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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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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颁发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现将部分条文摘登如下。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并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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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河南嵩县萤口矿的一名工人。因我父亲在该矿工作岗位上于1998年8月7日夜惨遭不幸,特向贵部求助解答几个疑难问题。具体情况是这样的:1998年8月7日夜1~2点,我父亲住房后面的山坡上,滚下一块石头(重约80kg左右)砸断房檩,落在我父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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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2011,(10):64-6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工作,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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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防护装备是抵御外来伤害,保护人体安全和健康的重要装备。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在作业场所必须佩带个体防护装备,促进了个体防护装备在各行各业的应用。随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和健康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个体防护装备的应用正在向日常工作和生活领域扩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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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2012,(6):I0007-I0008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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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某报报道无锡某一家仪表厂职工黄女士怀孕7个多月,身体不适向厂里请假,遭到拒绝,结果在上班时间导致小产。看了这篇报道,我们为黄女士的遭遇感到痛心。同时更为企业女职工的生育保护担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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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2012,(9):59-60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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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制定女职工生育保障法规官角才郎代表:随着改革的深入,现行的女职工生育保障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企业承担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畸轻畸重,影响了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造成了一些企业不愿招用女职工和优化组合中文职工被编余多的情况;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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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劳动部印发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就《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发布施行以后各地各部门询问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出解答,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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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8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根据李鹏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决定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和国家关心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次重要决策。我们深信,通过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认真贯彻执行,必将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事业的前进,从而更加激发全国亿万女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热情。 认真贯彻执行这一规定,需要对它有个正确的认识,了解它与有关政策的一些关系。笔者拟就参加拟定这个规定所得体会谈谈看法,介绍给广大读者,供参考。 一、颁发“规定”是落实政策和改进工作的需要。 保护妇女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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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三条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动目乐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食品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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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颁布后,一些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在执行中遇到一些困难。例如,纺织行业的孕期和哺乳期女工不上夜班问题;化工行业一些厂实行早孕期脱岗 孕期和哺乳期女工不上夜班问题;公共交通运营一线哺乳女工喂奶时间问题,都是一些长期以来没有解决好的老问题。 这些问题之所以变成老大难。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从行业特点上看,纺织行业生产具有连续性、比例性和均衡性,每个岗位都有严格的定员定额和劳动规范要求,而近几年纺织行业人员招不讲、留不住.致使生产人员紧张;化工行业生产特点是自动化程度高,连续性强,存在有毒有害、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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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在许多地方提到了女职工应禁忌从事某些劳动的问题,如第6条中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7条和第10条中又规定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及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为什么要规定女职工禁忌参加这些劳动呢? 禁止女职工从事某些作业,这是因为女性在体格发育和体力上与男性有差别。女性肌肉没有男性发达,约相当于男性肌力的65%。循环在体内的血液量以及血液中的红血球数目和血色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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