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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修订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森林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立法上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有完善空间。其立法定位应立足森林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在具体制度方面,应进一步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激励与约束相容的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机制;构建完整包容公益和私益诉求的损害救济机制;理顺森林资源损害的法律责任,确保民事责任履行的第一顺位,同时强化森林资源损害与生态破坏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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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增加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内容,这是本次《宪法修正案》的一个突出亮点。应当认真研究生态文明入宪对我国生态环境立法的影响,并作出部署安排以全面落实。一是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入宪的主要内容,二是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入宪的重大意义,三是科学合理安排生态文明入宪后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工作。在制定新法方面,建议制定生态环境基本法、自然资源基本法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地法等。在修改法律方面,要抓紧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要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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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制度,亦被称为环境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简称PES)SIJ度,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所提供的服务为目标,以经济手段为主要方式,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制度安排。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是关系到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的重新整合与完善,关系到森林生态服务提供方、支付方和国家之间权利义务平衡的重要环节。哥斯达黎加对于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探索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并在1996年生效的《森林法》中做出详细规定,此后又几经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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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战略布局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生态文明领域的制度创新和改革事项顶层设计和部署背景下,从自然资源的外部性等特点、森林资源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及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实基础出发,探讨以集体森林资源生态产权界定为突破点,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设的意义和可行性,并提出主要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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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我国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首先,中共中央通过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改革方案、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的方式,大大加快了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进程。其次,环境法的立法专门化工作取得了里程碑式进展。一是填补立法空白,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等7部法律。二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修改了《森林法》等19部法律。再次,传统部门法的法律生态化工作也取得了重大飞跃。“生态文明”理念成功入宪,《民法典》就绿色原则、生态破坏侵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作出了专门规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污染环境罪的刑档,新增了破坏自然保护地罪,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等两项新罪名;《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授予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等。此外,生态文明地方性立法在环境权、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等方面也作出了可圈可点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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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共同就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提出明确要求。围绕两个意见提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着怎样的作用、我国的生态学学科建设应该如何加强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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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林业发展得益于近自然林经营。其经验大致可以归纳为:完备的顶层设计、配套的法律体系和规划措施、严格的管理办法、专业的经营方案、对林业人才的培训和对森林教育的重视。我国的森林经营是林业建设的短板,普遍存在“重造轻管、重采轻育、重量轻质”的现象。我国曾尝试积极借鉴德国经验,就近自然林经营展开了试点实践,但在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其进程有所停滞。建议继续推进近自然林经营的理念和实践,将其作为林草部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内容,探索多样化的森林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及其他保障性政策措施;强化多功能森林经营规划的编制,建立多功能森林经营体系;推动多功能森林经营技术发展,加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业人才培养,提高全社会对森林生态系统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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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绿色发展理念下,探索林业生态保护的路径是至关重要的。森林在维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和提供生态系统服务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在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取得平衡。林业生态保护是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保护和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是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分析如何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做好林业的生态保护工作,以提升林业生物多样性、提升土地利用率、加大资金投入、提升科技保护创新等方式探索林业的生态保护,旨在完善林业生态的绿色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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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犯同时具备行政不法和刑事不法,其违法性的判断在学术界存在量的差异说、质的差异说和质量差异说3种观点。为更全面地分析行政犯与一般行政违法以及前置行政法规的关系,应当根据行为是否危害刑法保护的核心利益分别适用量的差异说和质的差异说。涉林犯罪作为典型的行政犯,其侵害的法益非刑法保护的核心利益,应适用量的差异说作为违法性判断的理论基础。为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和保护的需求,我国于2020年第三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新《森林法》改变了部分涉林犯罪的认定和处罚,这些罪名包括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为适应新《森林法》,确保法律的一致性,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及时的修订和清理,确保各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运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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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森林生态系统发挥重要作用;森林生态资源也是提升生态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方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森林生态保护的重要政策选择,本文讨论了国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研究的进展,系统梳理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与实践历程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市场化、多元化机制;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强化市场在森林生态产品与服务及相关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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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权利与社会发展互动关系的角度来看,人类文明的变迁史就是一部新型权利不断兴起和奋力保护的发展史.农业文明时代的代表性权利为地权,工业文明时代的典型性权利为工业产权(主要为专利权),生态文明时代的标志性权利为环境权.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之首是确认和保护环境权,应当通过发展以环境权为本位的法治事业来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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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自然环境日益恶化的情况下,把森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起来,建立生态经济型林业,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是发展现代林业的正确途径。生态经济型林业,在国外称之为综合林业,认为森林资源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学、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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