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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美国环保署(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源地中的邻苯二甲酸酯(PAEs)通过饮水途径致人体健康危害风险进行初步评价。结果显示,乌鲁木齐市地表饮用水源地的2种PAEs[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和邻苯二四酸二丁酯(DBP)]浓度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要求,DEHP总检出率达58.3%~100.0%,DBP总检出率达100%,DEHP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致癌和非致癌总风险数量级达10^(-10)~10^(-8),DBP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非致癌风险数量级达10^(-13)~10^(-11)。乌鲁木齐市地下饮用水源地的DEHP浓度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Ⅰ类标准限值要求,总检出率达66.7%~100.0%,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总风险数量级分布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10^(-10)~10^(-9),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为10^(-10)~10^(-8)。地表和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致癌和非致癌总风险均低于US EPA和国际癌症机构(ICRP)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并低于瑞典环境保护署、荷兰建设和环境署以及英国皇家协会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处于Ⅰ级,低风险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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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体有机氯农药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解乌鲁木齐市地表饮用水源地水体中有机氯农药(OCPs)对人体产生的潜在健康危害风险,从一号冰川、英雄桥、乌拉泊水库的9个采样点采集水样,采用液液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对其中的有机氯农药残留状况进行了测定,水样中9种有机氯化合物的总质量浓度为15.1 ng/L~41.2 ng/L。应用美国国家环保局(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方法,对乌鲁木齐市地表饮用水源地水体中有机氯农药通过食用途径进入人体的危害进行了风险计算和初步评价。结果表明,各监测断面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低于ICRP和USEPA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初步认为目前乌鲁木齐市地表饮用水源地水体中有机氯农药不会对人体产生明显的健康危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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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环境污染的健康风险包括化学物的致癌风险、躯体损害风险和辐射伤害风险,通过各自的剂量-反应关系,可建立3类风险的计算模型。在对部分参数进行适应性调整的基础上,运用这些模型对扬州市四水厂进行了分析评价。结果表明,该水源地水体中痕量有毒有害污染物所致健康危害总风险值为4.87×10-8a-1,远低于EPA推荐的风险限值,削减具有潜在致癌效应的卤代烃类排放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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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饮用水源地水体中阿特拉津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采用全自动固相萃取-超高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UPLC-MS-MS)测定海南饮用水源地原水中阿特拉津的含量。结果表明,在22个监测点位中,阿特拉津的检出率达到69.7%,其检出浓度为未检出~74.8 ng/L,浓度值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阿特拉津的标准限值。采用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方法,对海南饮用水源地原水中阿特拉津通过饮用水和皮肤接触途径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了初步评价,阿特拉津通过饮用水和洗浴途径引起的非致癌总风险指数、致癌总风险指数分别为0~7.1×10-5和0~5.7×10-7,均在USEPA的建议值内,初步认为海南饮用水源地原水中的阿特拉津不会对人体产生明显的健康危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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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运用美国环保局(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2011—2013年乌鲁木齐市主要地下和地表饮用水源地水体中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致人体健康危害风险进行初步评价,结果显示:致癌物和非致癌物所致个人健康危害年风险均低于USEPA和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致癌物产生的健康危害年风险数量级10-9~10-5,高出非致癌物101~107数量级,各饮用水源地的个人健康危害年总风险以致癌物风险为主,致癌物中的重金属六价铬和砷风险占总风险的比例高达99.6%,应优先控制,地表水源地中挥发性有机致癌物对人体产生的潜在健康危害也不容忽视,非致癌物中要特别重视氟化物的危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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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7年新疆环保系统的调查和评价结果表明,新疆16个主要城市的31个现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供水量为4.47×10^8m^3,担负着供应420万常住城市人口的生活饮用水、部分工业用水和城市生态用水的责任;城市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良好,水质达标比例为83.9%,不同地区、不同水源类型间存在差异;由于受原生土壤地质条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目前有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超过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而且部分饮用水源地中有机污染物有多项检出;受水源保护区划工作滞后、监管力度不够等因素影响,部分城市饮用水源地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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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平凉市城区2004-2006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针对质量现状提出防治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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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长江口南通地区饮用水源地中镉、砷、六价铬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进行了调查,并应用目前美国环保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各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物质所引起的健康风险做了初步评价。结果表明,长江口南通地区饮用水源地通过饮水途径基因毒物质中化学致癌物所产生的健康风险的数量级为10-8~10-5,其中As 在如海河和新通扬运河所引起的致癌风险最大,高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 推荐的通过饮水途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非致癌健康风险远低于ICRP 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基因毒物质中砷和六价铬这2种毒物应被列为该地区饮用水源地水和水厂制水过程中优先检测和控制的致癌污染物,应重点关注基因毒物质六价铬和砷对人体所产生的健康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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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嘉定区为例对上海市郊区饮用水源水重金属进行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对上海市嘉定区饮用水源地水中重金属污染物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应用美国环保署推荐的健康风险模型对其作了健康风险初步评价。结果表明,重金属致癌物质所引起的健康危害较高,镉、铬、砷的平均个人年风险等级分别为10-7a-1、10-5a-1、10-5a-1,铬、砷的年均风险值非常接近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致癌风险极大,应优先控制;非致癌物质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较小,平均个人年风险大小次序为铅、铜、锌、汞,风险值在10-11~10-9 a-1之间,远低于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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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某河流型饮用水源地重金属健康风险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南方某河流型饮用水源地水中重金属含量进行调查研究,并应用美国环保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其进行健康风险评价。结果表明,该饮用水源地水中重金属类污染物健康风险值相对较低,其中重金属类致癌污染物的健康风险均值大小顺序为CrAsCd,其值分别为8.19×10-6、2.11×10-6、1.59×10-7a-1,Cr、As的风险值高于瑞典、荷兰、英国推荐的最大可接受水平(1×10-6a-1),而低于国际(ICRP)与美国环保局的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5×10-5a-1和1×10-4a-1),成为该饮用水源地的主要致癌污染因子。重金属类非致癌污染物的健康风险均值大小顺序为CuNiZn,其值分别为1.95×10-10、1.19×10-10、5.73×10-12a-1,均远远低于致癌污染物的健康风险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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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石家庄市黄壁庄水库和岗南水库及上游河流为研究对象,对1 700余种典型特征污染物开展定量或半定量分析,获得了27 000余个检测数据,共筛选出98种特征污染物,建立了石家庄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源排放数据库。利用美国环境保护署推荐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筛查出的化学污染物、生物毒性和病原微生物等污染因子进行健康风险评价。结果显示,各采样点污染物的非致癌风险值(HQ)均小于阈值1,不会对暴露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明显的非致癌危害。各采样点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值(LCR)均在10-6数量级以下,对人体的致癌风险较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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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长江中游荆江航道整治河段范围5处取水口为采样目标,沿相应工程干流采集水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HPLC-MS)法和美国环保局推荐健康风险评价法(HRA),分析了5处取水口水中3种酞酸酯(PAEs)的含量及健康风险性。结果表明,荆江河段航道整治范围5处取水口水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均可检出,且丰水期仅DEHP含量显著高于枯水期,但含量均未超过中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水中DEHP、DBP、DEP经饮水途径非致癌风险小于1,DEHP致癌风险小于10-6,均满足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健康风险值小于10-6),亦未超过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5. 0×10^-5a^-1)。荆江河段航道整治范围饮用水源水中DEHP、DBP、DEP污染风险较小。由于PAEs是一类典型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在长江水体普遍可检出,存在着一定潜在的风险性,在航道整治过程水源地环境风险管理中需加强监测和防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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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河流型水源地重金属污染调查与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南宁市河流型水源地水体中Pb、Cd、Hg、As浓度调查与健康风险评价研究,结果表明:这4种元素在水体中的质量浓度较低,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经饮水途径引起的健康风险从大到小依次为AsCdPbHg,说明As是南宁市饮用水源中的主要风险因子;4种元素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平均个人年健康致癌风险值为1.48×10-6a-1~13.75×10-6a-1,非致癌风险值为7.05×10-10a-1,均低于美国环保局和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的推荐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