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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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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日,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实施。制定发布并实施该《办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积极履行国家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救助职能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2.
近日,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实施。制定发布并实施该《办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积极履行国家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救助职能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3.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发布并实施该《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履行国家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救助职能的重要举措,对于确保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江苏劳动保护》2009,(12):24-24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基金的来源包括: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相似文献   

5.
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该《条例》出台指日可待。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交法首次提出,在我国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强制三者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时隔近2年这一配套制度的具体实施  相似文献   

6.
公安部日前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新内容,新《规定》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亮点一:扩大简易程序范围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新《规定》增设了“自行协商”程序.即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亮点二:外国人在中国“肇事”公安机关可禁其出境。  相似文献   

7.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一类强制责任保险,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所有应当投保的机动车所有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而不是当事人自愿购买的保险。它是对保险领域内契约自由的一种约束和限制。  相似文献   

8.
近来,财政部在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保监会、卫生部、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及各省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征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由总则、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罚则、附则六章组成的《征求意见稿》,对救助基金管理体制、资金来源、提取比例、垫付范围、抢救费时间限定、救助基金不足垫付、救助基金管理等做出了相应规定,但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属性、资金来源渠道、补偿方式、管理体制等重要原则的界定依然含混不清,[第一段]  相似文献   

9.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7月1日开始,交管部门将依法对“交强险”进行监督。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机动车检验,查验车辆所有人或者登记人的“交强险”的凭证和标志。在道路执勤执法中,主要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要查验“交强险”的标志。对于没有办理机动车保险  相似文献   

10.
8月6日,漳州市龙文区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受害者郑某的家属经过申请、审核等一系列程序,获得漳州市财政部门拨付的数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成为漳州市直辖区首位得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交通事故困难当事人。  相似文献   

11.
《安全与健康》2007,(6):20-20
1、交强险采取什么方式“奖优罚劣”费率浮动?交强险实施第一年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禁止费率浮动。同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较高保险费。其目的在于利用经济调节手段,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驾驶人安全行驶,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牛。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2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经2006年 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 2006年3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3.
有车一族购买新车后,做的头等大事就是为车辆购买交强险,因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论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或过错程度有多大,只要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最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因为投保人"酒驾"导致交强险事故发生,保险公  相似文献   

14.
《安全与健康》2007,(7):25-25
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随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同缴纳,由人保、平安等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负责代收代缴车船税。[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安全与健康》2007,(1):20-20
《福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自行撤离现场赔偿处理办法》于1月1日施行。  相似文献   

16.
《安全与健康》2007,(7):26-26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该办法从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2006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就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在此之前,保险公司所推出的商业险中也有“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这个“第三者”究竟指的是哪些人?如果自己投保的车把自己给撞伤了,能否按“三者险”进行索赔?近日,个体大货车司机刘某就遇到这样一个困扰他多日的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18.
一、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立法规定施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19.
《福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自行撤离现场赔偿处理办法》于1月1日施行。《办法》规定,凡6时至20时发生的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迅速将车辆撤离到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立即报“110”(或“120”)备案,并向  相似文献   

20.
《交强险》与社会公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实施26个月后迟迟出台,《交强险》法紊体现出对弱势群体人权和交通从业者合法权益的漠视,设定的保险费平、赔付限额、分项限额等严重违背客观规律,赔付程序繁琐冗长等弊端,被社会各脊斥责为缺失公平正义,与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透过对《交强险》立法初衷及实际效果进行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部门立法的弊端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程度。[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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