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2.
3.
4.
2003年2月2日晚18时左右,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潭酒店意外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哈尔滨市消防支队立即派出4个消防中队赶赴火场,展开救人和灭火战斗.18时22分将火扑灭,先后抢救疏散100余人;确认死亡33人;送医院救治10人. 相似文献
5.
一位医学专家指出,采用正确方法救治车祸伤者至关重要,因为目前车祸中35%的伤亡者是可以救活的. 第三军医大学教授麻晓林在重庆举行的"标致雪铁龙道路交通安全座谈会"上说,车祸伤者急救有快抢、快救、快送三大原则.快抢是指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快救是指在快抢之后立即就地对伤者进行急救快送是指在快救之后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他指出,交通事故中的死亡高峰期集中在伤后5分钟内,若能采用正确的方法对伤者采取急救措施,无疑为伤者生还增加了极大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2008年1月15日上午10时,在科威特某工地上,中国公民张某,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木工,此时正在场地上指挥同伴吊模,突然间,脚下被地下杂物绊倒,后脑着地不起。现场工友见状,赶忙拾送张某就近到科威特胸腔医院救治。半个月后,张某出院,出院诊断结论为永久性起搏器植入(突发性心脏病)。 相似文献
7.
正新闻2018年1月4日,合肥遭受暴雪侵袭,望江路陆续有16处BRT公交站台顶板倒塌,共造成28人受伤,其中1人送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合肥市委市政府领导小组邀请清华大学等11名权威专家对事故进行现场查勘和材料检测,近日公布调查结果,认定此次事故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直接原因为连接公交站亭顶板与立柱的承托弓铸铝件强度不足,发生断裂,造成顶板倒塌;主要原因是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深 相似文献
8.
吴某从2008年11月开始在厦门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约定每周上班5天,每天工作2小时,每小时工资10元。2010年6月20日,吴某在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时,突然感觉剧烈头痛。公司立即通知吴某的家人,并送吴某到医院救治。吴某于6月21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相似文献
9.
10.
一位医学专家指出,采用正确方法救治车祸伤者至关重要,因为目前车祸中35%的伤亡者是可以救活的。第三军医大学教授麻晓林在重庆举行的“标致雪铁龙道路交通安全座谈会”上说,车祸伤者急救有快抢、快救、快送三大原则。快抢是指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快救是指在快抢之后立即就地对伤者进行急救;快送是指在快救之后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他指出,交通事故中的死亡高峰期集中在伤后5分钟内,若能采用正确的方法对伤者采取急救措施,无疑为伤者生还增加了极大的可能性。麻晓林说,在“快抢”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搬运伤者的方法。伤者脊柱… 相似文献
11.
12.
13.
编辑同志: 我单位有一职工是值夜班的更夫,在1994年7月23日值班期间昏迷,于次日早晨被接班人员发现后送医院抢救,经106天治疗始终未醒,于1994年11月5日死亡,死亡诊断为重度中暑. 相似文献
14.
2月13日下午,9岁女学生傅琪不幸落入南钢中学游泳池中,听到呼救声,2名中学生跃入池中将她救起,在一老师协助下,用自行车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而死亡。闻此消息,笔者既对救人者见义勇为深表钦佩,又为未挽留住小傅琪年轻的生命而叹息。一般情况下,人淹没在水中4-5分钟后就可能发生呼吸心跳停止,而能否迅速而正确地进行现场心肺复苏是溺水者生死的关键。那种等待他入前来抢救或不经处理直接送医院的方法,都会丧失最初宝贵的抢救时机在我国,每年都有众多的淹溺、触电、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其中相当多的伤员由于呼吸心跳骤停,抢救… 相似文献
15.
16.
日前,笔者接待了常熟市董滨镇某私营服饰企业73岁的门卫吴某的来访。吴某反映他在值班期间突发高血压中风,虽经送医院救治并无大碍,但化掉了一笔不小的医药费,且刚出院公司就结清了他生病前的工资,解除了聘用关系。为此,他提出医药费报销和继续支付年内工资的要求。经了解,事前双方并没签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月报酬500元。经协商,虽然企业在经济上给吴某作了适当补助,但吴某显然并不满意。 相似文献
17.
今年8月,武夷山市的陈某交通肇事后,用自己的车将受伤人送医院抢救,由于没有保护事故现场,而承担了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8月13日晚,陈某驾驶小客车从高苏坂到景区三菇,行驶到三菇建设银行门口时,将骑自行车的妇女汪某撞伤倒地。陈某在发生事故后,慌乱中对事故现场未作标记,急忙把汪某抱上车送到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后,市交警大队迅速派员赶往现场勘查,由于陈某救人心切,对现场未作任何标记,用肇事车送伤员,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 相似文献
18.
2月14日15时03分,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事故,当时井下有244名矿工,现遇难者人数上升至214人,另有29人受伤,已送往医院救治. 相似文献
19.
20.
问:在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我颈椎骨被摔断,但疼痛中头脑还比较清醒。处理事故的交警到达后,我请求用警车送我去医院.交警询问和察看了一下伤情,说颈椎骨折不敢搬动.安慰了我几句,然后打电话通知“120”。我一再请求.都被处理事故现场的交警拒绝了,让我等救护车来送。又等了一个多小时,救护车才到,经过治疗,现伤势虽治好了,但落下严重的后遗症。我认为交警拒绝及时送我去医院是明显的不作为.应承担赔偿责任。请问: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交警赔偿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