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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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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建[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为了加强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85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年鉴中2006年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有关地级区划数量、城镇居民肉禽和菜类消费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和规定的补助标准测算,现下达你省2007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万元.该款列2007年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215类09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相似文献   

3.
<正>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改革创新治污模式,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意见》指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下简称第三方治理)是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措施。要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不断提升我国污染治理水平。  相似文献   

4.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07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本刊2008年第1期已转载),明确了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和申报要求,并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列入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的范围。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ll号),提出要“加大服务领域资金投入力度,加大财政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税收优惠政策”。本刊特刊登此意见,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能充分理解新的政策动向,把握企业发展机遇。  相似文献   

5.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关于印发<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发展计划委、公安部、环保总局令[2002]第3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6.
<正>发改办环资[2014]855号有关省、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推动"城市矿产"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77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市场监管厅(局)、银保监局,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  相似文献   

8.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对现行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将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8个品种)、未经分拣的废纸(1个品种)、废纺织原料(11个品种)、钒渣(4个品种)等4类24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  相似文献   

9.
前不久,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环境保护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4年版)》的通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丰利粉碎设备有限公司开发的"废塑料复合材料回收处理成套装备"入选该《目录》推广类条目下"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适用废塑料综合利用范围。这是该装备相继入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正)、《环保装备"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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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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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发改环资[2014]30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委),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商务厅(委、局):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的总体部署,为提升我国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技术装备水平,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制定《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及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附件: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及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12.
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予以公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3.
<正>环办[2010]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各省(区、市)科学合理规划和发展废弃电器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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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5]16号)、《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深入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工信部节[2015]229号),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工信厅节函[2016]489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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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前,浙江省经信委发布了《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5)》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推动全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重点领域突破,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丰利粉碎设备有限公司研发的"废塑料复合材料回收处理成套设备及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入选其中,列为第五类大型环保、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成为重点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这是该装备相继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4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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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壮大节能环保产业,2017年11月27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交流座谈会。环资司副司长王善成主持会议。来自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国家节能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环境商会和部分节能环保服务企业的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围绕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现状、制约因素和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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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丰利粉碎设备有限公司研发的"废塑料复合材料回收处理成套设备"项目榜上有名,入选《目录》推广应用类"资源综合利用"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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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废塑料、废矿物油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健康发展,我们组织起草了《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予公示,欢迎各界建言献策。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11月10日前反馈我司。联系地址:北京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邮编:10080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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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试行)》《广东省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质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两网衔接,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广东省商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供销合作联社发布了《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20]2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分为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回收网络进社区、提高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率、促进行业规范发展4部分共10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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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建[2012]6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厅):为规范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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