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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产业》1997,(3)
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中关于“责成国家环保局会同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抓紧制订有关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规定”的要求,国家环保局、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并于1997年3月5日,以环然[1997]142号文件发出“关于发布(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全文如下:ReglationonStrengtheningEnvironm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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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产业》2010,(10):4-4
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出口和消费大国。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主要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家庭以来,目前已进入报废的高峰期。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从2001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即着手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立法工作。2009年2月2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551号令,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0年9月8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的选择主要考虑社会保有量大、废弃量大,污染环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回收成本高、处理难度大等因素,确定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五种产品作为首批《目录》产品。对《目录》中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需遵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资质许可,采取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生产者标识制度、资产核销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先期选择部分重点产品纳入《目录》,有利于鼓励重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推动产业化发展,积累管理经验,为将全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目录》管理奠定基础。发布《目录》,并通过《条例》设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规范有序的回收处理体系,实现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资源,妥善处理其中的有害物质,有效控制对环境的污染,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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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环境法体系的现状与内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日本环境法律体系的分类日本国家制定法的体系包括宪法、法律和命令三大类。在环境法体系中,不包括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只包括环境保全方面的基本法、单项法(即以《……法》的形式出现)和特别法(即以《关于……的法律})的形式出现)等法律。而有关命令因为是以政令或省、厅令的形式发布的,所以在整理环境法体系时一般不将其纳入。主要分类如下:1.基本法。即规定环境行政目标、政策体系等基本事项的法律。它的特征在于只对基本事项作原则性规定,其具体化则表现为各实施法、“单项法和特别法。在1993年11月以前,日本还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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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年限:一段时间的营运记录对二板上市企业是必须的。作为潜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分析公司过去的营运记录,来了解公司动作的规范程序、管理层的经营能力、公司所开发产品的动作状况与市场前景。内地市场要求上市企业的经营年限为3年以上,香港创业板的要求为1年,预计内地二板市场的要求可能为2年。
盈利记录:内地主板要求企业上市前连续3年盈利,目的是希望上市公司有一定的营运基础。二板是以那些为了发展和扩充进行集资的公司为目标,它主要面向的是高新技术或个性突出的特色中小企业,注重的是企业的增长潜力和未来的盈利前景而非过去的和现在的财务基础,香港创业板对盈利没有要求,预计内地二板对上市企业可能仍有盈利要求,但期限会比主板短,估计要求上市前1年盈利的可能性较大。
股本规模:尽管设立二板的目的是为中小企业服务,但显然太小的企业不适合上市,对二板上市企业的发起人在数量方面可不做限制,但对发起股本规模会有一定要求。内地主板的要求是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香港创业板的要求是不低于4610港币,《公司法》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目前市场中普遍认为二板上市企业的股本总规模3000万元较为适宜,依据发起人股本一般占总股本不低于35%的标准,二板市场发起人股本规模的下限应为1000万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