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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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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每逢岁末年初,民工追讨欠薪的报道不绝于耳,辛苦一年,谁不想兜里揣满钞票回家享受天伦之乐?而这一本应依法享受的劳动权利却被许多用人单位或包工头们以各种理由侵犯,各地政府为此殚精竭虑,出了不少措施,无奈有些企业前清后欠或边清边欠,  相似文献   

2.
《中国劳动科学》2004,(1):63-63
《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于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劳动保障监察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3.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05,(8):52-53
问:我是某私营企业的一名女职工,因生育后在家休息。近日,在我产假规定未到期的情况下,单位就通知让我回厂上班。我过完90天产假去上班时,厂长说:“咱厂里有多年自己制定的老规定,产假只能休45天,产假期间每月只能发80元生活费。你因违反厂规,经研究扣除你工资70元。”请问:此种单位自行规定的厂规厂纪有效吗?单位是否应退回被扣工资?  相似文献   

4.
2004年12月4日,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组织了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专题讨论会。参加这次讨论的专家主要有: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董保华,上海市劳动局法律顾问室主任张宪民,上海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屠国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邹碧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薛文成、张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郭文龙,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乔佩华,上海市劳动局法规处处长戴建平,上海市劳动局关系处处长杜可风,上海市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副处长余成斌,以及部分法院的法官代表。  相似文献   

5.
2004年12月1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与1993年的《劳动监察规定》(劳部发[1993]167号,以下简称《规定》)相比,它更明确地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处罚力度。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劳动保障监察对劳动者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利的维权手段。所以《条例》的出台应该说是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我国现存的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仲裁这两种争议处理体制,其受案范围的规定都过于宽泛,甚至有些地方重合。受案重合问题在《条例》出台后仍没有得到解决。这样的“双重保护”能否起到加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作用?从下面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制度上的“双重保护”,也可能反而令劳动者和争议处理机构都感到无所适从,陷入双重困境。  相似文献   

6.
2004年3月,某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称该企业员工张某到外地出差期间,在与客户洽谈结束回宾馆途中,因下雪路滑,不慎将左腕部摔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审查申请材料,该企业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齐全,且受伤经过证明有与张某一同出差的江某等3人的签名,该企业也签署了“情况属实”的意见并加盖了公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14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认定张某为因工负伤。  相似文献   

7.
《中国劳动科学》2005,(3):41-42
成师傅因为年龄偏大、技能欠缺、知识结构老化下岗了。为解决下岗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企业成立了再就业中心,将成师傅等几十名老职工组织起来,成立安保队,经过培训后输送到了本系统另一家企业从事安保工作。虽说收入不如以前了,但能保证稳定的收入,成师傅也知足了。  相似文献   

8.
在运用国家权力促进劳动保障法律准确有效实施中,劳动保障监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劳动法发展的历程中,就是因为其他社会监督力度欠缺,才由政府构建了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没有监察,劳动立法只是一种道德运用,而不是有约束力的社会纪律。劳动保障监察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者建立了一道国家力量的保障机制.充当着保护劳动者的“社会警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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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针对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特别是乙肝病原携带者就业歧视,国家出台了专门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本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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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各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今年1月1日,向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员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检查时,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不得少于两人,佩戴劳动保障监察胸牌.  相似文献   

13.
在劳动行政执法实务中,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代表的劳动行政部门较少对用人单位涉及社会保险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处理。究其主要原由,即为一旦做出将面临极高的法律风险,需接受严格的司法审查,慎之又慎,当在情理之中。在社会保险关系中,由于存在政策多元化、执法主体分割化、概念复杂弹性大、操作程序不规范等现实因素,  相似文献   

14.
《中国劳动科学》2009,(10):55-56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给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相似文献   

15.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对劳动者工伤认定管辖权的确定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16.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相似文献   

17.
向春华 《劳动保护》2005,(12):68-69
无奈的选择2004年4月25日凌晨,某公司职工周某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去单位上夜班。途中,与一辆正常行驶货车相撞,当场死亡。当地交管部门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周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后,周某单位在其家属的要求下,向劳动保障行  相似文献   

18.
界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实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亟待明确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要确保安全生产,必须明确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了解哪些行为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知法守法。  相似文献   

19.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年来,省安监局认真组织各级各类单位宣传贯彻和学习好《条例》,及时制定《条例》相关实施细则、办法和规定,严格监督《条例》实施情况。《条例》作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发挥了突出作用,为“平安江苏”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0.
《劳动保护》2008,(1):I0002-I0006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07年11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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