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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许某系一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职工,某日下班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而受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许某不负事故责任,但属无证驾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其无证驾驶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许某申请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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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法院运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依法判决摩托车驾驶人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受害妇女刘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6800元。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对交警部门无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案件,进行判决的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王某和刘某均系某村村民。去年春末,王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女青年刘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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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2年6月11日20时许,吴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82mg/1 00ml,达醉酒标准,于是吴某被带往市立医院抽血以作进一步测定。吴某酒醒后不能提供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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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金华宇公司将其承建工程承包给王某负责施工,王某又将该工程的外墙粉刷工程分包给朱某,朱某聘用他人进行施工。朱某既不是金华宇公司的职工,也不是涉案工程分包人聘用的职工,朱某承包外墙粉刷施工工程。合同签订后,朱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下班途中与重型平板货车相撞,朱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朱某负此事故次要责任。请问朱某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易安网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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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0日,吴某到上海某机电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6月9日,吴某受托驾驶二轮摩托车外出采购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用人单位予以认可,但认为,吴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重伤,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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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驾驶员适度饮酒后安全驾驶能力不降反升和不同人对酒精作用存在个体差异的事实表明:利用血液酒精浓度(BAC)判定酒后驾车行为的技术方案存在不足。为探索新型量化参数,结合酒后状态诱发试验和模拟驾驶测试,测取12位驾驶员不同程度饮酒后的脑电(EEG)和规范化交通事故倾向指标。结果发现:随着饮酒量的增加,驾驶员左额叶区EEG的瞬时复杂度和长时周期度都增加。结合模糊熵算法构造并计算EEG特征参数。相关性分析表明:在驾驶员从未饮酒到重度饮酒的过程中,其左额叶区EEG模糊熵和规范化事故倾向指标间的平均相关系数为0.76,二者正相关。因此,根据该模糊熵变化能判断其酒后安全驾驶能力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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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7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袁立驾驶的公交大客车,沿福州市五一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古田路口,与洪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刮,致洪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大客车肇事驾驶员说:“不知二轮摩托车的行驶方向,当我从右侧倒车镜发现摩托车开得摇摇晃晃,我立即刹车,结果摩托车驾驶员摔倒受伤。”死者是永远不会说话了,又没有目击证人。在讨论案情时,办案民警有二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摩托车是沿古田路西往东行驶,当行至五一路口,右转弯与公交车相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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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王某买了辆新“力帆”三轮摩托车,因经济拮据没有去办理证牌,借老同学孟某的摩托车号牌用。 事隔不久,王某驾驶摩托车外出,将骑自行车的中年人撞死后逃逸,至今下落不明。受害者家属找到孟某,要求孟某代替王某处理此事,但孟某认为撞人的是王某,而拒不赔偿。受害者的家属便将孟某连带告上了法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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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刮,两车轻微损坏,张某在车翻后倒地。张某自感未受伤,向我要了200元修车费后,驾驶其摩托车回家。次日上午,张某出现呕吐、昏迷现象,被家人送到医院进行医治,经医院诊断为颅内出血,要求其住院手术,但张某住院三天后自认为伤势不重,不愿再住院手术治疗。在医院向其表明如不予手术治疗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时,张某仍执意出院,要求我把准备交纳的3000元住院费作为其补偿,并称后果自己负责,与任何人无关。可在一个多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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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针对建瓯市摩托车保有量多,部分摩托车驾驶人超载、超速、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随意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象增多的情形,建瓯交警大队精心制作了3万余张精美的摩托车“交通安全提示贴”,张贴在摩托车驾驶证考试现场以及车辆检测站等处,并在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和年检时,张贴到摩托车油箱等醒目位置,时刻提醒驾驶人:“驾乘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严禁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摩托车”。[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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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最近,我公司发生了一起机动车事故,一名职工骑摩托车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该职工骑摩托车属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后交警部门认为职工在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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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摩托车作为一种实惠、便捷的交通工具受到广大群众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喜爱,不过相对于其他机动车,其存在的风险要大得多。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近七成的交通事故涉及到二轮摩托车,而其中绝大多数又因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所导致。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了一波又一波的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驾驶人严格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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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7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袁立驾驶的公交大客车,沿福州市五一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古田路口,与洪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刮,致洪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大客车肇事驾驶员说:“不知二轮摩托车的行驶方向,当我从右侧倒车镜发现摩托车开得摇摇晃晃,我立即刹车,结果摩托车驾驶员摔倒受伤。”死者是永远不会说话了,又没有目击证人。在讨论案情时,办案民警有二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摩托车是沿古田路西往东行驶,当行至五一路口,右转弯与公交车相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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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5日,黄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因其没有驾驶证和行驶证,交警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扣留了车辆。黄某回到家后,偶然听说朋友叶某的摩托车也被交警扣了,遂打电话向叶某询问。叶某告知,因前些天喝了点小酒后驾车,被巡逻的交警逮着,摩托车被扣了。经过一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