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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文旨在提高重启的退耕还林项目生态、经济双目标实现的有效性,具体内容如下:1理论研究。利用丁伯根和丁伯根-博弈纳什均衡理论,分别从中央政府政策制定和县级政府政策执行视角,讨论现有退耕还林政策多目标实现的有效性和退耕还林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政策有效搭配的存在性。2实证检验。论文首先利用贵州省既属(国家)退耕还林项目实施区又属第二次石漠化调查区的64个县(市、区)作为样本检验退耕还林政策的有效性,用石漠化改善率作为项目生态目标的检验结果表明项目的生态目标实现是有效的,而用县域2005年参与退耕还林项目的农户在2011年的人均纯收入作为项目的经济目标进行检验的有效性未通过检验。接着,论文利用贵州省晴隆县多政策配套实施退耕还草项目的结果来检验有效政策搭配的存在性,用植被盖度、土壤冲刷量和径流量三个指标来反映项目的生态效果并利用观测点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退耕还草项目具有较显著的生态效果。用晴隆县实施退耕还草项目乡镇的农户家庭总收入指标反映项目经济目标,并利用农户调查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项目的经济目标实现是有效的。3研究结论。从政策设计角度看,退耕还林项目无法通过自身有效地同时实现生态、经济目标;从县级政府政策实施的角度看,若县级政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中能整合性地配套相关政策,则项目存在有效政策搭配,即项目可同时有效实现生态、经济双目标。因此,在县级政府绩效考核中增加生态考核指标,进而在县级层面通过政策搭配谋求退耕还林多目标的有效实现,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显得现实与可行。  相似文献   

2.
由于环境技术创新的外部性及其将给企业带来额外成本的增加,因此,只有通过环境政策的激励,才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技术创新。目前,已有文献对我国环境技术创新的研究缺乏计量经济学的证据,尤其缺乏对政府环境政策影响效应的研究与分析,政策针对性不强。本文以我国环境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工业企业为研究对象,采用工业环境技术专利申请量指标来表征工业企业的环境技术创新水平,在对中国30个省份2006-2013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及Hausman检验的基础上,构建固定效应的面板数据模型,探讨了环境政策力度、环境规制强度、技术创新投入等因素对我国工业企业环境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滞后1年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每增加1%,工业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增加6.45%,表明我国的环境政策力度,即对环境改善的投入对工业企业的环境技术创新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这种激励作用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单位工业生产总值的污染排放量与环境技术专利的申请量之间为负相关关系,表明政府增大环境规制的强度,有利于激励企业增加对环境技术创新的供给。此外,工业企业技术投入、市场需求、国际技术外溢效应和工业企业行业规模与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均为正相关关系;其中,工业企业的技术投入是企业环境技术创新的核心驱动力。为了扭转我国工业企业的传统发展模式、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政府应建立节能减排政策规制的长效机制,加大减排科技资金投入,并加速形成环境技术创新的市场需求机制。  相似文献   

3.
自2007年国务院发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方案》以来,我国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适应气候变化政策,有力推动了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快速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已经发布的适应政策进行梳理,采用适应政策组成要素评估方法,对适应政策的目标设定、适应能力与资源评估、决策、实施与评估等4个阶段进行系统评估,结果表明:根据适应政策要素组成评估框架,单个适应政策可获得的最高综合评分为38分,我国发布的8项针对性的适应气候变化政策平均得分为15.8分,约为总分的41.6%,与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的57项适应政策平均评分为总分的37%相当,整体处于相近水平。从适应政策制定的四个阶段来看,适应政策的目标设定平均为11.5分,适应能力与资源评估平均为2.6分,决策平均为6.6分,实施与评估平均为9.2分。适应政策的目标设定较清晰,适应能力与资源评估是主要的短板。同时,提出我国适应政策仍存在的问题包括:我国适应政策的目标与对应的适应能力与适应资源不匹配,需要加强适应气候变化人力资源、资金、社会资本、自然资源和实物资本等方面的投入。我国适应政策决策重视利益相关方和影响评估基础,但适应政策中忽视了对非气候因素的评估,对当前气候变化领域的科学假设和不确定性考虑不足,对适应决策很关键的未来风险评估仍欠缺。适应政策推广部署较好,我国部门适应政策向下传达渠道明确,政策主要由省级政府和相关机构负责实施,实施机制相对较完善,但监督与评估不足,适应政策多数对监督机制、成效评估没有明确的表述。  相似文献   

4.
碳减排和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双重战略任务。碳交易政策是气候变化政策的核心议题,其关键在于通过设定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倒逼排放主体实现减排。作为调节经济发展和环境压力的市场型政策工具,碳交易政策能否对碳排放强度以及PM_(2.5)和SO_(2)等大气污染具有协同减排效应值得深入研究。该研究以2006—2018年中国276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为基础,以碳交易试点政策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实证研究;进一步将样本城市划分为东、中、西3个子样本,探究区域异质性,并将中介模型纳入分析框架,探究技术创新对碳交易影响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传导机制。结果表明:①碳交易政策在降低碳排放强度的同时,也能有效实现PM_(2.5)与SO_(2)协同减排;②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碳交易政策对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减排作用大小表现为西部地区最大,中部地区其次,东部地区最小;③碳交易政策对地区降污减排的中间作用机制表现为技术创新对碳交易和碳强度、SO_(2)、PM_(2.5)的显著中介效应。这些结论表明:在城市大气环境治理中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市场与主体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碳交易政策,要将区域异质性考虑在内,增强对大气污染的区域协作治理。另外,城市规划建设要以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立足点,获取环境经济综合效益。研究结果为完善中国碳交易制度,优化污染物协同减排路径,实现绿色发展提供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5.
合理的补偿标准是激励农户自愿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关键,而现有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的测算方式没有考虑农户机会成本和损益状况的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激励机制有待完善。文章将实物期权理论引入农户收益测算中,通过数值模拟探讨南北不同地区收益不确定条件下成本收益等额补偿的转换边界,结果表明农户退耕的机会成本随时间和地域变动而变动,科学高效的退耕补偿标准也应随之变动。随后,根据2002-2013年相关统计数据以小麦和稻谷为代表估算南北不同地区退耕地块上退耕农户的机会成本,结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初值密度和生态林认定标准以杉木和刺槐为代表估算南北不同地区造林成本,进而得到退耕还林的造林净收益,通过比较历年种植农作物和造林的净收益,表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呈现波动上升的状态,2002-2009年期间的退耕还林净收益高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农户因退耕受益,2010-2013年期间的退耕还林净收益低于种植农作物的净收益,农户因退耕受损。最后,利用几何布朗运动模拟2014-2030年的退耕机会成本的可能走势并与转换边界进行比较,得到粮食产量、补偿标准与农户受损概率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下退耕农户的受损概率随农作物产量的增加而增加,随补偿标准的增加而减小,在相同立地条件和相同补偿标准下南方地区退耕农户受损的概率更大。文章为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政策含义是在中央政府"一刀切"政策现状下,地方政府应结合地域特征和机会成本的变化制定退耕还林补偿标准,在选择退耕地块时应考虑地块的立地条件,避免宜耕地被退。  相似文献   

6.
退耕还林工程费用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费用有效性评价是工程评价的重要方面。从政策制定和执行角度对退耕还林的费用有效性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利用实地调研数据和相关统计数据.从退耕地选择和造林入手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费用有效性殛其影响因素进行考察.并尝试对这些因素的作用机制进行了分析。研究指出由于缺乏长期的和有效的退耕还林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缺失.使得退耕还林费用有效性的损失在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广泛存在。而各利益主体的利益不相害性是影响工程有效实施的基本矛盾。有必要在遇耕还林中确立明确的规划、清晰的退耕地选择标准。建立和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和及时有效的反馈和控制机制。构建协调多方利益的长期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从而改进退耕还林工程的费用有效性。  相似文献   

7.
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标志着中国低碳减排进入新的阶段,从国家层面的宏观政策包括各个行业的行业政策都在推行各种低碳减排政策,从行业异质性视角动态分析碳减排政策的效应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意义。为此,构建一个包含环境外部性和碳减排政策的多行业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研究许可证交易和碳税两种政策情景下,行业技术冲击、税收政策和减排政策调整冲击对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排放的动态效应。模拟发现:许可证交易政策情景下,行业技术冲击具有明显的结构性效应,覆盖行业企业减排率上升,排放下降,而未覆盖行业排放随产出上升而上升,而在碳税政策情景下,这种差异并不明显。政府采用盯住总排放波动的碳减排政策能够有效地减少冲击带来的福利损失,提高对维持排放水平的关注程度能够减少相应的福利损失。建议政府有效地权衡经济增长和改善环境二者之间的关系,在不造成大的负面经济影响的前提下,加大减排政策力度,推广和扩大碳交易试点范围,尽快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碳市场。制定碳减排政策时,考虑碳减排政策收入的返还机制,配以减税的财政政策以刺激经济,缓和减排政策的负面影响。政府应根据排放水平顺周期地动态调整碳减排政策的强度,适当提高对维持排放水平的关注程度。  相似文献   

8.
作为主要的碳排放来源之一,电力行业低碳转型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现有大多数研究侧重于分析单一电力能源低碳政策,而很少对比分析多种低碳政策的宏观经济影响。基于此,该研究构建了一个包含详细电力技术模块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从全局经济角度评估了在实现相同碳减排目标情形下利用碳定价收益补贴电力部门三种减排方式(包括补贴CCS技术,水电和核电,以及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的经济、能源和环境影响。结果表明:①补贴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是相对最优的碳定价收益利用方式。该方式在达到相同减排目标时所需要的碳价最低,对于整体宏观经济以及对重点用电部门利润造成的损失最小;同时,该方式也可以较明显地促进可再生能源份额和电气化率的提高,且对于SO_(2)和NO_(X)的协同减排效果最佳。②补贴水电和核电的方式次优,该方式对整体宏观经济和重点用电部门利润的负面冲击相对适中,且较好地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份额、电气化率以及SO_(2)和NO_(X)的协同减排效果。③补贴CCS技术在这三种方式中最不占优势。该方式对于整体宏观经济增长和重点用电部门利润造成的损失最大;同时对可再生能源份额、电气化率以及SO_(2)和NO_(X)协同减排效果的促进作用较为微弱。因此,给出如下建议:①短期内,中国电力行业应率先大力发展清洁电力,尤其需优先考虑将碳定价收益用于补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②从长远来看,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应大规模部署CCS,在补贴CCS与碳定价相结合方式下,若辅以降低生产间接税,则能较好地减缓对GDP的负面影响;③短期内可适度降低对SO_(2)和NO_(X)的减排措施力度;但长远来看,针对SO_(2)和NO_(X)的措施力度仍不可放松。  相似文献   

9.
作者将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区分为“扶持性”和“门槛性”两类,以114家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为样本,运用双重差分法分析了两类政策对于突破式创新与渐进式创新的激励效果及其差异性。研究发现:①“扶持性”政策存在较强的技术创新激励偏向,对渐进式创新的激励更灵敏;“门槛性”政策对于突破式、渐进式创新激励的灵敏性和显著性差异较小且“门槛性”政策激励效果的显著性高于“扶持性”政策。②市场势力对“扶持性”政策的激励效果具有较强的调节作用,对于突破式创新激励的显著性和灵敏性均表现为提升性影响,对于渐进式创新激励的显著性表现为提升性影响,但对灵敏性表现为一定的降低性影响。市场势力对于“门槛性”政策激励效果的调节作用不明显。③政策惠及度对“扶持性”政策的激励效果具有较强的调节作用,对突破式创新激励的显著性和灵敏性均表现为提升性影响,对渐进式创新激励显著性的影响不明显,灵敏性表现为一定的降低性影响。政策惠及度对“门槛性”政策激励效果的显著性具有较强的调节作用,对于突破式及渐进式创新激励的显著性均表现为提升性影响,但没有明显影响该政策对两类技术创新激励的灵敏性。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应注重“扶持性”与“门槛性”政策的互补协同,并进一步强化“门槛性”政策的作用;应重视政策工具与市场力量的共生互补,依据市场势力确定“扶持性”政策的激励对象,对所有的新能源汽车企业进行无差异的“门槛性”政策激励;还应注重提升“扶持性”“门槛性”政策的公平性与均衡性。  相似文献   

10.
低碳试点是实现中国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探索和推广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低碳建设的做法及经验。客观评估低碳省区试点政策效果,有助于更好积累和推广省级层面的低碳建设经验,进而全面推进绿色化进程与生态文明建设。作者基于2000—2017年中国26个省区的面板数据,采用合成控制法从人均碳排放和碳强度两个方面,对辽宁、广东、陕西、湖北、云南和海南等6个“低碳省区”试点政策的净碳减排效应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通过安慰剂检验和双重差分(DID)估计对政策效应的稳健性进行验证和补充分析。研究发现:低碳省区试点政策下,辽宁和湖北的人均碳排放和碳强度均显著下降,即政策效应双有效;广东和云南的人均碳排放显著下降,而这两个省区的碳强度变动并非源于低碳试点政策;低碳省区试点对陕西和海南的碳减排均无效,相反,这两个省区的碳强度以及陕西的人均碳排放显著上升。分析认为,导致各省区净碳减排效应异质性的因素有以下四点:①工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越低,越有利于人均碳排放控制;省区经济水平越高,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越高,越有利于碳强度控制。②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叠加有效促进碳减排。③政策实施前,省区人均碳排放和碳强度指标越低,其减排空间越小,减排难度越大。④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的惯性作用会长效推进碳减排。有鉴于此,提出以下建议:在省级层面合理布局低碳产业,特别是低能耗、低排放的第三产业,有效降低能源消费;推动人均碳排放和碳强度较高的省区率先减排;加大对经济欠发达省区的节能减排资金与技术支持;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完善,形成长效的低碳发展机制,实现生态绿色和经济增长和谐共赢。  相似文献   

11.
三峡工程作为一项世界举世瞩目的特大水利水电工程,一直备受公众的关注和争论,其利弊之争一直没有停止。其中,关于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与生态系统的影响也是众说纷纭,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关于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与生态系统影响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微观的、局部的、分学科的定量研究,而宏观的政府政策层面的研究比较少,尤其是关于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影响的政策分析模型研究更少,几乎没有。基于此,本文通过尽可能全面地收集、整理近些年来公开发表的权威资料和数据,在考虑经济、社会、环境和生态等多种因素影响下,通过分析和计算,运用环境影响经济损益的分析方法,从三峡水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子中,筛选出起主导作用的几个因素,从经济价值的角度解释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与生态系统的影响:即有利的影响主要是节能减排与防洪抗旱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利的影响主要是泥沙淤积、水污染和地质灾害。并通过进一步比较分析,结合权威专家的利弊观点梳理,得出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与生态系统的总体影响是利大于弊的客观结论。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改善三峡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影响政策分析体系模型,具体构建分析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模型,并对政府政策进行了分析与建议,这五个方面的政策分析模型是:健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政策分析模型;联动调度协调机制的科学管理的政策分析模型;采取"蓄清排浑"的政策分析模型;转变集中管理的水污染问题政策分析模型;建立多元主体防治与保护体系的地质灾害问题的政策分析模型。  相似文献   

12.
人口快速老龄化与养老文化变迁背景下,资源合理利用的养老政策有效供给是老龄工作实效性提升的基础。各地养老政策的供给量与供给内容并不相同,评价差异的合理性和判断各地养老施策的理想模式,需要结合地区实际财政支持水平与老年群体需求状况来综合衡量。基于此,本文通过Python文本挖掘技术采集了中国的养老政策文本,筛选了2010—2019年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利用TF-IDF赋权法分地区提取关键词。在此基础上,利用系统聚类(HCM)分析了地方养老政策内容层次的完整性,应用社会网络分析(SNA)探索了不同层次养老政策间的联动特征,并结合主要地区因素分析了地区差异的成因与合理性。研究发现:①各地养老政策内容层次相对完整,共同核心为养老资金和老年人生存型需求。②各地政策联动模式差异明显,发展型需求的政策设计与政策网络明显不同,养老施策的实效性需要系统性政策网络和政策充分落实双重保证。③各地养老脆弱性不可仅根据经济状况和老龄化程度做简单判断,既有政策实效性和老年群体弱势特征也需纳入考虑。④各地老龄工作当下核心问题与重点任务不同,部分地区仍具有后发优势。因此,整体来看,地方养老施策需避免简单数量累加,提升政策系统性和协调性,充分贯彻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理念,确保政策配套出台和有效落实。具体到不同地区,各地需科学制定梯度式战略规划,有效平衡财政约束与老年群体需求,合理调动多方资源,充分探索区域协作的可能。  相似文献   

13.
适应气候变化对于中国来说是更现实而紧迫的任务。适应气候变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适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和地方适应目标得以有效落实的重要保证。自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发布以来,国家、部门和地方相继发布了一系列适应气候变化政策,推动了我国适应气候变化政策的快速发展。本文首先系统梳理和分析了我国适应政策的现状,发现:我国初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包含117项国家和部门层面适应相关的政策、31个省级适应行动方案和21个省级适应规划。其中,虽然专门适应政策较少,但与气候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部门的政策中,越来越多的考虑适应气候变化的需求,适应政策主流化趋势明显;地方适应政策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现有的适应能力存在差异,在政策原则、目标和优先领域等方面能够因地制宜。其次,剖析了我国现有适应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国家和部门适应政策组成要素不够完善,具体的适应政策的目标与对应的适应能力与适应资源不匹配;适应政策决策因素考虑得仍不够完整;适应政策监督不足,适应成效评估较弱。二是随着政策中心下移,地方政府对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重要性的认知水平以及制定气候变化适应政策的能力存在明显局限。三是适应气候变化政策的科学基础仍相当薄弱。最后,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提出了从提高适应战略地位到加强适应决策机制,从夯实适应研究基础到完善适应相关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在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下,国家层面与各省份均在积极推动碳减排。电力行业作为我国最大的排放部门成为减排重点之一,然而电力行业存在的隐含碳排放造成实际排放低估,省际间碳转移导致省级碳减排不公平问题突出。因此识别电力行业全周期碳足迹,尤其是不同省份的隐含碳足迹以及省际间的转移碳足迹特征,有助于正确评估电力行业碳排放,科学界定不同省份的碳减排责任并合理分配。通过构建电力行业全周期点-流模型以揭示电力产业链中存在的能源活动,进而明确基于用电侧考虑的2018年全周期碳足迹,并刻画碳隐含度与碳转移依赖度指标来分析电力行业的隐含碳排放与省间转移碳排放。研究表明:(1)我国电力行业全周期碳排放系数为689 g/(kW·h),排放量为4.747×10^(9)t,其中北方大部分地区排放系数偏高,山东最高达891 g/(kW·h),南方地区偏低,云南最低仅101 g/(kW·h)。(2)全国电力行业全周期碳隐含度为8.95%,东南沿海贫煤省与煤炭生产高排放省的碳隐含度偏高,贵州最高达14.63%,西北、华北富煤省的碳隐含度偏低,新疆最低仅4.94%;全国隐含碳排放量为4.25×10^(8)t,广东隐含碳排放量最高达5.0×10^(7)t,青海最低仅1.17×10^(6)t。(3)全国电力行业全周期碳转移量为9.26×10^(8)t,约占排放总量的19.5%,电力与煤炭自给率越低的省区对外碳转移依赖度越高,其中北京最高达71.24%;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安徽、新疆、贵州是主要碳转入省,总转入7.11×10^(8)t,其中内蒙古最高达2.64×10^(8)t;江苏、浙江、广东、山东、河北、北京、辽宁、河南、上海是主要碳转出省,总转出6.92×108t,其中江苏最高达1.12×10^(8)t;全国共有240对省存在碳转移,其中有102对的转移量超过1.0×10^(6)t。在研究基础上,提出相应建议推动省级电力行业公平合理低碳发展。  相似文献   

15.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也是实现我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基于2010—2017年我国20个省份新能源汽车销量的面板数据,构建多元回归模型,量化研究政府及公共机构采购、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车辆限行限购三类政策对增加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的政策效果,并从地区人口密度的视角研究了推广政策效果的地域差异。研究表明:①三类政策对增加市场份额均起到了正向的促进作用,各省份推广政策力度的差异解释了地区之间新能源汽车推广速度的快慢。②地区人口密度差异是导致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效果呈现地域差异的重要原因,在人口密度越大的地区,政府及公共机构采购的“示范效应”越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消除“充电便利焦虑”上的效应越大,车辆限行限购越能凸显出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便利性,因此在人口密度越大的地区,推广政策的效果越大。③财政补贴和免购置税的实施提高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份额。此外,在经济越发达、人口密度越高、高学历人群越集中的地区,新能源汽车越容易被采纳。为了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应该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一是要完善新能源汽车采购制度;二是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三是要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的扶持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16.
环境政策执行偏差是环境治理中的重要问题,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现有文献分析认为,部分制度安排的不合理导致了偏差的形成。然而,地方政府的环境政策执行行为与研究所述并不完全契合——在制约地方政府环境政策执行积极性的制度条件均未发生本质改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执行行为在时间序列上出现了时高时低的波动。即环境政策的执行偏差并非一直都有,也并非在时序上等同存在,而只是时有时无的。为此,选择信号传递这个新的视角拟解释上述问题。从信号传递理论出发,本文对“时有时无的环境政策执行偏差”成因进行了剖析,试图对现有研究的不足进行补充,为偏差的缩小或消除探索可能的途径。研究统计了2000—2015年中央政府通过文件(共394份)和媒体渠道传递的环境信号,依据信号传递理论,对其从可信性/可靠性、强烈性、清晰性三个维度的26项内容分别进行编码,构建起2000—2015中央环境信号和大陆地区31个省级政府环境监管行为的平衡面板数据。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中央政府环境信号是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行为的动力源;文件信号的可信性、强烈性和清晰性能够显著影响地方政府的环境监管行为。因此,实践中,为缩小环境政策的执行偏差,可进一步有效利用中央政府信号,尤其是文件信号。强化文件的可信性、强烈性和清晰性,但要着重于颁布数量少、质量精的文件,并有侧重地运用清晰性属性,以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积极性。本文不仅对环境政策执行偏差主题的文献进行了补充,还克服了环境治理领域过度关注中国环境政策执行不足的局限,将研究视野扩展至保持政策执行成功这一更具现实价值的主题,为有效激励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提供了一个低成本、操作性强且更高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17.
能源活动贡献了CO2排放总量的主要部分。2014年11月,我国政府通过《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首次正式提出于2030年左右实现CO2排放峰值,显然,未来时期我国CO2排放总量的峰值取决于能源活动CO2排放的峰值,能源活动CO2排放量又取决于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而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又从根本上取决于经济、产业、人口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及宏观能源经济财税政策设计。鉴于经济、产业、人口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及能源经济政策制度设计对能源消费总量结构、CO2排放的复杂影响机制,本文基于能流图和能源供应消费成本最小化原理,构建跨期能源系统优化和碳排放模型IESOCEM作为定量研究工具,从"新常态"下我国2015-2050年经济、产业、人口等宏观指标预期发展水平出发,预测出能源服务需求量,并考虑已有能源政策目标的硬性约束,对未来时期能源消费总量结构及CO2排放量进行测算得出如下经济可行的峰值方案: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将从2015年的39.1亿tce逐步增长到2050年的62.65亿tce,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的增速逐步趋缓,从2015年的年度同比增速1.8%逐步降低到2050年度的0.6%;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将从64%持续降低到45%,石油占比从17%下降到8%,天然气占比从7%上升到11%,非化石能源占比将从12%上升到36%;能源活动CO2排放量经历先较快增长达到峰值后缓慢下降的趋势,从2015年的80.1亿t增长到2030的93.5亿t,2015-2030年平均每年增加排放0.89亿t CO2,并在2030年达到峰值,此后CO2排放开始缓慢下降,逐步下降到2050年的91.5亿t,2031-2050年平均每年减少排放0.1亿t。将我国能源活动CO2排放峰值方案与2013年能源消费及CO2排放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我国能源活动CO2排放2030年达到峰值的政策建议:一是鼓励推广采用公私合作模式,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促使可再生能源在未来能源消费增量中占绝对优势,同时加快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消费存量的替代;二是由我国发起成立天然气进口国家联盟组织,增强天然气进口议价权,积极进口利用海外天然气资源,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加快国内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三是改革完善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消费税制度,从宏观财税制度设计上加快推动能源资源利用的集约低碳转型。  相似文献   

18.
环境资源稀缺性决定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必然矛盾,而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应纳入政府规制范畴。该研究以中国30个省份面板数据为样本,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以变异系数法与熵权法相结合的方式测算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利用随机森林算法对模型变量进行筛选,利用对异常值不敏感的惩罚面板分位数回归研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环境规制政策协同异质性效应。结果表明,环境规制政策协同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存在明显异质性。具体而言:①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较低地区(0.1分位点)政策2与政策3的组合协同效果最优;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较高地区3种政策组合的协同效果最优。②政策协同整体上显著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且存在“U”形影响,即随着政策协同度的不断增大,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呈“先降后升”趋势。③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较低地区,政策协同的产出弹性值未越过“拐点”,一定程度抑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其结论支持“遵循成本说”;然而,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其产出弹性值均越过“拐点”,随着政策协同度的增大,有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其结论支持“创新补偿说”。因此,为降低地区间的差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不断促进政策间的协同效应,提高政策组合效率,这不仅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还能提高要素生产率和能源利用率,从而促进地区间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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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政策不确定性凸显、环保压力日益增大的背景下,如何更有效地通过双向FDI助推工业行业低碳发展与经济增长双重目标的实现亟待关注。基于2004—2017年33个工业行业数据,采用非导向型EBM-Malmquist-Luenberger模型对工业行业低碳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测度,以慧科数据库我国内地10种重要报纸为基础,统计相关关键词和文章频次对环境政策不确定性进行测度,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从深度、广度两个维度分别检验了双向FDI与低碳全要素生产率间的主效应,以及环境政策不确定性在二者间的调节效应,并分异质性行业类型与环境政策不确定性情景进行讨论。研究结果表明:①IFDI、OFDI的深度和广度均抑制行业低碳全要素生产率提升,IFDI行为支持“污染天堂”假说,双向FDI发挥显著互补效应,有效抑制行业碳排放。②环境政策不确定性影响双向投资决策的规模与方向,对IFDI与OFDI的影响呈非线性且相反态势。③环境政策不确定性对IFDI广度、OFDI深度与低碳全要素生产率间关系均发挥显著正向调节效应,对IFDI深度、OFDI广度与低碳全要素生产率则呈负向调节效应,且OFDI广度的逆向绿色技术溢出效应促进低碳全要素生产率提升。④双向FDI与低碳全要素生产率间关系在污染密集型行业与相对清洁型行业、高低环境政策不确定性下存在异质性结果,污染密集型行业OFDI深度促进低碳全要素生产率,说明发生碳转移现象;低环境政策不确定性下IFDI广度与OFDI行为的效果显著降低。研究的政策启示包括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环保门槛、强化对外投资企业逆向技术溢出、推动双向投资企业作用由“污染天堂”向“污染光环”转变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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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分析政策工具组合对不同类型地区的异质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差异化影响,有针对性地优化政策工具组合,对探索可行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具有重要价值。以“十三五”期间中国31个省份为研究对象,应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在区域禀赋和生态产品属性双重异质性视角下,基于公共产品理论,探究公共性生态产品和经营性生态产品分别在生态经济协调发展地区、生态发展滞后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地区、生态经济发展双重滞后地区的价值实现路径。结果表明:①单一条件变量不构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必要条件,多元政策工具组合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力保障。②组态分析的中间解显示,存在6条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7条经营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③区域禀赋的差异会导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差异。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核心条件,属于实践中重要的政策工具。为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制定要考虑区域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加快推动生态数字化发展,实现对生态产品的精准识别和动态监测,完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鼓励和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培育高质量发展绿色增长点,保障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促进绿色发展与共同富裕协同增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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