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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及时发现地表水中放射性核素含量水平,对地表水进行放射性监测成为辐射环境监测的必要项目,本文分析了2018年新疆主要地表水断面总α、总β、锶-90、铯-137、镭-226、钍和铀的放射性水平,对掌握新疆地表水放射性水平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01),采集了乌鲁木齐河、塔里木河、伊犁河出境口断面、额尔齐斯河、伊犁河中哈国界断面、额尔齐斯河中哈国界断面六个有代表性的地表水断面,采用实验室放化分析得出新疆地表水中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范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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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对某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浅地表处置场周围环境的终态和连续四年的放射性水平监测。发现该处置场在填埋放射性固体废弃物过程中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放射性污染,并在四年时间内,该处置场还未出现放射性物质泄漏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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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重离子加速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放射性污染物,从辐射防护措施、放射性废物治理措施、辐射安全措施和辐射防护监测4个方面分别进行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的讨论。得出只要严格实施了各项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后,放射性工作人员及公众的人身安全是可以保证的,辐射区域周围的环境是安全的。同时,也为辐射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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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γ剂量率测量辐射环境监测的重要监测项目之一,直接反映了核设施的运行状态。分析研究环境γ剂量率的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对于判别核设施的异常排放,制定核设施应急行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HFETR周围环境γ剂量率监测系统运行期间积累了大量的环境γ剂量率的数据,本文以HFETR周围某年度环境γ剂量率连续监测数据为对象,结合理论、厂址特征、厂址气象等要素,开展了γ剂量率变化趋势及其构成、影响因素研究。研究表明,总体上各监测点全年监测结果与实际相符,并无明显异常现象。HFETR周围环境γ剂量率主要是由宇宙射线、天然存在的核素贡献。环境γ剂量率受降雨、风速、风向、异常排放等因素影响明显,受气温、湿度因素等影响不明显。通过研究,初步掌握了HFETR周围环境γ剂量率的变化规律及趋势,可为HFETR的安全运行、环境监控、制定应急行动水平等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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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中的放射性数据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在辐射环境常规监测中放射性数据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处理,避免数据处理工作中的主观性、随意性。本文例举说明如何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进行放射性数据的分析评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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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广元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的放射性水平,对居民通过饮水途径摄入放射性物质导致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调查了广元市四县三区的集中饮用水源地2018年~2021年期间的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使用克鲁斯卡尔-沃利斯检验对检测数据进行了组间比较和分析;根据不用年龄段公众饮水的情况计算饮水途径导致的辐射吸收剂量,再应用健康风险模型评估导致的居民健康风险。调查结果显示总α放射性浓度范围为0.0045~0.1610Bq/L,总β放射性浓度范围为:0.0103~0.1560Bq/L;不同年度、不同水源地、不同水源地类型的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间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水期的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各年龄组通过饮水途径摄入总α、总β放射性所导致的年均总待积有效剂量均低于0.1mSv,总α和总β放射性对各年龄段居民所致的总致癌风险处于1.80×10-8~3.74×10-7,低于WHO和ICRP发布的最严格控制限值。广元市四县三区的集中饮用水源地的总α和总β放射性水平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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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新疆某区域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辐射安全监管,通过对该区域52家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γ辐射剂量率进行监测,对超出"当地本底水平+50 nGy/h"的2家企业进行了采样,调查和测量了固体样品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和水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估算了矿产企业工作人员所受年有效剂量。监测结果表明:大部分企业的γ辐射剂量率处在新疆及全国环境本底水平,2家企业处于全疆范围内的γ辐射剂量率的波动范围之外;其中1家企业的固体样品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异常;水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处于全国环境本底水平。2家企业的工作人员所受年有效剂量分别为0.35 mSv和0.75 mSv。评价结果表明:该区域2家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存在放射性问题,需加强该区域的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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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了解新疆大学本部校园内辐射环境水平状况,对校园环境γ辐射剂量率、氡浓度水平、土壤中核素含量及红湖水样等采用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方法进行现场测量、采样与实验室分析工作。结果表明,新疆大学本部校园内辐射环境水平处于乌鲁木齐市本底值范围之内,未见放射性异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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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境保护》2021,(3)
为了解新疆某铁矿冶炼企业的铁矿石、冶炼初级产品及冶炼尾矿中的放射性水平状况,对尾矿渣的资源化利用所致辐射影响进行分析。通过对该企业进行现场监测与取样,并对采集样本进行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分析,评估冶炼尾矿资源化利用的可行性。结果表明:铁矿冶炼企业污染源项表面1 m处的γ辐射剂量率的测量值范围处于新疆天然贯穿辐射所致空气吸收剂量率(室外)的波动范围之内。样品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低于国家标准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免管限值。在没有掺杂的情况下,尾矿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时,部分尾矿砂可以作为A类装饰装修材料,其生产、销售及使用不加限制,一小部分尾矿砂只能作为B类装饰装修材料及建筑的外饰面使用。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