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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是在校大学生,于今年10月份在深圳一五金厂开始上班,进厂是普工,半个月后,公司安排他上机床开机生产产品时发生了工伤(公司先前没有对他作任何相关的培训且公司的机床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他现在住院治疗,至今还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报了工伤,经医院诊断为:左手拇指第一关节、左手食指掌骨毁损。请问这种情况是工伤几级?多久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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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2008年3月15日上午,某乙炔厂库房部主任徐刚上班不久就感觉身体不舒服,于是向领导请假后由同事陪同去医院做检查。到医院后没有检查出具体病因,只是血象不正常,于是遵医嘱住院观察。可当晚徐刚病情严重,直至抢救无效死亡。请问,这种情况能认定工伤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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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厂一位干部于1987年因公差到湖北省襄樊市 ,上厕所时跌倒 ,经当地医院诊断为脑蛛网膜下腔出血 ,抢救治疗后又转昆明治疗痊愈。当时已按工伤处理。去年9月27日上午上班后又在办公室晕倒 ,送医院诊断因为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外伤综合症 ,治疗痊愈后于10月26日出院。这种情况还能定为工伤吗?请给予解答。云南机器三厂技安环保处云南机器三厂技安环保处 :贵厂1987年对因公出差中跌倒患脑蛛网膜下腔出血的职工作工伤处理 ,当时 ,虽然治愈恢复工作 ,但并不能保证今后不会旧病复发。该同志在2000年9月1日在没有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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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2005,(4)
旧伤复发应享受哪些待遇?编辑同志: 我单位一职工1993年在施工中打錾子时,碎渣飞入右眼,构成工伤。经医院检查发现眼内有异物,取出异物后,右眼视力为0.8,左眼视力为1.5。根据当时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1960年5月23日[60]中劳护人字第56号)规定:“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为重伤。该职工当时右眼0.8,其本人和医院并未预见到有失明的可能,因此单位按轻伤处理。但该职工右眼一直未痊愈,一直在治疗,2004年5月感觉右眼胀痛,入住省级医院检查后摘除右眼,植入义眼,已构成重伤,其起因系1993年工伤造成。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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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被认定为工伤,在得到肇事方民事赔偿之后,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车祸丧女的李天祥通过3年诉讼发现:全国各地情况不同。按照江苏、河北等地的规定,这种工伤职工,可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在四川、安徽等地,工伤保险却被扣减,甚至分文没有……李天祥虽已饱受丧女之痛,但他将诉讼进行到底的举动,拉开了与车祸有关的工伤赔偿"二元原则"相互PK的序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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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1年9月,某自来水公司招聘企业编制的管道工,靳某经考试合格于9月19日上班,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两个月,签订正式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10月10日在施工现场,一细小铁锈飞进靳某右眼中,因靳某感觉并无大碍,只是到附近的小诊所简单处理了—下,事后几天虽然感觉不舒服,也没有进行有效的治疗。10月17日,靳某开始感到肿胀难忍、视力模糊并伴有头晕,到眼科医院做了正规检查,诊断结果证明是由铁锈沉着引起。公司得知情况后,积极配合靳某治疗并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但由于未为其建立工伤保险关系而对申报工伤—直持消极态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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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与服务工作一直是工伤保险制度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因为它牵扯到社保管理部门、约定医疗单位、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四方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在工伤治疗过程中,不仅要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要狠刹在医疗中的不正之风。深圳加强定点医院管理,严把检查、购药、转院关深圳社保局在工伤医疗工作中,首先是加强定点医院管理。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重点考核医院医疗救治水平和服务质量。除日常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组织经办机构和有关专家对定点医院进行工伤治疗综合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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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缴纳工伤保险是对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呵护。按照法律规定,用工方都应该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但现实中,很多企业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有的企业在员工发生工伤致死或致伤后,想通过补缴工伤保险转嫁风险,到底可不可行呢?员工工伤死亡公司补缴工伤险小任是广州某公司员工,公司为其缴纳入职期间的工伤保险费。后来,小任离职。离职后,小任又重新入职,公司与其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但未再缴纳社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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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预防优先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体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是工伤保险制度积极主动作为的体现。我国自2009年开始进行工伤预防试点,2013年选取50个城市再次进行工伤预防试点,通过试点城市的经验总结,2017年出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要求全面推开工伤预防工作,文件出台后,部分省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实现了"两降两增",但还有一定比例的城市,依然处于观望状态,主要原因为认识不够、人手不够、工作机制不畅通,服务和支付标准缺乏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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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我单位一名女工(47岁)在上班干活时突感腰部及胯部、大腿部疼痛,后单位派人派车及时送医院就诊,经医院确诊为腰椎部2、3椎脱位突出,压迫坐骨神经引起急剧疼痛,俗称"腰椎间盘突出症"。现我单位认为该职工是在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的情况下突发疾病且该病是由于长期的不良劳动习惯和身体自身原因造成,不属于工伤;而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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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老吴是一名受过工伤的建筑业农民工。2011年夏天,他在海淀区温泉镇一个建筑工地上,不幸被机器划伤左臂神经,导致左大拇指至今不能自主活动。2014年,老吴终于拿到了本该就属于他的工伤赔偿。但是3年的维权,换来的是打了六折的赔偿结果。"如果早知道有这样的结果,还不如当初工伤出院后就接受公司三折的赔偿",拿到法院调解书的时候,老吴长叹一口气。老吴的遭遇并不是个例,社会工作研究师李大君告诉记者,建筑业农民工在工伤后走正常的理赔程序时,最常遇到的情形是"工伤拒赔"。在他参与撰写的《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与工伤维权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