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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从国家法律到部门规章,都对矿难瞒报行为作出了严厉惩处的规约,但瞒报现象并未因此减少。瞒报并非新现象,但最新通报的这6起事故显示了一些新特点。国务院安委会在通报情况时强调,事故反映出矿主及“有关人员”共同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这些“有关人员”竞包括监管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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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西、河南、辽宁等省份连续发生多起恶意隐瞒矿山事故的事件,瞒报事故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延误了事故抢救的最佳时机,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有的无视矿工生命,不及时组织救援,甚至封井破坏事故现场,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对此,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明真相,依法严惩瞒报者,重申有关制度,坚决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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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恶意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案件,一些不法业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隐瞒真相、逃避责任;个别公务人员失职失察,甚至丧失立场、参与瞒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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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伊始,隧道爆炸、苯胺泄漏、矿难等一系列"瞒报、迟报"事件接连曝光.2012年12月25日14时40分左右,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承建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6标南吕梁山隧道1号斜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该企业瞒报.同年12月31日,位于山西省潞城市境内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苯胺泄漏事故,直到2013年1月5日,山西省政府才接到报告,事故发生后有约8.7 t苯胺泄漏至浊漳河内,山西境内河道长约80 km受到影响,平顺县和潞城市28个村、2万多人受到波及,下游的河北邯郸市大面积停水,引发当地不少市民抢购饮用水风潮.2013年1月2日凌晨,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发生一起煤矿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而直到1月7日,相关部门才接到举报电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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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5日,圣诞节这一天的下午3点,山西省临汾市境内由"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施工的吕梁山隧道发生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但这起事故被广泛知悉却已是几天后.29日晚,网民在微博中转发消息"山西临汾发生严重铁路工程事故,造成60名工人惨死、多人受伤,相关消息现已被山西封锁".
直到2012年12月31日,山西省有关方面才出面回应确认事故的存在.不过在伤亡人数上,回应称"经多方查证,并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人初步核实",确认"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项目经理部未报告,涉嫌瞒报".在后续新闻报道里,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对此感到"悲痛"、"愤慨"、"震惊"和"自责".他表示,考虑到事故的瞒报性质,此次事故调查提高了档次,由省政府成立调查组,依法依规严格调查,查明真相,进一步调查、核清、查准遇难人员和受伤人员的确切数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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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西、河南、辽宁等省份连续发生多起恶意隐瞒矿山事故的事件,瞒报事故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延误了事故抢救的最佳时机,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有的无视矿工生命,不及时组织救援,甚至封井破坏事故现场,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对此,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明真相,依法严惩瞒报者,重申有关制度,坚决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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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发生在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事故发生后,矿主及相关责任人不是积极组织力量抢救,而是瞒报事故、草菅人命、隐匿知情者,不但造成数十人失踪,而且给抢救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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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宏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8,18(11)
从经济全球化引发的雇用形态的变化入手,分析日本工伤事故瞒报问题的原因;针对已有的事故瞒报手法及危害,介绍对其防范、发现和处治的主要措施;通过对比分析中日两国事故瞒报防范工作的特点,提出更有利于事故控制预防、更有效地解决我国工伤事故瞒报问题的重要思路,即:在加大对事故瞒报单位的惩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的同时,还应建立针对依法报告事故单位的不惩罚机制或制定降低依法报告事故后的被处罚成本方面的规定;在行政责任追究和领导绩效考核时,不仅仅以事故后果或事故多少而是以其在强化安全管理方面"作为"与否为更重要的根据来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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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南吕梁山隧道爆炸事故发生多天后,事故影响仍在扩散.一方面,公众从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的愤怒指责,和事故责任方中铁隧道集团总经理的诚恳道歉中,看到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但对于一起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的恶性事故可以隐瞒6天不报,且直到有人通过网上爆料才为外界所知的事实,仍有诸多疑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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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7日,广西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所属拉甲坡矿3号作业面发生透水事故,8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矿主与何池行署、南丹县一些官员相互勾结、隐瞒事故、封锁消息达半月之久。2002年12月22日,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小南沟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夺走11名矿工的生命,事故发生的消息被封锁了整整10天。2003年6月9日,甘肃永登县哈拉沟煤矿发生煤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矿主报告有5人死亡,实际死亡人数为19人,其中14人被瞒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