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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砒会保险法》(国家主席令第35号)出台后,嫦炭法》(国家主席令第75号)、《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总理令第586号)都及时作了修改,各项法规不断完善,人们依法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了。但是,有的人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而有的人受伤却被认定为“公伤”。“公伤”和“工伤”是怎么回事?常常搞得人满头雾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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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以下简称《法释〔2014〕9号》),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对工伤认定进行了规范。《法释〔2014〕9号》虽非"扩容",但其统一、细化了工伤认定标准,让诸多受伤的劳动者受益。"主要责任"不再纠缠不清案例赵某系进城农民工,每天骑摩托车上下班。一天清晨,雨后路滑,赵某在偏僻的路上转弯时被一货车剐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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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倚 《劳动保护》2014,(4):116-116
<正>主持人: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我公司有专车接送员工上下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班。但某人自驾车上班,途中被后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车追尾,导致头部受伤。请问该职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人工可以认定了工伤吗?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易安网友钱韶松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易安网友钱韶松: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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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某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称该企业员工张某到外地出差期间,在与客户洽谈结束回宾馆途中,因下雪路滑,不慎将左腕部摔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审查申请材料,该企业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齐全,且受伤经过证明有与张某一同出差的江某等3人的签名,该企业也签署了“情况属实”的意见并加盖了公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14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认定张某为因工负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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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大要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虽已经过1年多的实施,然而,就"特殊职业""特殊行为"的工伤要件构成的认定,实践中还不时有分歧发生.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把握《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准确理解"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工作原因",作出正确的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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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伤认定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认定工伤的情形错综复杂,时有不法用人单位"较劲",阻力多多。以下列举"四不"特定情形下的工伤认定,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供借鉴。劳动合同不签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证、工资单等证明材料,如果在工作中受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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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单位一职工赴外地出差期间,晚上在宾馆上厕所时因为地滑摔伤,是否认定工伤?山西吕斌吕斌先生:《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章关于工伤的认定第五款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贵单位职工夜间在宾馆上厕所己属于休息阶段,而不属于工作时间,因此受伤情形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相符,不应认定为工伤。如果属于宾馆设施问题,可与宾馆交涉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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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们是湖南一家国营企业。今年"五一"前夕,我单位组织职工去韶山春游并组织党员活动。在参观时,一职工下台阶不慎跌倒,造成左腿骨折,至今在家养伤。请问,单位组织的春游活动受伤能算工伤吗?湖南黄海帆黄海帆先生: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公司职工春游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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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1期的公报中,将"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工伤认定案",以第40号指导案例的形式再次发布,旨在再次强调工伤认定过程中,对工作原因、工作场所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是否在合理的区域内受到伤害。该案例对职工受伤工伤认定中"工作原因""工作场所"作了比较宽泛的解释,同时认为,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存在过失而受伤,不影响其工伤的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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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类似案例二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其难点在于,由于高速运动的细小铁屑不能让人用肉眼观察到,而且因个体生理状况眼睛受伤后的疼痛和发炎症状不一定及时、明显和剧烈地表现出来,同时难以使得现场人员观察到。待到申请工伤认定之时,更是时过境迁。对这样的受伤情形,在工伤认定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收集到证据是非常有限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当劳动保障部门认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不是工伤出示的证据不足以推翻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工伤时,劳动保障部门遂作出工伤认定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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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大夫:从立法原则上看,“公伤”与“工伤”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工伤保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为了弘扬烈士精神,抚恤优待烈士遗属,制定本条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它们的共同点是保护劳动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同点是它们注入的机制是完全相反的:对“工伤”注入了预防事故、减少事故的导向机制;对“公伤”则注入了倡导社会良好风尚的导向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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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明确了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导致的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可以从工伤认定1年期限内扣除的五种情形。虽然不能穷尽工伤认定过程中关于1年时限问题繁杂的特殊情况,但是较以前的规定而言,1年时限已经不再是那么"僵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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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对劳动者工伤认定管辖权的确定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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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我单位一名员工在应急救援的救火过程中腰部受伤,医院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的。认定工伤的关键就在于患腰椎间盘突出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基于事故伤害(外因)导致的患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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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私营企业的专职司机(有驾驶证 ) ,1999年 10月 5日 ,我按公司的安排到清远市某厂运货 ,在返回广州途中 ,因操作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 ,致使颅骨骨折、颅内血肿等。今年 1月 2 6日交警大队认定我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单位也以此为由 ,不同意我享受工伤待遇。我甚不解 ,我是在进行单位正常工作时受伤的 ,为何认定我不是工伤 ?请指点迷津 ,十分感谢 !袁先生袁先生 :原劳动部办公厅 1996年 12月30日发出的 (劳办发 [1996]2 71号文 )对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解释是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 [1996]2 66号 )第八条规定的“从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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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元月3日,河南省新密市恒源造纸厂一纸诉状将新密市人事劳动局推上被告席,并将本厂职工郭建林由原告列为第三人。诉状认为郭建林受伤主要是因为工作期间酗酒、违章操作造成的。人事劳动局认定郭建林为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属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于2000年10月10日作出的新密人劳字(2000)221号文件《关于认定新密市恒源造纸厂职工郭建林为工伤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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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我在工作时由于没有戴防护手套,灼伤了手,公司说我违反了公司的安全规定,不给认定工伤,就给付医药费,这合理吗?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据此,只要客观上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就应当认定工伤,与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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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公司30日内未申请工伤,个人申请还来得及吗主持人,你好:我的同事在工作中受伤了,公司在30日内没有去有关部门申报工伤,事情过去一个半月了,现在还来得及吗?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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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有关工伤认定法律文书格式,一直没有作统一规定。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各地也都自行设计工伤认定法津文书。笔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几种常用的工伤认定法律文书制作,谈谈自己粗浅的想法,以供同行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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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由于我公司未设立哺乳室,一名女员工骑电动自行车回家给孩子哺乳,途中被出租车撞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出租车司机负全责,当事人无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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