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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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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0年10月29日,《(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名古屋议定书》)在日本名古屋被采纳。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补充协议,它是近年来被采纳的至关重要的多边环境条约之一。  相似文献   

2.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10次会议(COP-10)决定设立名古屋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ICNP),主要负责《关于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ABS)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1次会议(COP/MOP-1)的筹备工作。2011年6月、2012年7月和2014年2月,分别在加拿大、印度和韩国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对《议定书》生效和执行将面临的问题开展了讨论。通过详细梳理不同缔约方与其它国家政府对两年期方案预算、COP/MOP议事规则、COP/MOP-1临时议程草案、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ABS信息交换所、能力建设、意识提高、遵约程序和机制、监测与报告以及示范合同条款等主要议题所持观点,总结了会议的进展动态,综合分析了各议题的谈判成效,深入探讨了名古屋议定书委员会对《议定书》生效和执行的积极作用以及面临的挑战。  相似文献   

3.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是近年来合成生物学突飞猛进和DNA测序便捷化的产物。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吸引了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广泛讨论。数字序列信息利用的广泛性和普遍性对保护生物多样性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给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带来挑战。数字序列信息的术语确定、内容范围和如何使用的争论体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数字序列信息的法律属性认定和惠益分享方面存在的分歧。我国应利用缔约方大会谈判推动进程,在国际谈判中将数字序列信息放在《名古屋议定书》框架下讨论,将其解释为"遗传资源",对数字序列信息的测序和存储解释为"利用遗传资源"。《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草案)》中不应过分强调利用生物遗传资源的物理材料以及有形性,而应该注重保护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信息或数据,整合和新建数字序列信息数据库。  相似文献   

4.
2010年3月22—28日,第9次生物多样性公约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问题特设工作组会议(ABS-9)在哥伦比亚卡利市召开。获取与惠益共享(ABS)问题会议是《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最为核心的谈判进程之一,其任务是研究建立一项关于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际制度,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公平公正地分享由获取和利用生物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  相似文献   

5.
徐庆华著科学出版社出版(2011年6月)ISBN 978-7-03-031307-2/Q·2724$55.00 16开本平装内容简介本书介绍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的由来,《公约》文本的谈判历程和《公约》的主要内容,总结了历次缔约方大会的主要成果和各方在焦点问题上的立场,深入剖析了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资金机制、战  相似文献   

6.
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已经成为许多国际论坛的焦点议题.<生物多样性公约>率先确立了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原则,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论坛也相继进行了相关议题的讨论,要求缔约方尊重和承认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提供者的权利.我国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方面还缺乏明确的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尚未建立.需要建立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制度体系,此制度体系中需要确保公平公正分享惠益,体现遗传资源的国家主权,并尊重当地人民和地方社区的权利与利益.  相似文献   

7.
及时共享病原体对于尽早识别病原体、开展风险评估、启动循证干预措施以及开发诊断工具、疫苗和药品至关重要。《名古屋议定书》的谈判过程显示,病原体在其范围之内。《名古屋议定书》的序言段落明确提及了病原体,不仅如此,其关于获取和惠益分享的一般规则以及特殊考虑的规则适用于病原体。随着《名古屋议定书》进入履约阶段,病原体共享面临着不同方面的挑战。履行《名古屋议定书》造成了某些病原体共享延迟或受限的后果。《名古屋议定书》与世界卫生组织《共享流感病毒以及获取疫苗和其他惠益的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的关系至今未获得明确界定。技术的发展使得数字序列信息有取代有形材料的趋势,而《名古屋议定书》在规制数字序列信息的利用上存在严重漏洞。为了应对这些挑战,缔约方不仅要在国内层面上引入特殊的措施、程序和安排,而且要在集体协商决策的基础上推出切实有效的对策。通过这些努力,未来病原体共享将会在公共卫生防范和应对过程中发挥更加有力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生物剽窃(bio-piracy)是中国和许多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严峻问题。发达国家的生物技术公司常利用不正当的方式获取发展中国家的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再通过生物技术开发和产品专利保护的形式,从提供遗传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市场弁取暴利。通过文献、数据库及相关网站的查询,收集了国内外近30 a来在农业、生物制药、化妆品及其他工商行业的108个生物剽窃案例,并根据应用领域、资源对象、利用机构、资源用途、资源原产地、惠益分享情况及我国生物剽窃情况等方面对生物剽窃的特点进行了分析,针对生物剽窃问题和我国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机构体制的不足,提出制定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法规与制度体制,包括获取遗传资源时实施"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并以"共同商定条件"确保资源提供方与使用方之间公平公正的惠益分享,同时加强政府机构的管理能力。  相似文献   

9.
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对于保障生物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在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惠益分享理念定位、调整范围和规制模式3个方面。为此,应适当定位法制理念,确立全过程监管原则,调整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规制范围,实现惠益信息类型化,加强国家对惠益分享协议的监管以实现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动态平衡,协调惠益分享过程中的利益冲突以达成生物遗传资源的有序与高效利用。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物多样性逐渐成为全球环境保护的热点问题之一,国际社会于1992年制定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生效以来,强化了对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提高了人们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11.
<正>《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目前共有196个缔约方。我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公约》,是最早签署和批准《公约》的国家之一。缔约方大会(COP)是《公约》的最高议事和决策机制,每两年举行一  相似文献   

12.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与发展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为人类提供丰富多样的食物、能源、药品和遗传资源。但受不合理人类活动的影响,生物多样性丧失已成为人类面临的最大风险挑战和威胁之一。从"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到"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2020年后框架"),保护地面积比例一直是《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其他基于区域的保护措施(OECMs)是国际上的一个新兴的重要议题,成为保护区必不可少的补充,对于推动就地保护工作、促进保护手段的多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通过系统梳理OECMs的提出、概念形成及发展历程,研究国内外OECMs履约现状,深入辨析OECMs与保护区的区别与联系,揭示OECMs在科学基础、多边磋商和资金投入等领域面临的挑战。在此基础上,从明确识别OECMs的必要性、深入参与OECMs国际规则制定、平衡OECMs科学性与有效性、加强OECMs部门规划与执行等层面,就OECMs履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科学识别符合我国国情的OECMs、支持"2020年后框架"的成果达成奠定基础,也为我国保护地相关目标的实现提供重要支持。  相似文献   

13.
化肥农药的长期、不合理施用,导致环境污染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引发越来越多缔约方、非政府组织和专家的关注。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的重要内容之一,化肥农药问题对环境污染、农业生物多样性、可持续供应链、激励措施和主流化等议题具有实践意义。通过系统搜集、对比国内外化肥农药施用现状,梳理与《公约》相关目标的进展及演变进程,深入分析该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下4点建议:(1)建立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平衡《公约》3大目标,提升化肥农药利用效率;(2)完善可持续供应链体系,减少供应链过程产生的污染和生物多样性损失;(3)明确我国在2020年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以及在该领域已不存在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补贴政策的客观事实;(4)将化肥农药因素纳入国家农业政策,并将其与绿色发展、循环经济等其他部门战略相结合。作为《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东道国和候任主席国,中国将以COP15召开为契机,实现污染与主流化、有害补贴、可持续供应链等重难点议题的协同和有效解决,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达成奠定基础,也为中国农业可持续转型提供重要支持。  相似文献   

14.
环境署焦点     
《产业与环境》2005,27(1):50-52
联合国环境署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实施了一项研究,其报告在2004年2月吉隆坡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上提出.该报告突出了为传统知识和基因资源的来源国、社区以及土著居民提供补偿的复杂性.该报告也讨论了有关确保获取和使用这些资源所得利益公平分享的实际操作问题.  相似文献   

15.
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的识别是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首要步骤。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 2016年3月正式发布了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简称KBAs)识别的全球标准(KBA标准)。首次系统地考虑不同层次的生物多样性及其要素,从基因层面、物种层面和生态系统层面定位和突显那些对于维护全球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贡献的地区,帮助各国和地区识别对维护全球陆地、内陆水域和海洋生物多样性有显著贡献的区域。该标准是IUCN近30多年以来开展不同生物类群、生态和专类别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识别的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又一重要全球标准。笔者对标准中几点关键原则进行了重点解读,并结合中国在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识别的研究进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解读及其评估指标探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2010年以来,全球开展了讨论和咨询,确定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路线图。2010年10月在日本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2011—2020年)。该战略计划确立了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简称2020年目标),设计了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为制定国家目标提供了灵活的框架。该文剖析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各缔约方对2020年目标的谈判立场,解读了2020年目标的内涵,论述了2020年目标评估指标研究的最新进展,在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研究、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标准和网络、开展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方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7.
农业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提供人类可持续发展所需的多种生态服务,但公众对于其重要性的认识远不及自然保护。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之一、最早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及重要的农业国家,中国进一步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履行公约及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回顾了过去几十年中国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的发展过程、具体措施及成效,指出中国农业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程度逐年加强,在种质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牧业资源保护、外来物种入侵防治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然面临生境退化和破坏、外来物种入侵、遗传资源锐减、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威胁。鉴于2020年后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受重视程度增加,笔者对于中国如何进一步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出了6个方面的建议,包括:建立农业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监测体系;建立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家计划,整合农业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和农业可续发展,推动多目标的协同实现;推动建立完善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律和生态补偿措施;完善针对外来物种防控的法律和政策;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的方法和技术研究;加强科普教育和推动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18.
《产业与环境》2004,26(4):i006-i006
突出的挑战是什么?一是第5条国家(发展中国家)遵守议定书规定的控制措施,二是淘汰甲基溴(MB)和含氢的氯氟烃(HCFCs)的生产与消费.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是《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条款必须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京都议定书》的条款相联系,发挥潜在协力的极限优势,确保这些生死攸关的协议不会背道而驰.  相似文献   

19.
正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CBD)的最高议事和决策机制,缔约方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成果将主导CBD进程的发展走向,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明方向。2016年12月举行的CBD-COP13决定COP15将在中国召开。2019年2月,我国宣布CBD-COP15会议地点确定为云南省昆明市。2019年9月3日,时任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执行秘书共同发布COP15主题:"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Ecological Civilization:Building a Shared Future for All Life on Earth),这一主题旨在倡导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  相似文献   

20.
生物多样性保护依赖于健全的国际立法和国家立法。中国已颁布一系列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和条例。这些法规的实施,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空白。本文概述了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立法现状,在此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并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要求,从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保护3个层次上阐明需要完善和加强法规建设的若干方面和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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