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 毫秒
1.
《环境科学与技术》2020,(Z1)
为调查评价珠江河网区域鱼塘沉积物中重金属的污染来源、迁移转化趋势,作者采用序贯提取法分析了沉积物中重金属的赋存形态,并采用风险评价编码法(RAC),富集系数和潜在生态风险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沉积物中Cr未超评价值,Cu、Zn、Cd和Pb超海洋沉积物重金属Ⅰ类标准,超标率为60.86%、17.39%、91.30%和26.08%。Cr和Ni主要赋存于残渣态,占沉积物比例为68.99%和77.24%,As、Zn和Pb以铁锰氧化物为主,所占比例分别为60.88%、45.29%和46.18%,Cd以碳酸酸盐态为主,所占比例为31.92%,Cu为有机态为主,所占比例为47.36%;沉积物中Ni,Cr和Zn处于无风险到低风险级,As和Cu处于低风险到中等风险,Pb为高风险,Cd为很高风险级别,不同重金属RAC的平均值依次为Cd(61.9%)>Pb(34.35%)>Cu(12.46%)>As(10.28%)>Zn(3.58%)>Cr(3.34%)>Ni(0.76%);采用富集因子污染程度进行评价,显示As、Cr和Ni为未富集,Cu、Pb和Zn为未富集或未污染,Cd为中度污染,且上游河段相关鱼塘污染层度高于河口鱼塘。镉是造成沉积物毒性的主要金属,对该地区综合潜在生态风险指数的平均贡献率为83.7%,RAC评价结果一致,为区域养殖环境中迁移风险最大元素,需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2.
选择上海市9座市政污水处理厂(WWTPs)作为研究对象,检测其进水和出水中全氟有机酸(PFAs)污染水平.结果表明,市政污水中总PFAs浓度为903~4628ng/L,且中短链(C2~C10)全氟羧酸(PFCAs)的检出率一般高于长链(>C10)PFCAs,而对全氟烷基磺酸(PFSAs)而言,全氟辛磺酸(PFOS)的检出率远高于全氟丁磺酸(PFBS)和全氟己磺酸(PFHxS).三氟乙酸(TFA)一般是市政污水中污染水平最高的PFAs,浓度为359~4129ng/L,占总PFAs的20%~93%.尽管全氟辛酸(PFOA)和PFOS的浓度一般低于TFA,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会低于其他PFAs,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们依然是2种主要的PFAs类污染物,浓度分别为40.6~1571ng/L和21.3~1027ng/L,分别占总PFAs的2%~57%和1%~30%.在污水处理过程中,短链(C2~C5)和长链(>C10)PFCAs浓度的显著下降,而中等链长(C6~C10)PFCAs和PFSAs浓度则显著增加.此外,PFAs浓度和工业废水比例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相似文献
3.
《环境科学与技术》2021,44(2):131-138
该文以北京市密云区某污水处理厂污泥为研究对象,采用ICP-MS和BCR四步提取法对污泥中7种重金属含量和形态进行实验分析,在污泥和沙土重金属含量的基础上,以污泥改良沙土为目的,开展污泥的重金属污染水平以及施用于沙土的潜在生态风险评价。根据结果可知,7种重金属的含量从高到低分别为ZnCrCuPbNiAsCd,非残渣态占比最多的重金属元素为Zn和Cu,占比超过80%,残渣态占比最多的重金属元素为Pb,占比超过70%;7种重金属的综合污染水平为警戒线范围,以1∶1比例施用于沙土的综合潜在生态风险属于低风险等级。建议施用时结合重金属的赋存形态分布情况,降低污泥施用比例以及对非残渣态为主的重金属采取稳定固化处理等措施。 相似文献
4.
通过土柱淋溶试验,分析了市政污泥在矿山土壤改良中重金属污染风险,探讨了市政污泥用于矿区土壤改良的可行性,并确定了土壤污泥最佳混掺比例。结果表明:景山高岭土矿区土壤除速效磷含量较高外,其余养分含量分级为四—五级,即"低—很低";市政污泥除速效钾含量较低外,其余养分含量分级均远大于一级"很高";永春污水处理厂污泥为B级农用污泥,可施用于油料作物、果树、饲料作物、纤维作物,不能施用于蔬菜、粮食作物;按各处理配比进行污泥的适量施用造成地下水污染风险较小;综合考虑土壤肥力及重金属污染因素,该矿区最佳土壤、市政污泥干重混掺比为5∶2。 相似文献
5.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列提供单位】湖北省钟祥市环境保护局【案例分析人】李洪修段海燕【案例类型】警示类【案例名称】区域环境监管的破解——基于钟祥城市管网排污案的思考【主要违法行为】违法排污【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处罚及执行情况】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倪泉、王建国、王建琪、陈江波、王永强、张国清刑事责任;并对倪泉、王建国、王建琪、陈江波、王永强、张国清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已执行完毕。 相似文献
6.
7.
生物滞留设施可以有效削减降雨径流,并通过过滤、吸附和生物降解去除雨水径流水中的氮、磷、多环芳烃、油脂、重金属、细菌和病毒等,其主要设计参数是:暴雨重现期、面积、稳定下渗率、下凹深度和淹水时间。建议改造城市附属绿地为生物滞留,加快该技术在我国的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8.
生态修复案件中的责任承担和法律适用——以广州市白云区鱼塘污染公益诉讼案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实践的关注点已经从原告资格问题转移到了环境公共利益的救济问题,多起生态修复案件的出现进一步推进了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探讨.2014年12月,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广州市白云区鱼塘污染公益诉讼案虽然是一件小案,但该案也集中了环境公益诉讼诸多核心问题.本文通过该案,分析了污染转移过程中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承担,污染事件中公共利益的认定,生态修复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文章认为,生态修复作为新兴的、复杂的法律救济手段,司法实践在运用这一手段时面临许多挑战,有待进一步思考. 相似文献
9.
从非难到勇敢向污染宣战——盐城“2·20”特大水污染案量刑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盐城的水,搅动了全国人民的心."据2009年8月18日<盐城晚报>报道,江苏盐城"2·20"特大水污染事件(以下简称盐城水污染案)肇事企业标新化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胡文标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之前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