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本刊声明     
◆本刊版权所有,任何自然人、法人不得侵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刊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作者文责自负。对于侵犯他人版权或其它权利的文字、图片稿件,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对于一稿多投者,本刊一律不发稿酬。  相似文献   

2.
本刊声明     
◆本刊版权所有,任何自然人、法人不得侵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刊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作者文责自负。对于侵犯他人版权或其它权利的文字、图片稿件,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对于一稿多投者,本刊一律不发稿酬。  相似文献   

3.
本刊声明     
本刊版权所有,任何自然人、法人不得侵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刊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作者文责自负。对于侵犯他人版权或其它权利的文字、图片稿件,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稿件一经发表,即发给作者稿酬(含本刊电子版的稿酬);对  相似文献   

4.
本刊声明     
<正>①本刊对所发表的图文拥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②作者文责自负,对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稿件,本刊概不承担连带责任。③本刊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对于所投稿件,本刊编辑有权根据刊物的需要进行删改或调整。稿件一经发表,即发给作者稿酬;请勿一稿  相似文献   

5.
版权声明     
<正>1.凡在本刊发表的作品版权属于《环境与发展》所有,其他报刊、网站或个人如需转载、翻印、复制、镜像等,须经本刊同意,并注明转载自本刊。2.本刊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文责自负,对因抄袭或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对所  相似文献   

6.
版权声明     
<正>1.凡在本刊发表的作品版权属于《环境与发展》所有,其他报刊、网站或个人如需转载、翻印、复制、镜像等,须经本刊同意,并注明转载自本刊。2.本刊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文责自负,对因抄袭或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对所投稿件,本刊有权根据办刊要求对其进行适当删改或调整,作者如不愿被改动,来稿时请注明。  相似文献   

7.
版权声明     
<正>1.凡在本刊发表的作品版权属于《环境与发展》所有,其他报刊、网站或个人如需转载、翻印、复制、镜像等,须经本刊同意,并注明转载自本刊。2.本刊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文责自负,对因抄袭或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对所投稿件,本刊有权根据办刊要求对其进行适当删改或调整,作者如不愿被改动,来稿时请注明。  相似文献   

8.
版权声明     
<正>1.凡在本刊发表的作品版权属于《环境与发展》期刊所有,其他报刊、网站或个人如需转载、翻印、复制、镜像等,须经本刊同意,并注明转载自本刊。2.本刊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文责自负,对因抄袭或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对所投稿件,本刊有权根据办刊要求对其进行适当删改或调整,作者如不愿被改动,来稿时请注明。  相似文献   

9.
版权声明     
<正>1.凡在本刊发表的作品版权属于《环境与发展》所有,其他报刊、网站或个人如需转载、翻印、复制、镜像等,须经本刊同意,并注明转载自本刊。2.本刊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文责自负,对因抄袭或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对所投稿件,本刊有权根据办刊要求对其进行适当删改或调整,作者如不愿被改动,来稿时请注明。3.为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实现期刊编辑和出版工作的网  相似文献   

10.
版权声明     
<正>1.凡在本刊发表的作品版权属于《环境与发展》所有,其他报刊、网站或个人如需转载、翻印、复制、镜像等,须经本刊同意,并注明转载自本刊。2.本刊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文责自负,对因抄袭或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  相似文献   

11.
《江苏劳动保护》2008,(8):55-55
劳动者在高温季节的三大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侵犯:一是停工不能停薪,减工时不能减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二是高温作业中暑属于工伤。三是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根据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相似文献   

12.
一、基本概念 1.犯罪我国《刑法》第10条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简单地说,犯罪就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按照行为人在犯  相似文献   

13.
一、禁止强迫劳动,曾三和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自由权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我国宪法赋与全体公民的一项权利。根据这一权利,劳动者有权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抵制各种侵犯自己劳动权益的非法强制劳动行为。我国《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上述规定不难看到,尊重劳动者的劳动自由权,绝对禁止各种侵犯劳动者劳动自由权的行为,是我国法律的基本立法精神。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律规…  相似文献   

14.
为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 ,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做了限制性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和因工负伤都是在工作中 ,并且大多是由于用人单位劳动条件不完善而给职工身体造成的损害 ,用人单位当然有责任、有义务对造成损害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予以照顾 ,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因工负伤的职工只有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 ,并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才享有用人单位不…  相似文献   

15.
本刊启事     
《吉林劳动保护》2014,(2):34-34
<正>1、本刊稿件(含论文)一律采用首发原创稿,作者不得抄袭、剽窃及一稿多投。2、来稿应文字简练,短小精悍,同时附1至2张相关照片。普通新闻报道一般不超过1500字,长篇通讯一般不超过3000字。3、稿件一经采用,刊物出版后即付稿酬(文字80元/1000字,照片30元/张)并投寄当期样刊。如自刊稿之日起2个月内仍未收到稿酬和样刊,请作者速与本刊联系,以便我们查询。  相似文献   

16.
<正>本刊讯2014年1月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破解之道。《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医疗机构不得以未交纳住院押金、抢救费押金  相似文献   

17.
由于工作的原因,近期接触到几件女职工因为在企业中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之间的变动,使其法定退休年龄发生变化,而企业无视职工的就业权,在不征求职工意见的情况下,强行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退休审批”,并强制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反而告劳动行政部门的“退休审批行为”不当,造成了劳动行政部门在让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权利的同时无意间侵犯了职工的就业权利。  相似文献   

18.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  相似文献   

19.
<正>《安全生产法》第25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相似文献   

20.
本刊讯 大型纺织印染服装联合企业──四川第一棉纺织印染厂,共有女职工 7000多人,占全体职工的60%以上。该厂积极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工作有新进展,使女职工的特殊困难得到逐步解决,从而大大提高了她们的生产积极性。1988年,全厂实现利润较上年增长8.34%,人均创利税提高12%。 该厂为了贯彻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制定了本厂的实施办法,其中包括:厂方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得安排她们加班加点和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工间休息30分钟;对少数在孕期、哺乳期假期内必须坚持生产而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