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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名录制度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基础。2016年6月14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联合公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对2008年版危险废物名录进行了调整。本文介绍了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危险废物名录制度的基本情况,对其优缺点进行了对比分析,以期为更好的理解新版危险废物名录提供参考。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危险废物名录管理体系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完善的危险废物豁免排除制度加强了企业和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二是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共享分类体系便于对废物的统筹管理,废物代码内容翔实,增加了名录的可操作性。三是基于不同处理责任主体进行分类,避免了名录方式或列举方式造成的"漏分"现象。四是根据环境风险实行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同时存在几点不足:一是鉴别程序繁琐,降低了危险废物处置效率;二是存在部分行业产生的废物遗漏、同类危险废物分类过细等问题;三是部分国家危险废物分类过于笼统,不利于企业对危险废物种类及属性的识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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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以来,国家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石油石化企业率先建立危险废物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从严监管。随着物联网技术、云技术等新科技的应用,为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的提升优化赋予了新的机遇。文章结合石油石化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化管控水平,探索全流程信息化管控新模式,提出危险废物全流程信息化监管的展望,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软硬件的升级,提升危险废物大数据分析挖掘能力,建立相应配套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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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管理,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体系正不断从信息化向智能化转型。文章介绍了上海市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的现有模式,分析了目前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可采用的智能化管理技术,探讨了危险废物从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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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境无害化管理原则,严格限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活动是中国履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重要内容。本研究通过梳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主要规定和中国立法管理实践,全面分析了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管理进展。从打击非法转移、完善法律基础、建立预警机制等方面,深入剖析了中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面临的形势,并从强化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出口行为、联合海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中国全面履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要求、控制和防范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环境风险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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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海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研究与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就上海危险废物产生状况,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必要性和项目建设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研究了上海地区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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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住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的短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十四五”时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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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含油污泥处理中石油烃控制指标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石油烃含量是含油污泥处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控制指标。文章分析了含油污泥中石油烃组成及主要污染控制要求,介绍了国内外含油污泥处置对石油烃含量的控制现状;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对原油中芳香族化合物及其多环芳烃含量的研究成果,对采用石油烃指标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做了推论计算。结果认为:含油污泥等固体废物及其处理残余物的石油烃含量≤0.25%,不属于危险废物;石油烃含量介于0.25%~1.7%时,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最终需要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而确定;石油烃含量1.7%,则属于危险废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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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油气田开发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危险废物,如处置不当会造成严重污染,但如何判别危险废物是环境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文章分析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生产工艺流程,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的油井、联合站、集输管道产生危险废物的类型、环节进行了分析,可为有关人员对危险废物判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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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5月30日签署第408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法”分为总则、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共33条。该“办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法”指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