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长期以来,对于公证机构的性质我国法律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实施之后的相当长时期,我国公证机构主要定性为国家公证机关,实行行政管理体制。2000年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中提出要将现有行政体制的公证处尽快改为事业体制,之后,我国公证机构发展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合伙制三种组织形式并存格局。2006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虽然《公证法》已经实施,但争议并没… 相似文献
2.
3.
为了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体现公平、效率,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法》、《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简易程序》《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实施便民劳动仲裁意见》.山东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在案前调解、立案、审理和仲裁文书的制作与送达等全过程中实施19条便民措施,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更多的仲裁便利和知情权,体现劳动仲裁的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4.
5.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21,(3):93-96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促进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质量提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特种设备相关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抽查。 相似文献
6.
7.
进入21世纪,日本先后颁布了《促进个别劳动争议解决法》(2001年)与《劳动审判法》(2004年)两部法律用以完善企业外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促进个别劳动争议解决法》主要为了强化行政机构处理个别劳动争议的能力;《劳动审判法》主要为了简化司法程序,以更加便捷、廉价、快速的方式处理个别劳动争议.这两部法律相继出台,标志从二战结束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以处理集体争议为主的劳动关系委员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相似文献
8.
9.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要求,我国特检机构按照性质、模式、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分为综合类非自检机构、综合类自检机构、气瓶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其中具有事业单位企业法人性质、隶属于质监行政部门的特检机构占据主体.企业自检机构和外来特检机构作为补充。随着特种设备社会化、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要求,特检机构现有体制及模式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不适应性,必须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及先进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模式,重新规划调整特检机构体制.并尽可能实现管理模式创新。 相似文献
10.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项政策法规性强、技术含量高的职责,与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利害关系。继1991年我国发布第一部交通事故处理行政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之后,2004年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重新修订发布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但是,当前的法律法规规章都只是对交通事故的责任确定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未制定具体的确定规则。 相似文献
11.
养老保险就其争议类型来看,可分为二类:一类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而发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另一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依法缴纳了养老保险,但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及其亲属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劳动者及其亲属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争议.就现在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前一类争议既可以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的规定,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16.
17.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的内涵是什么,学界对此并无明确定义.实践中通常的理解是把行政职能从办案职能中分离出来,补充足够的专职办案人员,提供独立的办案场所并保障分离后的仲裁机构有专门的经费来源.那么,实体化后的仲裁机构究竟是什么性质,具有怎样的法律地位,从立法层面上至今也没有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18.
19.
2013年5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出台,取消和下放共计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71项,“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可”位列其中。这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新举措,通过清理行政审批等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政府加快转变工作职能。为了贯彻落实这一规定,2013年8月,国家安监总局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个规章作出了修改。下一步,安监部门如何在这一改革中正确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笔者认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20.
为规范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审批、考核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煤监局组织制定了《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和《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于近日印发给福煤集团和各产煤市、县(区)安监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并提出有关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