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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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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西地表水污染主要来自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生态环境破坏以及面源污染,其特点是季节性明显、结构污染严重、跨行政区域河流边界水体污染问题突出等。水环境保护与管理应坚持综合决策、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以及公众参与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中国生态环境的新特点及其对策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在分析我国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 ,提出了生态环境发展的 3个新特点 :①由单纯的工业污染过渡到工业和大众消费形成的污染并存阶段 ,而且乡镇企业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 ;②水体污染由工业污染发展到工业污染加农业污染的复合污染 ;③生态恶化问题正在由局部扩展到更大范围 ,从流域的一部分扩到全流域 .针对目前生态环境目前出现的新特点 ,在对策上提出了应实现 3个方面的转变 :①在环境污染控制上 ,应从末端治理发展到清洁生产 ;②在生态保护上 ,应从生态赤字到生态建设 ;③在污染治理上 ,从“谁污染、谁治理”转变到“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收益”.  相似文献   

3.
一、“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及其局限性从一个具体的生产单位来说,假定它在生产过程中破坏了当地或附近地区的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那么它作为环境污染的责任者,显然应对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即除了应对受害者交付补偿费用而外,还应当承担环境污染的治理费用。“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正是针对这一点而言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是正确的。一方面,这一原则确定了环境污染责任者治理的环境、清除污染的  相似文献   

4.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企业体制的转变,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充分发挥能力,使“谁污染,谁治理”落到实处,由污染治理专业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是当前环境管理的要求和环保产业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5.
近日,"昆明拟对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生态保护费"的消息引发网民关注,不少网民认为让游客为滇池治理污染埋单"太离谱"。记者采访获悉,上述收费计划目前正在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8月5日《新京报》)"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这原本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体现权责对等、彰显公平公正的情理之事,旨在增强资源开发者保护环境的使命感,唤起相关企业治理污染的责任感。然而,面对已严重污染至"劣Ⅴ类"的滇池水,昆明市官方却别出心裁地创出了新招:滇池被污染,游客来埋单!对滇池流  相似文献   

6.
环境意识深化与环境责任原则耿进(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430072)参照国际通行的“污染者负担”原则,我国立法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责任原则,并逐渐发展为“谁发展(利用)谁保护,谁污染(破坏)谁整治,谁主管(承包)谁负责”的系列原则。在新的...  相似文献   

7.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企业体制的转变,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充分发挥能力,使“谁污染,谁治理”落到实处,由污染治理专业公司承担污染治理,当当前环境管理的要求和环保产业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8.
正"环境保护税最终就是要体现谁污染谁交税的原则,这里面会有利益的博弈",针对正在起草中的环境保护税法,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近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部法体现了人民向污染和雾霾宣战的呼声。目前看来,是否对二氧  相似文献   

9.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态环境补偿费试点工作(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态环境补偿费试点工作(下)国家环境保护局杨朝飞(五)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几个原则1.生态破坏者负担的原则。“谁污染准治理”是环境保护的一条重要方针,在此基础上又扩展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内容。这对自然保护是至关...  相似文献   

10.
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长江等大型流域由于涉及省份多,上下游之间经济发展、生态环境问题等差别较大,利益诉求不同,在补偿的主体与客体的认定、补偿模式以及补偿标准确定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难度。文章分析了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实践经验,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设计了各级政府主导下纵横向补偿相结合的长江经济带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方案,并基于保护和治理措施的不同,分类提出了以任务量为基础、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的补偿测算标准,同时对补偿机制的实行提出了意见建议,以期为我国长江经济带上下游流域及其他大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提供可参考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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