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法律名称弱化了“安全第一”
安全立法历经20余年,起草牵头单位多次变更,由原国家劳动总局、劳动部、国家经贸委最后到国家经贸委管理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律草案名称也是一变再变,从《劳动保护法》、《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到《安全生产法》,再到《劳动安全卫生法》、《职业安全法》,最终定名为《安全生产法》。 相似文献
2.
云南省总工会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重新修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职责,在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充分发挥工会的监督检查作用,更好地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于最近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实施细则》。实 相似文献
3.
安全法是国隶制定并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安全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类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社会和生产的发展。我国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立法工作,国家制定的各种安全法律规范已达到了相当的程度,由于安全法有着自己的调整对象和自己的特点,同时社会经济发展和生产也需要,所以安全法应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4.
本文将英国《工作健康安全法》、美国《职业安全健康法》、澳大利亚《工作健康安全法》和新加坡《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法》与我国《安全生产法》,从行为模式、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形式、法律责任力度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我国《安全生产法》的修订提供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5.
不宜以安全生产立法替代职业安全立法 记者:现在不少人把分属于不同领域的《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称为姊妹法,把《安全生产法》等同于《职业安全法》,使职业安全在法律制度上被虚化.你是否也认为《安全生产法》可以取代《职业安全法》? 相似文献
6.
7.
职业安全卫生尚存立法空间——与法学博士陈步雷一席谈(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业安全属于劳动行政与劳权保障事业,在立法上侧重于确立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权利;生产安全属于经济行政和产权保护问题,在立法上侧重于确立企业的财产(资本)安全权利。尽管两类安全具有一定的交叉性和兼容性,但若想通过修订《安全生产法》来充分确立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权利是不现实的,因为职业安全问题不属于《安全生产法》的调整范围,职业安全不可能被生产安全所涵盖或替代,有了《安全生产法》不等于有了《职业安全法》。因此,不要放弃对完善职业安全立法的追求。 相似文献
8.
9.
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新的交通事故处理理念,《安全法》以法律形式将交通警察定位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赋 相似文献
11.
12.
徐州供电公司工会以贯彻落实《工会法》、《安全法》为契机,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以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度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施好群防群治工作,共筑安全防线,使工会群众安全生产工作声情并茂,有声有色。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历时4个月的紧急部署、起草和论证,国务院常务会议3月28日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专家普遍认为,在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按照确保安全、切合实际的总体思路,规定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为校车行驶画出清晰可辨的安全线。 相似文献
17.
18.
19.
<正>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将原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但从基层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实践看,一些企业建立起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相似文献
20.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4,(2):113-113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经2014年1月15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于2014年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首次审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作了关于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本次安全生产法修改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重点强化三方面的制度措施:一是强化落实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