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创设了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其具体赔偿金额的确定亟须通过法律解释方法予以明确。本文从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影响因素3个方面对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进行了论述。在计算依据方面,优先以"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或"生态修复费用"作为计算基数,一般不宜将"被告节省之成本或获利"作为基数;在计算方法方面,应对主观恶性程度和损失程度进行细化,采用递增与递减相结合的区间倍率法,对于罚金、罚款则应当在计算绝对数额后直接进行并用或折抵;在影响因素方面,要平衡经济自由与消除违法可能性。同时,本文对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中重复责任的折抵进行了分析,应基于整体制裁目标将包括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限制生产等在内的所有制裁形式均纳入评价范围,若罚金、罚款单独使用则可与惩罚性赔偿直接折抵;若与限制自由等制裁形式并用则需要考虑是否"威慑过度",若公法制裁已经较重可考虑不再判定惩罚性赔偿。 相似文献
3.
4.
现代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基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城镇化是一个人类社会活动及生产要素从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转移的过程。其结果,现代城镇成为了人类社会的生活、生产、消费和污染集聚之地。根据生态系统法则的演绎,城镇的资源环境消费或占用是通过直接、间接和诱发三种方式来实现的。重要的问题在于,现代城镇的资源环境消费或占用是按照直接间接诱发的形式排列,从而构成了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左的倒"金字塔"型结构特征。在这种倒"金字塔"型消费和占用结构的作用下,现代城镇发育的资源环境基础不仅在于城镇所在区域,而且也在于整个国家、乃至全球。 相似文献
5.
活性氮:多多益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James N. Galloway Ellis B. Cowling Sybil P. Seitzinger Robert H. Socolow 《Ambio-人类环境杂志》2002,31(2):60-63
尺度和范围 1790年,Jean Claude Chaptal将元素周期表中的第14个元素命名为"氮"[1].两个世纪后,氮在生物地球化学过程中的作用和其作为一种必需营养元素的重大功能得到了很好的理解.我们知道,人类(以及植物和动物)的生存离不开氮;大气中大量存在的氮气(N2)是植物和动物不能直接利用的一种化学形式;只有少数特殊的微生物能够将大气中的氮转化("固定")为植物、动物可以利用的活性氮(活性氮)[2];另一小群体的微生物能够将活性氮转化(反硝化)为氮气. 相似文献
6.
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关于噪声侵权的投诉案件也日渐增多。通过对噪声侵权进行具体分析,指出区别"噪声干扰侵权"与"噪声污染侵权"的重要性及处理方法,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践。"噪声侵权"从形式上看仅仅是被冠以"噪声"之名,是对"侵权"加以形式限制,但实践中绝不能忽视这一限制对"侵权"行为性质的影响。我们通常将"噪声侵权"归于"环境侵权",然而"噪声侵 相似文献
7.
8.
编者按 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将在2010年建成.届时,工程每年可向华北地区调水130亿立方米,直接受益人口达3500万.50年规划,50年建设,5000亿元投资,为了使南水北调工程能真正造福于民,我国政府提出了南水北调"三先三后"原则,即"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13.
14.
15.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类型】评价类【主要违法行为】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所属类型】资源开发与保护【违法企业所属行业】林业、矿产、水利、环保、土地、农业【案例概要】案例1:2010年3月,某采矿企业未经林业行政部门同意,在其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内开采砂石矿产。林业局对该企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但该企业不服,双方僵持不下;案例2:为解决某森林类自然保护区村民收入减少问题,主管该自然保护区的当地林业行政部门利用林木采伐审批权力,通过"生态改造"的形式,直接批准村民采伐林木,造成自然保护区生态价值损失;案例3:面对旅游开发活动利益驱使,某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将本来禁止开发的自然保护区缓冲 相似文献
16.
贵州省人民政府污染减排办公室 《环境保护》2009,(1)
污染减排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分工 明确目标 在与国家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后,贵州省将减排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2006年省政府与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和各电力公司签订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各市(州、地)也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本地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分解落实到了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 相似文献
17.
18.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是当今世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哥斯达黎加是世界上最早采用公法管制模式来调整该问题的国家之一,它采用了将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规定在目标更广泛的综合性立法之中的形式。其"综合立法+专项实施条例"的立法形式、协调型的管理体制和主管模式以及为避免交易中存在的实力不平衡而设立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和共同商定条件制度,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