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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文以甘肃省民勤县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实践工作为研究背景,运用最小数据方法,估算了激励沙区农户将沙化耕地自愿转化为封禁土地的生态补偿(封禁补偿)标准。以水资源服务表征土地管理方式转变之后的生态系统服务产出,由调查获得的农户机会成本推导出了水资源服务供给曲线,并计算出了封禁补偿标准与土地转化比例、水资源服务供给量之间的定量关系。研究结果表明:1)实施封禁补偿,可激励农户改变沙化耕地利用方式,减少农业用水需求量,增加生态用水供给量,对民勤和石羊河流域生态保护意义重大;2)民勤县规划封禁保护区总面积为1.55万hm2,期望水资源服务产出为1.02亿m3,需要按照19 770元·hm-2的标准补偿才能激励农户实现这一政策目标;3)以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偿标准3 600元·hm-2为参照线,只能促使3.51%的沙化耕地转化为封禁土地,在设计封禁补偿机制时,需要提高封禁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耕地休养生息,推行土地休耕制度,以提高地力,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由于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华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华北地下水漏斗区作为土地休耕的三个试点之一,主要目标是退耕高耗水的冬小麦,实现"一季休耕、一季雨养",以减少地下水用量,修复地下水环境。农户作为农村最主要的生产与经营主体,如何给予农户合理的补偿,使其有效地实施冬小麦休耕政策成为缓解华北地区水资源短缺的关键因素。论文运用问卷调查法、机会成本法与Logistic模型对意愿与补偿标准进行分析,探讨了河北衡水地下水漏斗区农户冬小麦休耕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生态补偿标准的合理性,以便为我国科学合理地制定地下水漏斗区耕地轮作休耕政策提供理论依据。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的文化程度、家庭农业劳动力总数、抚养比、农户对地下水漏斗区冬小麦休耕态度、农户对政府实行政策的信任度与农户休耕意愿呈显著的正向影响;2)务农工日、耕地质量、人均耕地面积与农户休耕意愿呈显著的负向影响;3)只考虑冬小麦对地下水影响,不考虑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建议河北衡水地区休耕农户补偿标准为518元/亩(7 770元/hm~2)。最后论文提出了因地制宜地制定地下水漏斗区冬小麦休耕的补偿政策,发展绿色产业,转移剩余劳动力,并做好休耕政策宣传力度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合理的补偿标准是节水灌溉技术补偿政策的核心,也是促进农户技术采用的关键内容。论文以石羊河下游民勤县为例,通过选择实验调研和RPL(Random Parameters Logit)模型估计,量化了节水灌溉技术采用的外部效益,并结合特定技术与农户谈判能力讨论了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补偿标准。结果表明:民勤县城乡居民均希望实施节水灌溉技术来改善生态环境,技术采用的外部效益约为1 052.25元/hm~2;以膜下滴灌技术为例,合理的补偿标准应在789.15元/hm~2左右。从现行政策看,过低的补贴标准难以保障农户切身利益,导致政策响应不足。据此建议,完善成本收益核算体系,将技术采用的外部效益纳入补偿标准的核算中,提升补偿政策的公平性,同时也要根据技术类型及其采用面积进行精准化补偿,保障资金有效利用。  相似文献   

4.
谢花林  程玲娟 《自然资源学报》2017,32(12):2012-2022
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耕地休养生息,推行土地休耕制度,以提高地力,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由于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华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华北地下水漏斗区作为土地休耕的三个试点之一,主要目标是退耕高耗水的冬小麦,实现“一季休耕、一季雨养”,以减少地下水用量,修复地下水环境。农户作为农村最主要的生产与经营主体,如何给予农户合理的补偿,使其有效地实施冬小麦休耕政策成为缓解华北地区水资源短缺的关键因素。论文运用问卷调查法、机会成本法与Logistic模型对意愿与补偿标准进行分析,探讨了河北衡水地下水漏斗区农户冬小麦休耕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生态补偿标准的合理性,以便为我国科学合理地制定地下水漏斗区耕地轮作休耕政策提供理论依据。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的文化程度、家庭农业劳动力总数、抚养比、农户对地下水漏斗区冬小麦休耕态度、农户对政府实行政策的信任度与农户休耕意愿呈显著的正向影响;2)务农工日、耕地质量、人均耕地面积与农户休耕意愿呈显著的负向影响;3)只考虑冬小麦对地下水影响,不考虑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建议河北衡水地区休耕农户补偿标准为518元/亩(7 770元/hm2)。最后论文提出了因地制宜地制定地下水漏斗区冬小麦休耕的补偿政策,发展绿色产业,转移剩余劳动力,并做好休耕政策宣传力度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为了量化生态保护成本作为生态补偿的理论最低标准,以三江源区为例,将生态保护成本作为生态补偿标准下限,从实际需求角度分析基于生态保护成本的生态补偿标准核算范围与指标体系,结合相关政策和调研资料,采用费用分析法对生态保护成本进行动态核算,以2010年为基准年,确定与量化2011—2030年三江源区16县1乡的生态补偿标准.结果表明:① 2011—2030年三江源区生态补偿标准下限为4 095.4×108元,其中,2010年为177.7×108元,2011—2020年为2 069.5×108元,2021—2030年为2 025.9×108元.② 按补偿资金的不同投入类别,生态保护与建设投入的补偿下限为1 728.6×108元,居民生产生活改善投入的补偿下限为1 250.4×108元,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投入的补偿下限为1 116.4×108元.③ 2011—2030年,三江源区土地生态保护投入由12元/(hm2·a)增至180元/(hm2·a),农牧民生产生活改善的投入由4 500元/人增至8 000元/人.生态补偿资金的差异主要源于草地退化严重程度、人口分布相对集中程度等方面,这将有助于缓解三江源区“人-草-畜”这一核心矛盾,同时有助于推进三江源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6.
农户是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其满意度直接关系到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的成效。论文从农户满意度的视角来研究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绩效及其障碍因子的诊断方法,可为提高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绩效提供决策依据。选取在全国创新探索农田生态补偿的上海市闵行区、苏州张家港市和率先试点耕地保护基金的四川省成都市为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的典型地区,采用熵权改进的TOPSIS 法和障碍度模型,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绩效评价及其障碍因子诊断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① 成都市、张家港市和上海市闵行区耕地保护补偿政策农户评价的绩效值分别为0.529、0.494 和0.461,对应的绩效水平分别为良好、一般和较差,农户满意度绩效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② 影响三个地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农户绩效评价排序前5 位的障碍因子依次为对耕地保护补偿账务公开是否满意(C8)、对政府部门关于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是否满意(C10)、对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使用要求是否满意(C9)、对耕地保护补偿标准是否满意(C3)和对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是否满意(C7);③ 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政策实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熵权改进的TOPSIS 法和障碍度模型对其进行评价,是合理可行的。不仅如此,通过障碍因子诊断,其指标评价信息可以揭示出耕地保护补偿政策存在的绩效问题,有利于促进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绩效的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基于选择实验法的耕地生态补偿额度测算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有效协调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矛保盾的经济激励措施。其中,生态补偿额度的确定是补偿机制构建的核心和难点。论文以武汉市民的调查为实例,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应用选择实验法模拟和构建耕地生态补偿政策及其交易市场,测算出武汉市民对不同耕地保护属性水平的偏好及不同组合方案的福利水平价值变化差异,从而间接得出市民对耕地资源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及额度。研究结果表明:对保护耕地资源而言,市民更关注耕地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属性,并愿意为耕地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的改善每年支付154元;众多属性组合中,市民愿意支付的最佳组合为方案7,即耕地面积属性保持不变、耕地质量与肥力属性改善、耕地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属性改善的组合方案,其支付意愿为每年247元。不同组合方案的福利水平价值差异化,为耕地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中确定具有一定弹性的生态补偿标准提供了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8.
该文以三峡库区坝首秭归县1990、1995、2000、2005、2010、2018年6期TM影像为基础,通过遥感影像解译获取不同时期秭归县土地利用信息,探究三峡大坝建设对秭归县土地利用方式转换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影响。研究表明:(1)1990-2018年间主要的土地利用转换方式是耕地、林地、草地转化为水域与建设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分别减少了502.66、4172.90、195.85 hm~2,水域、建设用地面积分别增加了3 708.93、1 162.49 hm~2;(2)秭归县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呈"W"型波动,由1990年的214.07略微上升至2018年的214.87;(3)研究期内秭归县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由455 934万元上升至463 396万元,涨幅为1.64%,其中耕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分别下降了334万元、9 870万元、192万元、876万元,水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上升了18 735万元;(4)研究期内林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占秭归县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比均超过80%,水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值占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值的100%。  相似文献   

9.
以黄河重要水源涵养和补给区玛曲县为例,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为分析背景。运用最小数据方法,以草地水源涵养表征生态系统服务,通过单位面积禁牧草地水源涵养量的机会成本的空间分布推导了禁牧草地水源涵养量供给曲线。结果表明:1)实施生态补偿可以激励牧户自愿禁牧,禁牧比例大小随补偿标准的变化而变化,禁牧草地所能提供的水源涵养量目标则随禁牧比例的变化而变化;2)玛曲县在现有禁牧面积17.67×104hm2上所能提供的水源涵养量目标为77 383.998 0×104m3,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按1 751.7元/hm2的补偿标准对牧户进行补偿,总计30 950.503 8×104元,此外还包括实施成本2 650.235 0×104元、交易成本1 768.459 9×104元;而现行的补偿标准300元/hm2,能够激励牧户自愿禁牧的比例仅有0.64%,理论上所能提供的水源涵养量目标也只有495.257 5×104m3。  相似文献   

10.
合理的补偿标准是节水灌溉技术补偿政策的核心,也是促进农户技术采用的关键内容。论文以石羊河下游民勤县为例,通过选择实验调研和RPL(Random Parameters Logit)模型估计,量化了节水灌溉技术采用的外部效益,并结合特定技术与农户谈判能力讨论了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补偿标准。结果表明:民勤县城乡居民均希望实施节水灌溉技术来改善生态环境,技术采用的外部效益约为1 052.25元/hm2;以膜下滴灌技术为例,合理的补偿标准应在789.15元/hm2左右。从现行政策看,过低的补贴标准难以保障农户切身利益,导致政策响应不足。据此建议,完善成本收益核算体系,将技术采用的外部效益纳入补偿标准的核算中,提升补偿政策的公平性,同时也要根据技术类型及其采用面积进行精准化补偿,保障资金有效利用。  相似文献   

11.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对于我国的水土流失治理意义重大,水土保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问题。基于潘家口水库上游东北沟流域1990年和2009年土地利用数据和气候、 土壤、 植被、 DEM及农户调查等数据,应用通用土壤侵蚀方程模型(RUSLE)计算该流域采取预防水土流失措施后的土壤侵蚀减少量,在此基础上采用环境经济学的方法核算水土保持生态功能的提供方和受益方两个主体的成本和收益,并构建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计算模型,实现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定量计算。结果显示:流域生态系统的年土壤保持量为6.49×104 t·a-1;水土保持服务提供方损失为24.48×104元,所得收益来自减少土地损失和肥力损失的价值共计44.21×104元;水土保持服务受益方主要指下游潘家口水库所得收益来自减少泥沙淤积和减少富营养化共计84.88×104元;流域所得的补偿介于24.48×104元(222.55元/人)到46.90×104元(426.36元/人)之间。  相似文献   

12.
周健  官冬杰  周李磊 《环境科学学报》2018,38(11):4539-4553
生态足迹思想被引入我国后,受到了许多学者的关注,结合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相关理论,可以量化生态补偿标准.本文以重庆三峡库区为研究对象,通过基于"省公顷"的模型改进方法修正模型,计算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得到其空间分异特征,引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构建基于生态足迹的三峡库区后续发展生态补偿标准模型,并计算各个区县的生态补偿标准,与其他大型库区的生态补偿结果进行对比.研究结果表明:在2010—2016年,重庆三峡库区的平均生态足迹为34586160.120 hm~2,平均生态承载力为6664208.176 hm~2,通过对重庆段的所有区县进行生态安全判断,发现全部都是处于不安全状态,需要进行生态补偿.整体上,生态补偿需补偿约54.92亿元.而人均补偿额度小于100元的有大渡口区、奉节县、石柱县、巫山县、巫溪县、云阳县和忠县7个区县,在100~200元有长寿区、丰都县、开州区和武隆区4个区县,在200~300元的有巴南区和北碚区2个区县,在300~400元的有万州区、江北区、江津区、涪陵区和南岸区5个区县,大于400元的有沙坪坝区、渝中区、渝北区和九龙坡区4个区县.随着经济发展,必定会带来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的改变,生态补偿额度也会相应的增加.  相似文献   

13.
农业环境政策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激励乡村适宜景观地保护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克服农田生态环境供给的不足,鼓励农户逐渐向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或有机农业的方向发展。以武汉市农户的调查为实证,应用意愿调查法构建模拟的农田生态补偿政策及交易市场,从减少农业负外部性行为,对农民放弃一定程度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的施用所带来的损失给予补偿的角度,测算出农户对农田生态环境补偿的意愿及额度。研究表明:①当化肥农药施用在减少50%、100%等不同的限制标准下,受访农户愿意生产及供给农田生态服务的人数比例在69.32%~85.25%,并认为政府应分别向农户补偿3 928.88~8 367.00元/ hm2·a,与农户按生产经验判断的减产幅度、增加的管理难度和工时相近;②从模拟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出发,受访农户中愿意生产并供给化肥、农药施用量在不同限制标准下的农产品的比例在54.29%~82.12%,愿意以高出当前普通农产品1.65~2.67元/kg的价格生产环境友好型农产品,价格增幅在42.52%~68.45%。  相似文献   

14.
森林生态系统补偿标准的方法探讨——以海南省为例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研究的主要目标是针对森林生态系统寻求适宜的补偿标准的方法,从而制定出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首先运用生态区位商的方法将海南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划分为一级主导生态系统服务、二级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和潜在生态系统服务三类。研究结果显示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游憩和环境净化等划分为一级主导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养分循环和水源涵养划为二级主导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气候调节、土壤保育、制氧以及林副、木产品为潜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分类结果在现实中符合海南省森林生态系统特征情况。其次,运用恩格尔系数与皮尔生长曲线模型相结合的补偿系数法计算生态补偿系数,结果为0.170。该数据说明现今中国的经济发展刚达到小康水平,人们对于森林生态价值的认识和需求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制定补偿系数不宜太高。根据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分类及生态补偿系数的结果,计算出分三个阶段执行的生态补偿标准:在第一阶段,补偿标准为947元/(hm2.a);第二阶段补偿标准提高为1 946元/(hm2.a);第三阶段,补偿标准为2 966元/(hm2.a)。  相似文献   

15.
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论文从省级耕地资源禀赋与经济增长协调性出发,基于粮食安全及区域耕地生产力均衡视角确定了耕地盈余区、平衡区、赤字区,并利用机会成本法测算了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以及补偿额度。结果表明:1)2007—2015年我国耕地资源禀赋与经济增长间存在非协调性,需要进行区际间耕地保护利益协调;2)将全国划分为8个耕地盈余区、11个耕地平衡区及12个耕地赤字区;3)2015年全国平均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为2.90万元/hm2,其中,耕地赤字区最高,耕地盈余区次之,耕地平衡区最低;4)基于情景模拟法得出,不同区域的耕地盈亏量及耕地保护补偿额度存在较大差异。据此提出:实行差别化耕地保护政策;建立动态化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合理的区域差异化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尽快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利益协调机制,以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目标。  相似文献   

16.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却带来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是矿区农户承担着较大的外部成本。论文以矿区耕地损害为研究对象,在调查农户认知和接受补偿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计量模型,测算基于农户意愿下的补偿额度。结果表明:①调查结果显示,69.19%的农户因煤矿开采失去一部分耕地,49.19%的农户表示耕地质量降低,95.14%的农户认为居住环境遭到破坏,93.51%的农户认为采矿破坏了耕种文化传承;②实证结果表明,庞庄、垞城、柳新煤矿周边农户每年接受最低补偿分别为34 780.80、36 506.85和35 397.60元/hm2,其中经济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12 731.10、18 982.80、11 230.95元/(hm2·a),社会保障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11 782.35、10 777.95、12 765.00元/(hm2·a),生态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7 277.10、4 282.35、7 306.05元/(hm2·a),文化传承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2 990.25、2 463.75和4 095.6元/(hm2·a);③对比分析发现,当前政策下矿区耕地损害补偿额度一般在9 458.70~15 764.40元/(hm2·a)之间,明显低于基于农户意愿下的补偿额度,并且56.76%的农户表示不接受一次性补偿。以上结果能够为矿区生态补偿和政策创新提供决策依据和定量参考。  相似文献   

17.
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探讨   总被引:7,自引:3,他引:4  
对天目湖流域居民生态补偿认知状况进行问卷调查,选取支付意愿法、水资源价值法和收入损失法三种方法对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核算。改进的支付意愿法得到生态补偿总额为12 924.08×104元;基于水源保护功能的水资源价值法测算的生态补偿标准为6 190.4×104元;采用直接收入损失法计算的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总额为5 839×104元。三者相比较,引入旅游者门票反哺支付意愿的支付意愿法,更完善地表达了天目湖流域的生态补偿标准额,可以作为现阶段天目湖流域水源地生态补偿标准制订的重要依据。只有从政策层面上对水源保护区实行差别化政绩考核制度,给予水源区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才能从根本上调动政府和当地居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8.
以宁波市象山县水湖涂名优水产围海养殖工程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生态服务价值损害评估指标体系,分析了围海养殖区的生态损害特征,并基于海域自我恢复能力,研究了围海养殖工程的生态补偿标准和资源恢复周期。结果显示:(1)名优水产围海养殖工程造成的生态损害总价值为318.90万元/a,单位面积损害价值为3.20万元/hm2·a。生态损害主要以生态服务型为主,占总量比例为53.54%。(2)生物资源型损害类别中,潮间带生物损害价值最大,为59.71万元,其次为紫菜养殖和鱼卵、仔鱼,二者损害价值量相当,占总量比例均为13.55%,底栖生物和游泳生物价值损失则均较小。(3)生态服务型损害类别中,一级类别主要以调节服务价值为主,占总量比例为32.56%。二级损害类别中,废弃物处理损害价值最大,为71.77万元,休闲娱乐损害价值也较大,占总量比例为12.80%,其他类型则价值损失较小。(4)名优水产围海养殖工程基于海域自我恢复能力的生态补偿标准为280.90万元/a,单位面积补偿价值为2.82万元/hm2·a,对比生态损害价值确定的补偿标准,总量减少11.92%。项目施工结束后,近岸滩涂恢复速度为4.6320hm2/a,约13年后新围大堤附近滩涂将恢复到围海前的基线水平。  相似文献   

19.
为探讨稻改旱工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从生态系统服务视角出发,基于外部性理论构建生态补偿标准的经济学模型,并以参与稻改旱工程的河北省赤城县为例,提出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稻改旱工程多层次的补偿标准.生态补偿标准经济学模型的构建主要运用经济学边际分析方法,通过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供给与需求均衡条件的讨论,同时考虑生态补偿的公众参与,确定稻改旱工程补偿的最低标准、最高标准和参考标准.结果表明:稻改旱工程补偿的最低标准应为上游农民减少的种植收入,最高标准应为下游居民获得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量,参考标准为当地居民的受偿意愿.稻改旱工程实施后,区域淡水供给服务和水质净化服务年增加量分别为2 194.35×104和0.38×104 元,同时造成当地居民年种植收入损失845.95×104 元,70%以上当地居民受偿意愿高于7 500元/hm2.多层次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结果显示,赤城县稻改旱工程补偿的最低标准为3 965.40元/hm2,最高标准为10 287.75元/hm2,工程实施的参考标准为9 760.50元/hm2.该研究结果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稻改旱工程生态补偿机制,调控区域生态-经济间的流量关系,促进稻改旱工程上下游地区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20.
武汉城乡人群对农田生态补偿标准的意愿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应用意愿调查法模拟测算出武汉市城乡居民对于农田生态补偿标准的意愿.研究表明,化肥及农药施用量在分别减少50%、100%等不同限制强度下,农户愿意供给农田生态服务并接受补偿的人数比例在69.32%~85.25%,城镇居民需求农田生态服务并赞同政府提供补偿的比例在80.22%~85.16%.不同施用限制下,农户认为政府应提供3928.88~8367.00元/(hm2×a)的经济补偿,城镇居民愿意政府向农户提供3354.75~8016.9元/(hm2×a)的补偿.从模拟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出发,农户愿意供给化肥、农药施用限制的农产品的人数比例在54.29%~82.12%,城镇居民愿意以较高的价格购买环境友好农产品的人数比例在71.98%~82.42%.以稻米为例,农户愿意高出普通稻米1.65~2.66元/kg的价格生产环境友好农产品,价格增幅42.52%~68.45%;城镇居民愿意以高出普通稻米0.78~1.82元/kg的价格购买农产品,高出普通稻米均价20.08%~46.9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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