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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部署要求,劳动科学研究所、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中国劳动》杂志组织专家探讨热点问题,发表相关文章,推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此,本刊开设专栏——《解读(劳动合同法)》,组织专家分若干个专题对《劳动合同法》进行权威的、全面的、实用的解读,为读者理解《劳动合同法》提供帮助。
本栏目由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协办,专题由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文珍策划,经专家讨论确定。
欢迎读者提出问题,发表看法,我们将在本栏目选登,或由专家解答。[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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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企业是否一定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是否一定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务中,由于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理解不同,导致裁审机构对该类纠纷的处理不一。本文认为,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请求即可。不管是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还是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都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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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笔者尝试从一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者的视角解读总则部分内容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影响和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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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典型案例
张某于2008年10月25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称其自进入某公司以来从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9月30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故要求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2倍月工资标准向其支付未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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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全面推动下,大多数用工单位和员工都能重视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组织实旋,规范用工行为,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提高:但也有少数用工单位至今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处于观望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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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直接配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利益的重要法律,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和向全民征集意见,在制定过程中争论非常激烈。了解其中对若干问题的争论和立法选择,有助于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和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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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2008年第8期刊登了《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法律适用》一文,该文对公司高管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劳动合同法》第35条与《公司法》第147条相互冲突,前者为一般性规定,后者为特别性规定,对解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法律适用问题,应根据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采用《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本文对此观点持不同观点,拟与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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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度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是一项科学的劳动用工制度。《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并重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受到了广大劳功者的欢迎,但同时也对企业方产生相当大的震动,引发了许多争议。出现如此强烈反应的原因是企业方普遍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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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用人单位都在认真学习理解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该法对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提出了更加严格而具体的要求。那么用人单位应如何适应新的要求?本人结合工作实践,对用人单位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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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对劳务派遣中的员工退回作出规定,用工单位可依《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情形将员工退回派遣单位、派遣单位由此可以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因被退回员工本人对情形的出现并不存在过错,故派遣单位均无权与被退回的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应继续对其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员工退回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解除,退回也并不直接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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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协商一致是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然而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医疗期满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又有其特殊规则,也有具体的条件。用人单位在适用这一条款的时候,会承担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在用工管理中关注并防范这种风险.对用人单位来说有着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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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劳动者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的范围,不仅关系到当事人主体资格认定的问题,也关系到享有哪些实体权利义务,以及发生争议后通过何种渠道处理等。但我国的劳动就业统计相关指标与界定不能用于确定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劳动立法也缺乏对适用对象的科学界定,导致了实践中对劳动者概念的模糊。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者主体资格,对劳动者的内涵与边界界定进行统一规范,应尽可能从宽认定劳动者,加快劳动标准立法,并分层次、精细化地进行劳动法律规定的调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