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现代职业安全》2009,(3):92-92
编辑同志: 2008年4月5日,某橡胶加工厂操作工王华在打扫车间卫生时,用毛刷去刷电源开关上的灰尘。按操作规程,没有断电的电源开关不能赤手拿毛刷去刷洗。结果,高压电将王某右臂击伤,使其终身残疾。本人要求认定工伤,但单位不予认可。请问,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吗?  相似文献   

2.
施倚 《劳动保护》2003,(5):78-78
编辑同志,你好:最近,我单位一职工就他本人于1987年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受伤一事向我处提出补办工伤。经调查,1987年,该同志在上班干活时因不慎被地上弹起的木料击伤左眼。当时治疗后没什么大问题;车间也怕影响评先进和罚款,未上报安技部门。次年该同志因旧伤复发而被摘除左眼球,但因各种原因仍未上报工伤。一直到2002年11月,该同志听说工伤可提前退休,才向我处提出补办工伤,进行伤残鉴定,其原因并非本人当时不知道要报工伤,而是因单位已申请破产和本人想提前退休才向我处提出。我们认为,该同志工伤认定已过时效,但拿不出明确的…  相似文献   

3.
施倚 《劳动保护》2009,(8):110-110
我们是一家起重设备厂。2008年12月12日,我厂一职工秦江在上班时串岗,到旁边车间边喝水边与一工友聊天,结果不慎被身后堆放的零件绊倒,造成右小腿骨折。现秦江要求申请工伤认定。我们认为他上班时间私下串岗,违反了劳动纪律,且不是因为工作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而秦江坚持说自己是上班时发生的伤害,就应按工伤享受待遇。请问:上班时串岗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 :1 .出差在外地的业务员 ,因业务需要 ,从住地到别的地方去办事(催款、发货、复印材料等) ,由于道路不平或本人不慎发生摔伤、扭伤、骨折等事故 ,能否认定为工伤?2 .职工在工作区域、工作时间内 ,由于本人的原因发生摔伤、扭伤等事故 ,如 :职工在巡回检查过程当中 ,或去厕所、打开水 ,端饭等 ,能否认定为工伤?(1)职工乙在车间蹲着洗手洗脸后 ,突然站起 ,由于头晕摔倒致伤 ,能否认定为工伤?(2)职工丙去开水房打水、端饭 ,拿着水杯或端着饭在车间、厂区走时 ,由于地面有积水和不平 ,造成伤害 ,能否认定为工伤?3 .在《…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我单位有一职工骑自行车上夜班,快到单位时发生车祸,肇事车驾驶员逃逸,伤者已报警。交警出具证明发生交通事故,但没说谁的责任。现其要求认定工伤,这样可以认定工伤吗?河北邯郸郑硕郑硕先生:如果交警己有证明而且是肇事驾驶员逃逸,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6.
施倚 《劳动保护》2009,(6):114-114
编辑同志: 我单位为方便职工,特设食堂提供午餐,但今年4月20日,一职工肖红梅午餐时间自己回家吃饭,不慎在家门口爬楼梯时摔伤骨折。在肖红梅住院治疗期间,单位按照病假处理。现肖红梅出院,要求单位为她申请工伤。请问她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吗?  相似文献   

7.
劳动部办公厅1996年12月23日以劳办发[1996]271号文对司机工伤认定作了具体规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八条规定: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伤亡的,也应按照此项规定,认定为工伤。同时,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如果属于犯罪行为、自杀自伤行为、酗酒所造成或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不应认定为工伤。司机工伤的认定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 :我单位职工姜昭惠 ,为了抢摘单位的棉花 ,骑自行车去棉田劳动 ,在上下班必经路上被摔成重伤。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细则第八条第九款规定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 ,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可以认定为工伤。而企业在处理这起事故时说 :因为你骑自行车上班 ,不能算工伤。同时企业还因她丧失劳动能力与她解除劳动合同。请问 :企业不算工伤合理吗?她骑自行车因道路、技术等原因摔伤不算工伤 ,国家是否有特殊规定 ,请贵刊给一答复。农师工会经保部孙洪章孙洪章同志 :姜昭惠同志不幸摔…  相似文献   

9.
咨询台     
工伤是如何认定的自1996年10月1日起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而致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见本单位负责人指定  相似文献   

10.
施倚 《劳动保护》2008,(11):116-116
编辑同志: 我单位铸造车间一女行车工,2008年7月12日上午11时左右,在上班时因口渴下行车工作台喝水。她手持玻璃水杯坐到一凳子上喝水时身体失衡,跌倒在地,将玻璃水杯打碎,划伤左手大拇指,医院诊断为左手拇指长屈肌腱断裂,经手术缝合后在家休息。请问:这名女工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1.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10,(1):55-56
问:左某在某建筑公司的钢筋组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绑钢筋。在某日工作间隙休息时,左某与几个工友谈论起绑钢筋问题,左某提出绑钢筋需要有腕力并说自己的腕力好绑钢筋就容易。工友张某对此不服气,提出要比掰手腕看谁的手腕更有力。左某不慎手腕被张某掰伤,经医生诊断为右手腕腕骨骨折,为治疗花医疗费2600余元。出院后,左某请求所在单位认定工伤,单位认为其所受伤害与单位无关,不同意认定工伤。请问,左臬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如果不能认定工伤,张某有赔偿责任吗?  相似文献   

12.
施倚 《劳动保护》2008,(11):116-116
编辑同志: 我单位一职工卢某在上班时,因操作失误,右小腿不慎被钢管压伤,导致右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当日被送进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第20天,卢某出现肺炎。经过治疗,卢某现已出院,他的家属向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包括右小腿骨折和肺炎两项。我单位认为,右小腿骨折认定为工伤没有疑义,  相似文献   

13.
施倚 《劳动保护》2014,(6):114-114
<正>主持人:我单位一职工下班时途径公司内部的天桥时,由于积雪,下楼梯时滑倒摔伤,造成锁骨骨折,是否能申报工伤。谢谢!易安网友迪克牛仔易安网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4.
施倚 《劳动保护》2014,(3):120-120
<正>主持人:我单位一内部提前退养的职工。本人去别的地方干活死亡,请问我单位应该作哪些赔偿?易安网网友易安网网友:这种情况应该认定为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伤,这样就和你单位无关了;如果认定不了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伤,那就只能算你单位的非因工死亡了,这样的话,你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非因工死亡待遇。  相似文献   

15.
<正>主持人,你好:我原是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的一名员工,2000年9月4日,在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烯车间被冲洗油喷入双眼。经河南省濮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认定为工伤五级。2009年本人因工作原因,调到中国石化下属北京市一公司工作,属于系统内调动,单位工  相似文献   

16.
<正>近日,佛山市人社局披露近年来有争议的工伤认定案例,本刊选登部分典型案例,希望能对广大职工维护合法劳动权益有所帮助。案例1———签收工资时摔伤也是工伤案情:岳某是佛山某抛光砖有限公司的抛光车间上砖工,分早晚两班,每月10日和25日换班,2013年5月10日岳某换班休息。5月9日,单位在黑板公布栏通知转班时间,并通知"明天下午2:30各员工带本人身份证、厂牌、居住证收取工资"。5月10日,岳某到单位财务室排队  相似文献   

17.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限制性规定,在工伤认定实务中引发了许多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认定与工伤认定之间可能存在冲突等原因,因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立法表述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8.
某女工下岗后到一家私企做勤杂工 ,在给电热水器上水时 ,从架子上摔下来 ,将右腿膝关节摔成粉碎性骨折。该企业只给她报销了医药费三千一百七十九元 ,没有给任何生活及家属护理补助。后经多次交涉 ,企业又给了她半年工资以作“私了” ,结果留下了较大的后遗症。工伤事故发生后 ,不经法定机构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 ,私下解决工伤待遇的处理方式 ,极有可能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我国对工伤认定遵循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原则 ,只要不是违法、自杀自残、斗殴酗酒 ,蓄意违章 ,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劳动部一九九六…  相似文献   

19.
<正>主持人,你好:本人驾驶公司商务车公出办事,车上共有6人,由于本人失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及车内5人不同程度受伤,所驾车辆严重受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驾驶员本人承担主要责任。请问驾驶员本人及受伤人员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假设可以认定工伤,那  相似文献   

20.
《劳动保护》2013,(12):110-110
主持人: 我7月3日操作机器时,机器不慎掉落,致使足踝处缝合5针,修养一月。想问的是,这样的伤势是否可以去认定工伤,能否评定伤残等级。单位7月份只给我发放了800元的最低工资,我应该如何维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