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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7 毫秒
1.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女劳动者。作为劳动者 ,未成年工理所当然的要受到劳动安全的法律保护。同时 ,作为劳动者中的特殊群体 ,未成年工还应受到《劳动法》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涵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特点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给予的特殊保护。如果未成年工是女性 ,则应同时受到女工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依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是由未成年工本身的生理特点和身体结构所决定的。未成年工的身体正处于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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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是指年满 16周岁未满 18周岁的男女劳动者。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作为劳动者未成年工理所当然的要受到劳动安全的法律保护。同时 ,作为劳动者中的特殊群体 ,未成年工还应受到《劳动法》的特殊保护。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至六十五条做了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之外 ,1994年 12月 9日劳动部发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保护未成年工的规定。综合我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未成年工禁忌劳动的范围是 :▲矿山井下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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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年,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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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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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劳动法》搞好安全生产本刊评论员1995年1月1日,开门第一件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开始实施。《劳动法》把我国现行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女职工未成年工保护、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规纳入了法律规定,对延长工作时间做了限定,并规定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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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铝加工厂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局直管的国有特大型企业 ,是为国防军工生产所需大规格、新品种、高质量铝及合金材料而建设的综合性铝材生产基地。其主要生产线已实行自动化控制。全厂现有职工17000余人(含集体企业职工4000余人) ,其中女职工6600多人 ,占全厂职工总数的39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简称《规定》)颁布实施以来 ,由于厂党政工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以及全厂女职工干部的积极努力 ,使《规定》在我厂得以顺利贯彻落实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有力地调动了女职工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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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现有职工2200多人,其中女职工1200多人,占职工总数的63%。公司建成11年来,我们依据女职工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状况,认真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的工作热情和投身特区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使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被省、市工会评为女职工组织先进单位。 我们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采取了一系列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 1、建立女职工五期保护制度。我们公司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待遇,原则上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来执行。凡怀孕三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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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劳动安全》2000,13(1):44-44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 58条规定 :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 ,是指国家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和抚育子女的需要 ,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其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保护其安全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 ,所采取的有别于男子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如下几个方面 :1 就业和报酬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 ,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2 一般禁忌从事的劳动  禁止用人单位安排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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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小平 《劳动保护》2000,(2):17-17
据我国《劳动法》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是指国家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和抚育子女的需要,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其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安全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所采取的有别于男子的特殊保护。女职工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如下几个方面:一、就业和报酬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一般禁忌从事的劳动禁止用人单位安排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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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劳动法》把女职工劳动保护落到实处湖北襄棉集团总公司常付田,阿勤湖北襄棉集团总公司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大型纺织印染联合企业,现有职工10254人,其中女职工5801人,占职工总数的57%。近几年来,公司把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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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颁发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现将部分条文摘登如下。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并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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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女职工占全国职工总数的36.8%,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既是保护劳动力资源,也是保护下一代健康的大事。 对女职工实行劳动保护,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颁发和公布了一系列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规。许多省市还根据国家法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地方法规,许多企业也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这些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使得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保证。 在工作实践中,自1988年国务院颁发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后,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走上了正常轨道,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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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勤 《劳动保护》1989,(1):36-37
经济体制改革为女职工提供了同男职工竞争的天地与机会,也带来了“优胜劣汰”的紧迫感和危机感。要同男职工对等竞争,意味着女职工要逐步减少对社会给予女性照顾、保护政策和措施的依赖,同男职工一样,依靠竞争,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得在社会不同领域和层次中的平等权利与地位,这就要求女职工为接受改革的挑战而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 在工业生产中,事故是最大的浪费,是对提高经济效益的最大威胁。女职工要以自己创造的价值和对社会的实际贡献来赢得挑战,最首要的先决条件就是要实现安全生产。女职工不能只是被动地等待保护,必须努力提高在生产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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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女职工的贴心人──介绍沧州化肥厂的女职工保护工作宋援鲜,关平河北沧州化肥厂是年产30万吨合成氨、48万吨尿素的大型企业,有女职工1223人,占职工总数的31%。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也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女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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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女职工人数占职工总数的38%。这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关注女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事关国泰民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已有10年,来自各省市的有关调查显示,尽管《规定》已为大多数女职工的生命之歌奏出迷人的乐章,但其中仍然跳跃着不和谐的音符……A篇:特殊保护带来什么北京某医院肿瘤科的护士苏阳怀孕后,因工作中接触的抗癌药品对胎儿有危害,院领导按规定主动将其调离岗位。当然,苏阳能享受的特殊保护还远不止这一项:生完孩子后,按国家规定,她可享受长达90天的产假,而在孩子不满1周岁的时候,在每班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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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日应加班而未加班者,应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诸如此类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竟写在福建省最大的制鞋企业──清禄鞋业有限公司的《员工手册》里。福建清禄鞋业有限公司是清禄集团的下属台资企业,也是福建省内最大的制鞋企业,地处福州市(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职工12000人,其中女职工9000多人。1998年10月16日省劳动厅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会同福州市劳动局、马尾区人劳局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及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检查时,在调查有关人员和现场核实情况后,省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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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为什么要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妇女是我国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女职工的职业健康不仅关系到女工自身,也关系到子女的健康和发育。因为女性有其特殊的生理功能与生殖需求,接触某些职业有害因素不仅影响女性自身身心健康,而且影响其生殖功能,影响胎儿、婴幼儿的生长发育。《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宗旨是保护女职工免受职业病危害,尤其是保护女性特殊时期的健康,保证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女职工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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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1月18日,劳动部颁发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全文另发)。该规定是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制定的。 这一文件对女职工、已婚待孕女职工和哺乳女职工的禁忌劳动范围分别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地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劳动部颁发《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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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女职工8652.6万人,其中女农民工3098.1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35.27%,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职责。 2006年,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孙春兰在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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