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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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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式公布并施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明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责任和措施。这七条规定是: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必须做到  相似文献   

2.
《安全生产与监督》2014,(9):F0002-F0002
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相似文献   

3.
数字播报     
7条 1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此项规定包括了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相似文献   

4.
<正>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二、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三、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四、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五、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相似文献   

5.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其中矿长作为一线负责人对于煤矿安全生产有直接影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月29日正式公布并施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明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责任和措施. 这七条规定是: 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相似文献   

6.
<正>2015年2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公布《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具体如下:一、必须证照齐全,确保厂房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规范,严禁违法使用易燃、有毒有害材料。二、必须确保生产工艺布局按规范设计,严禁安全通道、安全间距违反标准和设计要求。  相似文献   

7.
<正>2014年9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相似文献   

8.
1.压路机启动前,应仔细检查车况,避免带病作业;仔细检查机车周边,确保周围无人员或障碍物。启动后,必须再次鸣笛示警,并检查仪表有无异常。2.司机或修理人员上车要使用踏板与拉手,严禁上下车拉抓或瞪踏滚筒等其他部位,严禁车还未停稳就跳车,以免造成人员滑倒摔伤。  相似文献   

9.
<正>一、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落实"一炮三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爆破作业。二、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三、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由矿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作业。  相似文献   

10.
<正>2014年9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签署国家安监总局第69号令,发布实施《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包括如下内容: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相似文献   

11.
<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杨栋梁2015年2月15日一、必须证照齐全,确保厂房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规范,严禁违法使用易燃、有毒有害材料。二、必须确保生产工艺布局按规范设计,严禁安全通道、安全间距违反标准和设计要求。三、必须按标准选用、安装电气设备设施,规范敷设电气线路,严禁私搭乱接、超负荷运行。  相似文献   

12.
《吉林劳动保护》2014,(8):10-11
<正>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近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吉林省企业粉尘作业防爆十条禁令》和《吉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粉尘防治十条禁令》,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作业安全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粉尘防治工作。吉林省企业粉尘作业防爆十条禁令一、严禁安排未经培训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防护用品的员工在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  相似文献   

13.
笔者认为,安全从形式上可以简单(或者简化).但从内容上绝对不能简单了事。以危险作业审批为例,虽然不可以省略,但可以从提高效率上下功夫,通过进一步细化危险作业分类,区别对待以提高工作效率。图为某企业作业现场(图片由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提供)  相似文献   

14.
<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杨栋梁年月日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相似文献   

15.
在附近有高低压和通讯线路的脚手架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严禁投掷各种物件,上料和下料应尽量远离输电线路。 在临近高压线路搭设钢管脚手架时,应由工程技术人员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搭设示意图。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并在高压线路的周围搭设保护架或保护棚子。  相似文献   

16.
1、施工前必须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进行勘察,摸清地下设施的走向及深度等情况,制定施工方案。2、土方歼挖宜从上到下分层依次开挖,严禁采用挖字底脚的作业方式。按土质和深度情况设置安全边坡和做好同壁支撑工作。  相似文献   

17.
一是做好安瓦员在井下两个水平的分配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矿井“一通三防”进行安全管理;抓好局部通风机的日常管理。二是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其它人员严禁对风机进行改动,并定时对风机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检修记录。三是井下所有用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来进行施工,严禁在瓦斯涌出异常区施工,严禁超长距离掘进作业。  相似文献   

18.
高处作业是施工作业过程中极为常见的一种施工方式.其危险性不但与施工人员素质、施工管理、施工方法有关.而且与施工作业的环境、施工使用的工具、施工作业的难度等有关。造成的危害主要为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高处作业严重威胁着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此.有必要对高处作业危险性进行预分析.以便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9.
近期.国家安监总局出台《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该规定由“合法生产、全员有责、持证上岗、重点管控、防治隐患”五个必须做到和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自控失效、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五个严禁行为组成。这些规定条款.对推进企业融合落实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安全许可备案、安全设计诊断、自动控制改造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着很好的警示作用。  相似文献   

20.
《江苏劳动保护》2014,(3):30-30
2012年4月18日起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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