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中国再生资源》2008,(9):16-18
南京市物资回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57年,原隶属于南京市供销社,2004年改制后由南京苏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为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承建单位。公司现有直属、参股单位50多家,另有加盟连锁企业100多家,网点遍布南京城。2007年公司直属及参、控股企业实现销售20亿元,回收各类废旧物资近30万t,废金属(黑色、有色)及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回收量占南京市的50%以上。根据商务部《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06年公司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制定了《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实施中,并取得了相应成效。 相似文献
2.
引言:此文作者弗拉基米尔·巴特洛维奇·毕里波秋科是经济学候补博士,基辅国民经济学院再生资源利用专业教授。此文是他在苏联解体前发表的科研论文,被乌克兰教育部门指定为教学参考书。虽然原苏联已经解体,但文中谈到的许多内容,对我国再生资源利用仍有参考价值,特此摘译。有效地利用现有物资、原料、能源和其他资源,是重要的国民经济问题。节约物资资源对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在生产中使用废弃物和再生原料是节约的一个重要方面。利用废弃物和再生原料能大量减少初次原料开采与消费过程中的基本建设费用、日常和其他费用,同… 相似文献
3.
再生资源的概念应表述为: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各种废旧物资。其中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和建设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边角废料、废液、报废的各种设备和运输工具,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各种废品和旧物。再生资源行业,传统是指供销、物资两大部门经营废旧物资的企业。随着市场的开放,经济结构的多元化,个体经营户也加入了再生资源行业。从广义上讲,再生资源行业还应包括其它部门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本文所调查范围不包括广义上的企业。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是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 相似文献
4.
5.
6.
7.
8.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再生资源国际合作专业委员会筹备工作会议,并就再生资源的国际合作事项进行探讨,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国合会的工作正式启动了。我谨代表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和国合会,向出席我们今天会议,关心委员会工作,致力于再生资源国际合作事业的各位领导和嘉宾,向到会的国内外企业和机构,向本会的会员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相似文献
9.
10.
11.
现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相当一部分省。市、自治区以及计划单列市供销社的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再生办)已经成立。还有部分地(州)、市、县供销社也成立了再生办(处、科)。这是全国再生资源行业的一件大喜事。在当前全国再生资源行业普遍处于困难的时候,为使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成为供销社支柱性产业,各级再生办如何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笔者谈谈粗浅看法和各地再生办同志商榷。发挥再生办职能作用首先要抓紧其机构的建立与健全。目前尚未建立机构的要尽早建立起来。机构能否建立起来,从湖南的实践看主要是各级公司、行业协会… 相似文献
12.
13.
《’94中国国际再生资源工业展览会》于1994年7月13-17日如期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出席展览会开幕式的领导有:国内贸易部副部长马李胜,中国再生资源商业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总经理彭福宽,副会长副总经理刘兴汉、国毓纪,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曾亚非,上海市财贸办公室主任张广生、上海市供销社主任李志强、副主任朱景辉、原主任叶振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再生办主任、供销运输总公司总经理李云生,香港务强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敬和;出席开幕式的代表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再生资源公司和部分物资再生企业…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国务院于月96年8月引日以国发(1996)36号文件下达了“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也于倒月七日以供销再生字门996)第们6号文通知所属单位贯彻上述“通知”。认为:“这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系统搞好废旧物资回收和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并提出了5条具体贯彻意见。上述这些意见的贯彻落实,必将提高我国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和扭转资源再生企业的被动局面。本文着重谈谈就… 相似文献
18.
为加强废金属回收利用管理,促进废金属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打击盗窃、销赃、收赃等违法行为,最近,青岛市市长俞正声签署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颁布了《青岛市金属回收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决定对废金属回收实行统一管理、归口收购,使再生资源市场管理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治市的良性轨道.规定指出,废金属回收经营业务由物资、供销系统的专业回收经营单位为主经营,其他经批准设立的回收经营单位,由物资供销部门归口管理.回收经营废金属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废金属回收经营相适应的资金、从业人员;(二)具有与废金属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场地;(三)符合社会治安管理要求;(四)符合废金属回收网点发展规划.回收经营废金属的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当地金属回收办审查同意并到当地公安部门领取特种行业许可(备案〕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登记后,方可经营废旧金属回收业务.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