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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编辑部:我遇到一个具体问题,现向你们请教。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弟1996年11月28日在国营私人承包企业中被厂里违章自制的浮桶式乙炔发生器炸死。你们刊登的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办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试行”。我弟弟是1996年11月28日发生的工亡事故,但我弟弟的工亡待遇于1997年4月中旬仍按老办法算劳保。即使这样,也未按老办法规定办。因私人承包后,企业为了少交费。只保档案工资,其它工资不投保,这样社保就只按档案工资进行补偿。我弟弟是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试行后近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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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解答两个问题编辑同志:我公司早先一临时工因工负伤,事隔多年,到公司要求经济补偿,协商未果。该临时工于1972年6月26日在成品库搬糖作业中,不慎被钢板压伤,致左脚后跟骨骨折,当时曾住院治愈。过后继续在糖厂(公司前身)工作并保养治疗。在此期间,工资照发,医疗费用概由厂方负责。1994年,经伤者要求,厂方同意照顾其女儿作为计划内临时工,而伤者自愿放弃因工伤所享受的各种待遇,并业已实施。2000年底,因厂改制,对全厂计划内临时工统一进行文化、技能考试。该职工女儿由于文化考试不合格,与同期入厂的一批计划内临时工予以减员清退,同时按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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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能否补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编辑同志:我单位有一名职工,在1991年6月份因工死亡,当时按我省劳动人事厅、财政厅、总工会联合下达的文件规定,已发给“因工死亡丧葬费400元,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费600元。”其亲属按规定已享受每月抚恤金待遇。现其家属提出:要求按国务院第375号令,第三十七条第三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补发。我企业解释为:《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第64条规定“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请问:以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能否补发。江西省乐平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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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倚 《劳动保护》2003,(5):78-78
编辑同志,你好:最近,我单位一职工就他本人于1987年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受伤一事向我处提出补办工伤。经调查,1987年,该同志在上班干活时因不慎被地上弹起的木料击伤左眼。当时治疗后没什么大问题;车间也怕影响评先进和罚款,未上报安技部门。次年该同志因旧伤复发而被摘除左眼球,但因各种原因仍未上报工伤。一直到2002年11月,该同志听说工伤可提前退休,才向我处提出补办工伤,进行伤残鉴定,其原因并非本人当时不知道要报工伤,而是因单位已申请破产和本人想提前退休才向我处提出。我们认为,该同志工伤认定已过时效,但拿不出明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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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倚 《劳动保护》2004,(6):77-77
编辑同志:我厂目前在处理建厂初期发生的一起工伤问题上,因无文件规定不知该怎样解决,特向您咨询。1993年,我厂一名青工在工作中被烫伤,在医院治疗中因输血不慎染上丙肝。后经治疗恢复工作。当时因按工伤处理,全部费用由企业支付。2001年,我厂按国家要求参加了工伤保险。该同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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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种情况能定为工伤吗?这三种情况能定为工伤吗?编辑同志:有几个问题向你们请教:1.我厂有一单位因生产情况不好,总厂新任命一中层干部去该单位负责。此同志到任后,深感责任重大,同时也想立即把生产搞上去,故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并且基本上是在现场指挥生产。这样,一个月后,该同志声音开始嘶哑,但他并没在意,照常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后来,因长期嘶哑,才去医院检查,并被诊断为:声带红肿、出血。请问,这种情况能否按工伤处理?2.我厂销售公司一职工2000年8月6日在洽谈完业务回家途中,遇见一伙歹徒正在抢劫他人财物,即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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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弟弟于2012年3月5日在一家保险公司为自己的小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为12.2万元。两个月后,他醉酒驾车将朱某撞死。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我弟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前不久,因交通肇事罪,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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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丈夫在一次电工作业中因公去世,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丈夫生前所在单位发给我们一笔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我丈夫与前妻所生的一个儿子现已参加工作,他得知情况后,要求把这笔钱也作为遗产分割继承。请问,他的这种要求合法吗? 银川市:刘桂兰刘桂兰同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死者死亡后遗留下来的属于他个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继承法规定,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这是法律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而抚恤金则是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精神,在工人、职员因公死亡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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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木材加工厂的工人,用电锯破木头时我的五个手指被轧掉,厂方以出现这次事故是由于我严重违章作业造成的,以责任在我为由不但不给我报销药费,还停发了我的工资。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定为工伤,在什么情况下不可定为工伤,如果我因违反操作规程受伤成立,能否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刘茜刘茜: 你来信中所询问的工伤待遇,实际上是指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与本质工作有关的劳动中致伤、中毒、致残、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依法应由社会给予必要的帮助,以恢复他们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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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编辑部:我单位有4位因工致残的同志,他们伤残前都是生产一线的轧机调整工。发生工残事故的时间都在近10年,最近的一位是去年中旬。伤残的程度有的是一只手掌被轧断,有的是一只眼被击伤致盲。当时他们的工资标准不高,月工资只有70~80元,并且至今都没有得到过任何名目的伤残补助。近年来,企业实行技能、岗位工资制,因他们已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现均在二、三线后勤岗位),收入就少了许多(现调整工岗位工资129元,外加100元风险金),他们现岗位最低的岗位工资只有68元。当新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颁布后,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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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安全管理员,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个难题,特向您咨询。 原我厂职工高某,于1973年5月因本人没带防护镜,在工作中把左眼崩伤,当时认定为轻伤,没有评上工伤等级。按我厂的规定,对该职工看眼睛的医疗费给予100%的报销。一直到 1996年11月份该职工调离我厂,到一家合资企业工作以后,我厂才不负担该职工的医疗费用。今年年初高某到我厂,要求报销其眼部治疗的费用,提出左眼的视力不断下降,需要不断吃药,他所在的合资企业老板不给报销药费。我到本市劳动部门咨询,回复是:“人事档案在什么单位,什么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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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部费用被扭曲的费用模型 在某些企业,除了上述事故间接费用被扭曲外,就连直接费用和预防费用也会被扭曲。 (1)直接费用被扭曲 ①补偿费用过低或没有。以工伤死亡为例:在淮南市某些企业,死亡1名职工企业只花1~2万元补偿费。在张家口市,死亡补偿费一般为每人2~3万元。北京的建筑企业对于死亡的外地民工的补偿费为2万元左右。在上海,给予死亡1名职工的补偿除了规定为50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约3万多元)外,其余就因企业情况而异了,有的单位还赔偿一套住房,遗属大吵则多赔,小吵则少赔,但对于外地民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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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倚 《劳动保护》2006,(12):91-91
编辑同志:1996年5月6日下午,韩某因修理汽车从某机修厂到物资科领配件,在返回机修厂途中,被一辆中巴车撞伤。当年韩某的这起交通事故由其家属和交警部门协商处理,并已按交通事故结案(交警部门裁定:中巴车司机负主要责任,韩某负次要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对韩某进行了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费、交通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共计3万4596元的损害赔偿),当时未进行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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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单位驾驶员林某从山西临汾到河北石家庄进行采购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发生交通事故,林某当场死亡。当地劳动部门同意认定工亡。但职工亲属认为,林某是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应先按交通事故处理,然后再按工伤处理。我单位认为司机林某是因自己驾车发生事故死亡的,没有第三方责任人,只能按工伤处理。但是林某家属不同意。请问,我们该怎样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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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倚 《劳动保护》2012,(11):116-116
编辑同志:我单位一技术人员因项目需要,被派驻外地施工工地,工作和生活都在工地现场。因工程中有些技术问题需要现场指导,该技术人员跟班作业,上下班时间不固定,有时回到工地宿舍还会研究讨论工程方案。2012年9月14日早,现场工人发现该技术人员未到岗,就到宿舍叫他,发现他已经死亡。经医院检查为心脏衰竭。请问:该技术人员的死亡能否算工伤?、连云港蒋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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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们村的陈某半年前失业,再找工作时身份证丢失,找到工作后跟单位讲明了此事。在集体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时,因新的身份证尚未办好,陈某便用同乡的身份证办理了参保手续。后来陈某在工作中被绞断了一根手指。她能否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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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的审判     
杨维松  杨毅 《劳动保护》2004,(11):58-60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于2004年1月13日公开宣判一起工伤争议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为个体业主打工工伤身亡的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判令业主给付死亡农民工遗属医药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合计169075.55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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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某单位的安全专职干部,现有个问题想听听你们的解释。我厂有名职工两年前在工作中因铁屑溅入左眼,造成眼球划破,经过多次治疗仍没能完全康复,至今仍没上班,继续在治疗。我想问问工伤医疗期怎么解释,是否是工伤者本人不再治疗为止,因为每次的治疗医院诊断都是半年后复诊,现在因为单位承包,用人单位很不满意。陈涛林陈涛林同志:来信收悉。关于因工负伤职工的工伤医疗期,在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该《试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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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某钢铁厂职工赵云山,2007年12月23日,钢铁厂锅炉进行检修,停供煤气,煤气柜需要保压,工作人员用水封将气柜进出口全部封死。24日,煤气防护站组长王明亮接到"出口水封室里有跑煤气声音"的通知后,非常着急,在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一个人顺梯子下到密封室,刚走两步就被煤气熏倒。厂里将其救了上来后,因中毒过深,送到医院抢救治疗无效死亡。后经测定当时水封室一氧化碳浓度为7%,王明亮被确认为一氧化碳急性中毒死亡。请问,我同事王明亮在工作中中毒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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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倚 《劳动保护》2009,(7):114-114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今年毕业的学生,从5月份起就来到一家公司实习。实习结束后如果能通过一场技术考试,我就可以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但不幸的是在机械实习考试中我被轧伤。请问,像我这样实习考试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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