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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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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理的补偿标准是节水灌溉技术补偿政策的核心,也是促进农户技术采用的关键内容。论文以石羊河下游民勤县为例,通过选择实验调研和RPL(Random Parameters Logit)模型估计,量化了节水灌溉技术采用的外部效益,并结合特定技术与农户谈判能力讨论了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补偿标准。结果表明:民勤县城乡居民均希望实施节水灌溉技术来改善生态环境,技术采用的外部效益约为1 052.25元/hm2;以膜下滴灌技术为例,合理的补偿标准应在789.15元/hm2左右。从现行政策看,过低的补贴标准难以保障农户切身利益,导致政策响应不足。据此建议,完善成本收益核算体系,将技术采用的外部效益纳入补偿标准的核算中,提升补偿政策的公平性,同时也要根据技术类型及其采用面积进行精准化补偿,保障资金有效利用。  相似文献   

2.
论文以甘肃省民勤县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实践工作为研究背景,运用最小数据方法,估算了激励沙区农户将沙化耕地自愿转化为封禁土地的生态补偿(封禁补偿)标准。以水资源服务表征土地管理方式转变之后的生态系统服务产出,由调查获得的农户机会成本推导出了水资源服务供给曲线,并计算出了封禁补偿标准与土地转化比例、水资源服务供给量之间的定量关系。研究结果表明:1)实施封禁补偿,可激励农户改变沙化耕地利用方式,减少农业用水需求量,增加生态用水供给量,对民勤和石羊河流域生态保护意义重大;2)民勤县规划封禁保护区总面积为1.55万hm~2,期望水资源服务产出为1.02亿m~3,需要按照19 770元·hm~(-2)的标准补偿才能激励农户实现这一政策目标;3)以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偿标准3 600元·hm~(-2)为参照线,只能促使3.51%的沙化耕地转化为封禁土地,在设计封禁补偿机制时,需要提高封禁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3.
论文以甘肃省民勤县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实践工作为研究背景,运用最小数据方法,估算了激励沙区农户将沙化耕地自愿转化为封禁土地的生态补偿(封禁补偿)标准。以水资源服务表征土地管理方式转变之后的生态系统服务产出,由调查获得的农户机会成本推导出了水资源服务供给曲线,并计算出了封禁补偿标准与土地转化比例、水资源服务供给量之间的定量关系。研究结果表明:1)实施封禁补偿,可激励农户改变沙化耕地利用方式,减少农业用水需求量,增加生态用水供给量,对民勤和石羊河流域生态保护意义重大;2)民勤县规划封禁保护区总面积为1.55万hm2,期望水资源服务产出为1.02亿m3,需要按照19 770元·hm-2的标准补偿才能激励农户实现这一政策目标;3)以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偿标准3 600元·hm-2为参照线,只能促使3.51%的沙化耕地转化为封禁土地,在设计封禁补偿机制时,需要提高封禁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耕地休养生息,推行土地休耕制度,以提高地力,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由于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华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华北地下水漏斗区作为土地休耕的三个试点之一,主要目标是退耕高耗水的冬小麦,实现"一季休耕、一季雨养",以减少地下水用量,修复地下水环境。农户作为农村最主要的生产与经营主体,如何给予农户合理的补偿,使其有效地实施冬小麦休耕政策成为缓解华北地区水资源短缺的关键因素。论文运用问卷调查法、机会成本法与Logistic模型对意愿与补偿标准进行分析,探讨了河北衡水地下水漏斗区农户冬小麦休耕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生态补偿标准的合理性,以便为我国科学合理地制定地下水漏斗区耕地轮作休耕政策提供理论依据。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的文化程度、家庭农业劳动力总数、抚养比、农户对地下水漏斗区冬小麦休耕态度、农户对政府实行政策的信任度与农户休耕意愿呈显著的正向影响;2)务农工日、耕地质量、人均耕地面积与农户休耕意愿呈显著的负向影响;3)只考虑冬小麦对地下水影响,不考虑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建议河北衡水地区休耕农户补偿标准为518元/亩(7 770元/hm~2)。最后论文提出了因地制宜地制定地下水漏斗区冬小麦休耕的补偿政策,发展绿色产业,转移剩余劳动力,并做好休耕政策宣传力度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华北地区面临严重的地下水超采问题,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节水,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农户节水灌溉技术认知与农业节水效果密不可分,本文以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269份农户调查为样本,采用结构方程模型探索农户节水灌溉技术认知的内在机理。结果显示: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生产特征、政策宣传特征和农户水资源稀缺性认知的路径系数分别为0.186、0.157、0.469和0.200。表明节水灌溉技术补助、培训和参观高效节水示范区对提升农户节水灌溉技术认知的效果显著。因此,在依靠政府技术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发现农户节水灌溉技术认知差异,制定完善的节水灌溉技术宣传推广体系,有利于提高华北地区农户采用节水灌溉技术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6.
谢花林  程玲娟 《自然资源学报》2017,32(12):2012-2022
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耕地休养生息,推行土地休耕制度,以提高地力,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由于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华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华北地下水漏斗区作为土地休耕的三个试点之一,主要目标是退耕高耗水的冬小麦,实现“一季休耕、一季雨养”,以减少地下水用量,修复地下水环境。农户作为农村最主要的生产与经营主体,如何给予农户合理的补偿,使其有效地实施冬小麦休耕政策成为缓解华北地区水资源短缺的关键因素。论文运用问卷调查法、机会成本法与Logistic模型对意愿与补偿标准进行分析,探讨了河北衡水地下水漏斗区农户冬小麦休耕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生态补偿标准的合理性,以便为我国科学合理地制定地下水漏斗区耕地轮作休耕政策提供理论依据。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的文化程度、家庭农业劳动力总数、抚养比、农户对地下水漏斗区冬小麦休耕态度、农户对政府实行政策的信任度与农户休耕意愿呈显著的正向影响;2)务农工日、耕地质量、人均耕地面积与农户休耕意愿呈显著的负向影响;3)只考虑冬小麦对地下水影响,不考虑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建议河北衡水地区休耕农户补偿标准为518元/亩(7 770元/hm2)。最后论文提出了因地制宜地制定地下水漏斗区冬小麦休耕的补偿政策,发展绿色产业,转移剩余劳动力,并做好休耕政策宣传力度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为了量化生态保护成本作为生态补偿的理论最低标准,以三江源区为例,将生态保护成本作为生态补偿标准下限,从实际需求角度分析基于生态保护成本的生态补偿标准核算范围与指标体系,结合相关政策和调研资料,采用费用分析法对生态保护成本进行动态核算,以2010年为基准年,确定与量化2011—2030年三江源区16县1乡的生态补偿标准.结果表明:① 2011—2030年三江源区生态补偿标准下限为4 095.4×108元,其中,2010年为177.7×108元,2011—2020年为2 069.5×108元,2021—2030年为2 025.9×108元.② 按补偿资金的不同投入类别,生态保护与建设投入的补偿下限为1 728.6×108元,居民生产生活改善投入的补偿下限为1 250.4×108元,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投入的补偿下限为1 116.4×108元.③ 2011—2030年,三江源区土地生态保护投入由12元/(hm2·a)增至180元/(hm2·a),农牧民生产生活改善的投入由4 500元/人增至8 000元/人.生态补偿资金的差异主要源于草地退化严重程度、人口分布相对集中程度等方面,这将有助于缓解三江源区“人-草-畜”这一核心矛盾,同时有助于推进三江源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8.
曹港程  沈金生 《自然资源学报》2022,37(12):3153-3166
海洋牧场建设是中国扩增海洋碳汇,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有效途径。碳汇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只有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才能调动海洋牧场建设经营者积极性。以海洋牧场中藻类、贝类、鱼类、甲壳及其他类经济性碳汇资源为研究对象,利用最优化模型核算了碳汇资源生态价值的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藻类、贝类、鱼类、甲壳及其他类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134.94元/t、820.05元/t、782.39元/t、3764.16元/t,补偿标准存在种类间差异性。研究结果可为优化当前海洋牧场生态补偿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9.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却带来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是矿区农户承担着较大的外部成本。论文以矿区耕地损害为研究对象,在调查农户认知和接受补偿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计量模型,测算基于农户意愿下的补偿额度。结果表明:①调查结果显示,69.19%的农户因煤矿开采失去一部分耕地,49.19%的农户表示耕地质量降低,95.14%的农户认为居住环境遭到破坏,93.51%的农户认为采矿破坏了耕种文化传承;②实证结果表明,庞庄、垞城、柳新煤矿周边农户每年接受最低补偿分别为34 780.80、36 506.85和35 397.60元/hm2,其中经济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12 731.10、18 982.80、11 230.95元/(hm2·a),社会保障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11 782.35、10 777.95、12 765.00元/(hm2·a),生态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7 277.10、4 282.35、7 306.05元/(hm2·a),文化传承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2 990.25、2 463.75和4 095.6元/(hm2·a);③对比分析发现,当前政策下矿区耕地损害补偿额度一般在9 458.70~15 764.40元/(hm2·a)之间,明显低于基于农户意愿下的补偿额度,并且56.76%的农户表示不接受一次性补偿。以上结果能够为矿区生态补偿和政策创新提供决策依据和定量参考。  相似文献   

10.
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区域经济补偿标准测算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吴泽斌  刘卫东 《自然资源学报》2009,24(12):2076-2086
论文依据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损失和基于区域粮食安全所折算的耕地赢余或赤字量,测算出耕地保护区域间的经济补偿标准,以矫正耕地保护的外部经济损失。在不同情景模式下的测算结果表明,粮食主产区为主要的补偿对象,黑龙江省所应补偿的金额最高,可获得543.24×108元/年,而东部地区大多为耕地保护外部效益补偿金的主要支付者,上海市需要支付的补偿金最多,最低也应支付421.79×108元/年。为了保障区域内粮食自给,一些地区维护粮食安全的成本会较高。在耕地保护过程中应该打破传统农业自给自足的封闭循环,遵循耕地保护机会成本的区域差异和区域土地利用的比较优势,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使耕地保护成为实现农业区域专门化,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和集聚效益的手段。  相似文献   

11.
成波  李怀恩 《自然资源学报》2017,32(12):2055-2064
针对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流域非汛期农业需水和生态基流间的矛盾问题,论文提出了基于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农业生态补偿量计算方法。从生态基流得到保障后农业灌溉用水受到影响的角度出发,通过引入作物需水系数建立河道生态基流保障造成的农业用水短缺量与产量损失间的关系,定量计算农业生态补偿量。以宝鸡峡灌区为实例,计算了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农业生态补偿量,确定宝鸡峡灌区不同情形下的补偿上、下限,分别为5.25 亿元和0.37 亿元。生态补偿对象为宝鸡峡灌区因河道生态基流保障导致产量受损的农户,补偿的主体为流域的相关管理部门,生态补偿标准的实施也不应只局限于现金发放,也可以用投资建设等形式进行补偿,以提高宝鸡峡灌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2.
补偿标准是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核心与难点,为探讨黄土高原退耕林地合适的补偿标准,论文基于清洁发展机制的国际背景,通过理论分析、实地测量与室内实验,把碳汇价值与退耕农户的机会成本相结合,构建了禁伐政策下退耕林地补偿标准的动态模型;并选取黄土高原退耕的代表流域——县南沟进行实证分析,依据退耕刺槐(Robinia pseudoacacia)林特性确定退耕的一个补偿周期为37 a,退耕地补偿过程与补偿标准分为两个阶段:退耕1~17 a,通过机会成本的计算,补偿的可执行标准为1 997.26元/(hm2·a);退耕18~37 a,通过碳汇模型进行测算,补偿的可执行标准为3 692.35元/(hm2·a)。人工刺槐纯林在补偿周期之后会逐渐出现灌木层和衰败现象,因此,这一补偿期结束后,应根据林地生态群落的变化再行核算并完善其补偿标准。将碳汇价值纳入补偿体系,能促使农民为提高碳汇产量自觉增强林地管护,巩固退耕成果。  相似文献   

13.
退耕还林是沙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内容。论文以沙漠化严重的民勤县为例,采用环境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对民勤县农户的退耕还林意愿和退耕还林政策的生态经济效应在农户中的响应进行了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并搜集了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表明:退耕还林涉及到农户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农户的退耕意愿主要取决于退耕后经济利益的得失;农户虽然在近期承受退耕地收益减少的负担,但长期可以得到退耕还林的保肥效果和减少风沙灾害损失的生态经济效果。退耕还林具有典型的外部经济性,政府应该为退耕还林的成本全部买单,同时,在调整退耕地结构、优化退耕模式的过程中还要协调好退耕还林与农户增收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探讨   总被引:7,自引:3,他引:4  
对天目湖流域居民生态补偿认知状况进行问卷调查,选取支付意愿法、水资源价值法和收入损失法三种方法对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核算。改进的支付意愿法得到生态补偿总额为12 924.08×104元;基于水源保护功能的水资源价值法测算的生态补偿标准为6 190.4×104元;采用直接收入损失法计算的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总额为5 839×104元。三者相比较,引入旅游者门票反哺支付意愿的支付意愿法,更完善地表达了天目湖流域的生态补偿标准额,可以作为现阶段天目湖流域水源地生态补偿标准制订的重要依据。只有从政策层面上对水源保护区实行差别化政绩考核制度,给予水源区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才能从根本上调动政府和当地居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5.
农业环境政策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激励乡村适宜景观地保护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克服农田生态环境供给的不足,鼓励农户逐渐向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或有机农业的方向发展。以武汉市农户的调查为实证,应用意愿调查法构建模拟的农田生态补偿政策及交易市场,从减少农业负外部性行为,对农民放弃一定程度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的施用所带来的损失给予补偿的角度,测算出农户对农田生态环境补偿的意愿及额度。研究表明:①当化肥农药施用在减少50%、100%等不同的限制标准下,受访农户愿意生产及供给农田生态服务的人数比例在69.32%~85.25%,并认为政府应分别向农户补偿3 928.88~8 367.00元/ hm2·a,与农户按生产经验判断的减产幅度、增加的管理难度和工时相近;②从模拟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出发,受访农户中愿意生产并供给化肥、农药施用量在不同限制标准下的农产品的比例在54.29%~82.12%,愿意以高出当前普通农产品1.65~2.67元/kg的价格生产环境友好型农产品,价格增幅在42.52%~68.45%。  相似文献   

16.
农户是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其满意度直接关系到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的成效。论文从农户满意度的视角来研究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绩效及其障碍因子的诊断方法,可为提高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绩效提供决策依据。选取在全国创新探索农田生态补偿的上海市闵行区、苏州张家港市和率先试点耕地保护基金的四川省成都市为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的典型地区,采用熵权改进的TOPSIS 法和障碍度模型,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绩效评价及其障碍因子诊断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① 成都市、张家港市和上海市闵行区耕地保护补偿政策农户评价的绩效值分别为0.529、0.494 和0.461,对应的绩效水平分别为良好、一般和较差,农户满意度绩效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② 影响三个地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农户绩效评价排序前5 位的障碍因子依次为对耕地保护补偿账务公开是否满意(C8)、对政府部门关于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是否满意(C10)、对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使用要求是否满意(C9)、对耕地保护补偿标准是否满意(C3)和对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是否满意(C7);③ 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政策实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熵权改进的TOPSIS 法和障碍度模型对其进行评价,是合理可行的。不仅如此,通过障碍因子诊断,其指标评价信息可以揭示出耕地保护补偿政策存在的绩效问题,有利于促进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绩效的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以小麦良种补贴政策为例,将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作为环境效应评估的代理变量,基于市级农业数据构建了双重差分模型,量化了政策实施导致的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的变化,进而评估化肥施用量变化导致的农户种植成本、温室气体排放和社会碳成本的变化.结果表明,该政策实施使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下降了5.9%,农户种植成本减少了139.42元/hm2,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了822.06kg CO2e/hm2,社会碳成本减少了301.91元/hm2,充分补偿了良种补贴的财政支出.建议未来农业补贴政策的制定、改进及推广应充分考虑其潜在的环境影响,以加强农业增产和环境效益的协同.  相似文献   

18.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对于我国的水土流失治理意义重大,水土保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问题。基于潘家口水库上游东北沟流域1990年和2009年土地利用数据和气候、 土壤、 植被、 DEM及农户调查等数据,应用通用土壤侵蚀方程模型(RUSLE)计算该流域采取预防水土流失措施后的土壤侵蚀减少量,在此基础上采用环境经济学的方法核算水土保持生态功能的提供方和受益方两个主体的成本和收益,并构建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计算模型,实现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定量计算。结果显示:流域生态系统的年土壤保持量为6.49×104 t·a-1;水土保持服务提供方损失为24.48×104元,所得收益来自减少土地损失和肥力损失的价值共计44.21×104元;水土保持服务受益方主要指下游潘家口水库所得收益来自减少泥沙淤积和减少富营养化共计84.88×104元;流域所得的补偿介于24.48×104元(222.55元/人)到46.90×104元(426.36元/人)之间。  相似文献   

19.
武汉城乡人群对农田生态补偿标准的意愿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应用意愿调查法模拟测算出武汉市城乡居民对于农田生态补偿标准的意愿.研究表明,化肥及农药施用量在分别减少50%、100%等不同限制强度下,农户愿意供给农田生态服务并接受补偿的人数比例在69.32%~85.25%,城镇居民需求农田生态服务并赞同政府提供补偿的比例在80.22%~85.16%.不同施用限制下,农户认为政府应提供3928.88~8367.00元/(hm2×a)的经济补偿,城镇居民愿意政府向农户提供3354.75~8016.9元/(hm2×a)的补偿.从模拟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出发,农户愿意供给化肥、农药施用限制的农产品的人数比例在54.29%~82.12%,城镇居民愿意以较高的价格购买环境友好农产品的人数比例在71.98%~82.42%.以稻米为例,农户愿意高出普通稻米1.65~2.66元/kg的价格生产环境友好农产品,价格增幅42.52%~68.45%;城镇居民愿意以高出普通稻米0.78~1.82元/kg的价格购买农产品,高出普通稻米均价20.08%~46.92%.  相似文献   

20.
为探讨稻改旱工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从生态系统服务视角出发,基于外部性理论构建生态补偿标准的经济学模型,并以参与稻改旱工程的河北省赤城县为例,提出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稻改旱工程多层次的补偿标准.生态补偿标准经济学模型的构建主要运用经济学边际分析方法,通过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供给与需求均衡条件的讨论,同时考虑生态补偿的公众参与,确定稻改旱工程补偿的最低标准、最高标准和参考标准.结果表明:稻改旱工程补偿的最低标准应为上游农民减少的种植收入,最高标准应为下游居民获得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量,参考标准为当地居民的受偿意愿.稻改旱工程实施后,区域淡水供给服务和水质净化服务年增加量分别为2 194.35×104和0.38×104 元,同时造成当地居民年种植收入损失845.95×104 元,70%以上当地居民受偿意愿高于7 500元/hm2.多层次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结果显示,赤城县稻改旱工程补偿的最低标准为3 965.40元/hm2,最高标准为10 287.75元/hm2,工程实施的参考标准为9 760.50元/hm2.该研究结果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稻改旱工程生态补偿机制,调控区域生态-经济间的流量关系,促进稻改旱工程上下游地区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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