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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温室气体上升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不容忽视,增加森林碳汇和木质林产品碳储是缓解温室效应的有效途径。根据森林碳汇功能与林产品碳储功能的关联理论与模型,推导和改进包括森林子碳库、土壤子碳库及木质林产品子碳库在内的林业碳库核算模型及方法,以实现目标碳从森林碳库向木质林产品碳库的过渡与转移。基于气候变化背景下森林-林产品产业链的发展现状,构建包括森林子碳库和林产品子碳库的复合一体化林业碳库模型,使之为中国林业碳库的计量与评价提供判据。首先,对包含森林子碳库和木质林产品子碳库在内的世界林业碳库的发展现状进行探讨,归纳和比较国内外主流的关联林业碳库评估方法模型,从而对中国林业碳库模型的构建提供理论背景支持和逻辑方法支撑。其次,分析现有中国林业碳库评估存在的优势和弊端,找出适合中国林业特点的国家碳库创新评估路径,运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指定的生产法的思路,通过分析目标碳在林产品产业链生产、加工等过程中的流入和支出,提出创新中国林业碳库的模型构想并对其系统内涵进行分析。最后,赋予中国林业碳库系统模型数学表达,分析其数理结构并进行逻辑演绎,在森林子碳库和木质林产品子碳库两个复合链式体系下构建中国林业碳库系统测度模型(ForestProducts Carbon Model/FPCM)。  相似文献   

2.
木质林产品的碳储功能可有效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其碳储量核算已被纳入气候变化缔约国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各国基于CBDR原则对木质林产品的碳储计量及贸易流动核算方法学在国家层面的争议及协调,关系到未来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减排责任分配及利益分享。本文首先概括了IPCC历次会议关联木质林产品碳储核算议题及谈判进程,纵向梳理了碳储计量问题的研究进展。其次,对比不同国家和地区关于核算方法的应用及争议,总结不同核算方法在各国间的适用情况及其关联利益。最后,从清单报告和国际贸易角度分析了生产法与储量变化法对林产品碳储计量的不同影响,归纳了不同角度下两种核算方法的适用属性。研究表明:1缔约国附件Ⅰ国家在第二协议期内报告本国木质林产品的碳储量及其变化,在假设本国木质林产品碳储贡献不为零时采用生产法核算碳储量,核算源于本国采伐木的产品碳收支已成为当前缔约国履行气候责任的基本要求;2从清单报告的角度,缔约国基于森林管理参考水平报告碳储量,生产法区别森林管理活动并核算源于可持续森林经营管理的木质林产品碳储量,符合报告的要求;3从国际贸易角度,对于中国等涉及林产品国际贸易的净进口国,储量变化法因考虑到进出口的碳计量,以储量变化法核算碳储量对中国等林产品贸易大国更具优势。  相似文献   

3.
中国承诺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城市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需要从降低城市碳排放规模和提升城市碳移除能力两个方面着手促进碳中和。对此,文章关注了技术进步偏向性对城市碳中和进程的作用机制,进而探索城市在兼顾经济发展的同时通过技术结构调整实现碳中和的路径。具体地,基于2003—2019年中国25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文章探究了技术进步的资本-劳动偏向性及其高技能-低技能劳动偏向性如何影响碳排放和植被碳汇进而影响城市碳中和进程,并考察了技术进步偏向性影响碳中和进程的地区异质性和空间扩散效应。研究发现:(1)城市技术进步在资本、劳动间偏向资本会扩大碳排放,阻碍碳中和进程;城市技术进步在高、低技能劳动间偏向高技能劳动会减少碳排放并提高植被碳汇,推动碳中和进程。(2)在东北、黄河中游和西部地区,城市技术进步偏向资本会阻碍碳中和进程,该负向效应在黄河中游地区最明显,而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则与之相反,即技术进步偏向资本有助于推动碳中和进程;所有地区的城市技术进步偏向高技能劳动对碳中和进程均有显著推动作用,该效应在东北地区最明显。(3)城市资本偏向性技术进步会阻碍周边城市的碳中和进程,而高技能劳...  相似文献   

4.
文章基于kaya恒等式,计算2001-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的碳排放量。然后采用森林蓄积量扩展法,对内蒙古自治区2001-2010年森林碳汇的固碳量进行了核算,得出森林碳汇的固碳量在碳排放量中所占的比重变化情况。利用灰色预测模型,对2011-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的碳排量进行预测。最后分析了现有碳减排措施中森林碳汇的重要地位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气候变暖对世界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影响愈发明显,农业作为重要的碳排放来源和关键的碳汇系统,其绿色发展是缓解危机和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挖掘农业碳汇潜力、精准掌握农业净碳排放量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进程从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农业碳循环的双重特征,对农业绿色发展与农业碳循环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梳理,将农业碳汇作用纳入农业碳排放的测算框架中,分时序分地域测算了2000—2019年中国农业净碳排放量,并构建农业经济增长与农业净碳排放的脱钩模型。研究发现:农业碳源排放总量由2000年的27 789.90万t上升到2019年的30 838.31万t,年均增长率为0.52%,农业碳排放强度呈现出持续下降的态势。农业碳汇由2000年的9 953.99万t上升到2019年的13 303.9万t,年均增长率为1.46%,农业碳汇资源可观。中国农业碳源排放强度呈现西部高于其他地区且与东部地区差距明显的局势,农业碳源排放、碳汇及净碳排放的总量均呈现出“中高”的格局。中国各省份农业经济增长与农业净碳排放的脱钩关系主要表现为强脱钩与弱脱钩两种状态,接近50%的省份达到了农业绿色发展的强脱钩状态...  相似文献   

6.
深入研究种植业净碳效应,可为推进种植业低碳转型提供重要依据。基于对种植业碳吸收、碳排放双重属性的考虑,构建涵盖农资投入、稻田甲烷、秸秆处理、作物固碳4方面的核算清单,将吸收量与排放量的比值定义为碳补偿率,对2000—2018年我国30省份的种植业碳补偿率进行测算。在此基础上,探索全国、区域、省域三重尺度下的碳补偿率演进历程与分布特征,依托空间计量模型分析碳补偿率的省际差异收敛性。结果表明:(1)我国种植业碳补偿率均值为0.855,净效应总体呈现为碳源。东、中、西部的平均碳补偿率依次为0.761、0.852、1.117,说明东、中部整体呈碳源效应,西部则呈碳汇效应。种植业碳排放结构中,秸秆处理碳排放占比最高(47.751%),稻田碳排放占比最低(7.518%)。(2)从主要年份碳补偿率的省域分布来看,我国种植业尚处于自"碳源型"向"碳汇型"过渡的阶段:净碳汇地区有青海、新疆、黑龙江等7省2区,净碳源地区包括福建、湖南、江西等14省4市,宁夏、四川、广西1省2区则由净碳源转型为净碳汇。(3)全国及东、中、西部的种植业碳补偿率均不存在σ收敛性,而是各自形成条件β收敛俱乐部。省域种植业碳补偿率存在空间相关性,为邻近省份的趋同过程赋予正向溢出效应,呈互相促进的良性演进特征。据此,提出分源头落实碳减排、分区制定减排政策和加强省际交流协作的政策建议,以期为协调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间的关系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7.
考虑碳汇潜力的碳排放空间关联是促进城市群协同减排的重要基础,更是实现碳中和的有力抓手。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研究区,对传统引力模型进行修正,构建兼具碳汇潜力的碳排放空间关联网络,采用社会网络分析(SNA)和二次指派程序方法(QAP)探究长江中游城市群碳排放空间关联网络的时空特征与影响因素。结果表明:(1)研究期间长江中游城市群碳排放网络关联关系数、网络密度和网络关联度呈增长趋势,网络效率和网络等级度不断下降,且网络等级度在2010年后始终为0,表明碳排放空间关联网络日益稠密、网络通达性较强,存在多重叠加的溢出渠道,但等级结构并不森严。基于碳汇潜力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碳排放空间关联网络从“双核化”向“多极化、多线程”网络形态发展,核心城市的扩散作用不断增强。此外,以抚州、宜昌、鹰潭、上饶和吉安等为代表的高碳生态承载力地区,在碳排放空间关联网络中的受益关联性大于溢出关联性。(2)2020年,长江中游城市群碳排放空间关联网络形成四大板块,相较于板块内部成员间的碳排放空间关联效应,板块间的碳排放空间关联效应更为明显,即板块间的“碳排放转移”效应较为普遍。净溢出板块主要分布在武汉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和长...  相似文献   

8.
基于LMDI方法的中国国际贸易隐含碳分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国际贸易产生环境影响的定量研究正日益受到关注,特别是对隐含碳的研究.以中国2005年为例,对中国国际贸易隐含碳进行估算,应用对数平均D氏指数法(LMDI)对影响隐含碳净转移的因素进行分解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因生产排放碳量远大于其消费需要排放的碳量,从国外净转移到中国的隐含碳为395.66MtC;净转移隐含碳影响因素中强度效应(进出口商品完全碳排放系数差异)贡献率为60%,规模效应(进出额差异)贡献率为55%,结构效应(进出口结构差异)贡献率为-14%,此结果表明中国相比国外的高碳排放强度是造成目前碳转移额外增加的主要因素,分析结构效应发现中国主要净出口行业大部分不是高碳排放强度行业,而净进口行业却主要由高碳排放强度行业构成,特别是与碳排放密切相关的能源行业居净进口行业首位.  相似文献   

9.
厘清能源开采中的碳脱钩问题,对于推动能源绿色开采和能源富集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广义迪氏指数分解模型和系统动力学模型,分析了能源开采业碳排放的主要驱动因素及脱钩效应,并通过情景模拟,评估了中国能源开采业碳脱钩的潜力,提出了能源绿色开采的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①2009—2017年中国能源开采业碳排放呈现出先增后降趋势,2012年达到拐点5.26亿t后开始下降,2017年达3.65亿t。整体来看,产业规模效应对碳排放增长的贡献最大,能源强度效应也有部分贡献;投资效应、能耗效应、碳强度效应、技术效应与碳排放之间呈正相关关系,是主要的碳减排驱动因素。②基于能源-环境-经济的系统动力模型,能有效解释能源开采与碳脱钩效应之间的传导机理;碳强度效应、技术效应和碳排放因子是影响碳脱钩潜力的主要因素。2006—2017年间,中国能源开采业碳排放与GDP增长之间,除2008、2014—2016年表现为强脱钩,2009、2011年表现为扩张性负脱钩外,其余年份均表现为弱脱钩关系。③预计2020—2030年,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碳排放与GDP增长之间,在基准情景下呈现出弱脱钩效应,在规划情景下自2014—2030年间均呈现出强脱钩效应;然而,碳排放与其能源产出之间,2021—2030年在基准情景下呈现扩张连接效应,在规划情景和对比情景下表现出程度不一的衰退脱钩效应。据此,未来中国能源开采业碳脱钩的政策重点,一方面应注重环境政策、税收政策、技术政策等政策变量间的协同作用,着力调整煤炭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的投资强度和产出规模,优化能源进口结构,进一步减少能源生产碳排放强度,提升能源绿色生产水平;另一方面,还应着力能源开采业能源消耗结构和能耗强度的调整,革新采掘技术和设备,以进一步降低碳强度,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10.
厘清能源开采中的碳脱钩问题,对于推动能源绿色开采和能源富集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广义迪氏指数分解模型和系统动力学模型,分析了能源开采业碳排放的主要驱动因素及脱钩效应,并通过情景模拟,评估了中国能源开采业碳脱钩的潜力,提出了能源绿色开采的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①2009—2017年中国能源开采业碳排放呈现出先增后降趋势,2012年达到拐点5.26亿t后开始下降,2017年达3.65亿t。整体来看,产业规模效应对碳排放增长的贡献最大,能源强度效应也有部分贡献;投资效应、能耗效应、碳强度效应、技术效应与碳排放之间呈正相关关系,是主要的碳减排驱动因素。②基于能源-环境-经济的系统动力模型,能有效解释能源开采与碳脱钩效应之间的传导机理;碳强度效应、技术效应和碳排放因子是影响碳脱钩潜力的主要因素。2006—2017年间,中国能源开采业碳排放与GDP增长之间,除2008、2014—2016年表现为强脱钩,2009、2011年表现为扩张性负脱钩外,其余年份均表现为弱脱钩关系。③预计2020—2030年,中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碳排放与GDP增长之间,在基准情景下呈现出弱脱钩效应,在规划情景下自2014—2030年间均呈现出强脱钩效应;然而,碳排放与其能源产出之间,2021—2030年在基准情景下呈现扩张连接效应,在规划情景和对比情景下表现出程度不一的衰退脱钩效应。据此,未来中国能源开采业碳脱钩的政策重点,一方面应注重环境政策、税收政策、技术政策等政策变量间的协同作用,着力调整煤炭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的投资强度和产出规模,优化能源进口结构,进一步减少能源生产碳排放强度,提升能源绿色生产水平;另一方面,还应着力能源开采业能源消耗结构和能耗强度的调整,革新采掘技术和设备,以进一步降低碳强度,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11.
土地利用变化直接或间接地改变着陆地生态系统碳源、碳汇的分布和大小,进而影响其碳循环过程。因此,进行区域土地利用及其碳效应定量研究和评价,对区域土地资源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青海高原东部的海东市为研究区,在确定土地利用类型碳循环参数的基础上,对规划情景下土地利用变化引起的碳平衡进行分析测算。研究结果表明,在规划情景下,到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对区域碳平衡有较大的影响。相对于2009年,规划目标年土地利用变化导致区域碳储量增加628.79万t,并以农用地的碳储量为主;规划情景下,区域碳排放量呈增长趋势,碳排放量增加191.91万t。虽然规划情景下,土地利用变化导致区域碳排放的增加,但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调整却有利于区域碳储量增加。  相似文献   

12.
中国发展碳汇农业的主要路径与政策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前国内研究低碳经济,对农业领域的碳源、碳汇功能等相对关注较少。事实上,农业既是全球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又是一个巨大的碳汇系统。当前我国是世界上农业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农业发展过度依赖化肥、农药等高碳型生产资料,耕地土壤有机碳含量明显降低。因此,发展碳汇农业刻不容缓。研究表明,碳汇农业发展路径主要包括: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循环农业,减少对高碳型生产资料的依赖;积极推广有机农业,增强农业碳汇功能;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减少农作物的碳排放量;改变传统的耕作方法,提高土壤的固碳水平。针对碳汇农业属于新兴产业,需要政府进行相关的制度创新与政策引导支持,本文重点提出六条政策建议: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开征环境税,构建发展碳汇农业的长效机制;建立有利于发展碳汇农业的保障体系与激励机制;设立"农业碳基金",推进碳排放权交易;鼓励各类资本下乡,推动碳汇农业的发展;改变传统农业的组织形态,大力推进各种形式的农业专业合作;征收进口农产品"碳关税",补贴国内碳汇农产品。  相似文献   

13.
低碳发展的核心在于减碳源和增碳汇,自贸试验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试验田,其建设对城市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基于2007—2020年中国288个城市面板数据,首先从碳排放和碳吸收两大层面综合评估了城市碳中和水平,进而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和空间杜宾模型探析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低碳效应。结果表明: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对所在城市低碳发展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具体来说,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可以通过提高城市的数字化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从内部驱动城市低碳发展;同时,政府对绿色发展的关注程度越高,使得传导机制产生的碳排放抑制作用越强、碳吸收促进作用越大,越有利于城市低碳发展。不仅如此,自贸试验区设立的碳排放抑制效应、碳吸收促进效应以及碳中和效应的发挥还会因设立批次、城市区位和城市特征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其中,前两批片区、秦岭-淮河以南区域、开放程度较高城市,其低碳效应整体较为明显。进一步地,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对城市低碳发展的影响还具有一定的空间溢出效应。针对上述相关研究发现,总结提出:作好顶层设计、发挥比较优势,梯度式推进低碳发展标杆片区;加快贸易便利化和数字金融改革,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化与低碳化深度融...  相似文献   

14.
碳排放交易机制作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其减污降碳的政策效应引起广泛关注。文章将二氧化碳减排与环境污染治理纳入同一研究框架,基于2010—2019年中国30省份面板数据,以碳排放交易机制为政策背景,采用改进熵权-TOPSIS模型计算环境污染指数测度当地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程度,以碳排放量与环境污染指数的交乘项表征减污降碳水平,运用双重差分模型与合成控制法实证检验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减污降碳效应。研究结果发现:①与非试点省份相比,从政策的平均处理效应来看,碳排放交易机制降低了试点省份二氧化碳和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在加入相关控制变量后,试点省份的减污降碳水平提升了16%。从试点个体的政策效应来看,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表现较优即碳污排放呈显著下降趋势,广东表现次之,而湖北表现较差。②作用机制分析和异质性检验发现,碳排放交易机制通过能源消耗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水平的提升,同时,减污降碳水平呈现区域异质性,东部和西部地区表现最优,中部地区表现不佳。③进一步,以灰色关联模型探究各省份碳排放与环境污染物的减污降碳水平协同减排潜力,计算结果发现,上海、广东、广西、贵州、新疆等5个省份的平均关联度值大于其他省份,呈现较高的减污降碳潜力。因此,要加快推进并完善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发挥市场激励型的碳排放交易政策对二氧化碳排放和环境污染物的协同减排作用,通过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和能源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制定区域差异化的减污降碳政策,加快实现碳排放交易政策的协同效应。  相似文献   

15.
在中国碳中和战略背景下,制定适应国土空间功能的低碳发展策略,对中国县域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滇西北石漠化山区玉龙县为研究区,采用碳排放系数法、生命周期法、净生态系统生产力估算方法,核算国土空间功能的碳源排放量、碳汇吸收量,分析其碳源/汇的时空变化特征;通过分析碳源/碳汇效益,识别碳失衡空间,构建格网尺度下县域国土空间碳失衡综合分区。研究结果:(1) 2010~2020年玉龙县以生态空间为主,生活空间扩张迅速。(2)玉龙县三生空间碳源/汇增加,但碳源排放量增长剧烈,呈现西高东低和东南高值聚集的空间分布特征。(3) 2010~2020年碳源/汇效益有较大的提升,且有明显的空间差异;玉龙县碳失衡空间占总面积的47.30%,以碳源失衡为主。(4)格网尺度下国土空间碳失衡综合分区划分为生态碳汇功能区、低碳优先发展区、生态增汇发展区、生产高碳优化区、生活高碳控制区等五个区,并提出县域内部协同减排的差异性对策建议。研究结论:格网尺度下,玉龙县近十年国土空间一直以生态空间为主,但生活空间扩张加快;三生空间碳源/汇增加,但碳源量远大于碳汇量,工矿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碳排放量增长量远超生态空间的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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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一方面需要控制碳排放,另一方面需要增加碳汇。当前在林业资源遭受破坏的刑事案件中,部分地方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裁判中创新,将认购林业碳汇作为一种新的“替代性修复方式”予以适用,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认购林业碳汇指导办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发布司法解释的形式,对认购林业碳汇这一司法创新作出了回应。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发布,为生态环境破坏责任人通过认购林业碳汇修复受损林业生态环境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综合目前已有的裁判文书和公开资料来看,地方法院在适用认购林业碳汇这一新型“替代性修复方式”的过程中存在功能定位模糊、适用范围不清、适用顺位不明、认购项目混乱、碳汇损失评估欠缺规范等制度方面的问题。需从林业碳汇基本概念、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原理、林业碳汇项目额外性标准和适度能动司法理念等4个方面对认购林业碳汇实践进行检视,从而明确认购林业碳汇能够有条件地赔偿生态环境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的功能定位;明确作为认购林业碳汇对象的碳汇项目必须属于林业碳汇项目,且具有额外的项目增汇量,同时必须具有可交易性;明确认购林业碳汇必须在规则制度的设计上契合适度能动的司法理念。鉴于此,为了...  相似文献   

17.
碳排放权通过市场交易实现效率配置,有理论与实践支撑。"碳排放"作为一种"恶品",需要不断压缩或定额管控,与"善品"有着本质不同。因而,"碳排放"市场交易有着固有的困境。在国内碳市场构建中,困境还会得到强化。因为,1中国与国际社会、中央与地方、地方之间、政府与企业存在多重博弈,受经济、政治、环境、社会多重因素的制约,排放总量的确定和分配具有潜在的不确定性。2"碳"的核算从属于能源,并不完全独立,是一种具有被动属性的交易品,企业的选择与能效和节能关联,则"用能权"和"碳排放权"重叠。由于碳作为交易品的从属和被动属性,企业的经营决策的碳约束可能被弱化或边缘化,对消费者的价格信号部分失真。3开放的、竞争的市场才是有效率的。但是从欧盟的碳排放贸易体系和国内的试点看,这一系统则是相对封闭的。4如果说高碳产品低品质可以通过市场的自我调节而对企业有所约束,而城市基础设施锁定的碳,其成本只能由全社会担承,在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得不到实际体现。5用能权和碳排放权有可能一体兼容,但是,碳交易的市场激励传递受到一些体制性因素的约束而失效。因此,中国的碳交易体系构建,需要在顶层设计中考虑碳排放的属性特点,拓展碳排放交易的市场空间。首先,在认知上将"碳交易"从约束变为一种机遇。其次,国家需要将碳纳入预算管理,实现效率配置和有效管控。再次,建立发展导向的碳交易市场,拓展碳市场规模。如纳入森林碳汇,碳市场与生态补偿相关联。最后,鼓励净零碳城市建设。  相似文献   

18.
耕地碳状况的研究对农业可持续发展与达成我国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又可反应农业对生态影响程度。基于三峡库区(重庆段)各区县农业数据、耕地数据等,对库区各区县近20年来耕地利用碳状况的时空演变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1)从时间上看,库区耕地利用碳吸收从2000年到2020年增加了818.15万t,增幅为62.68%,蔬菜和粮食作物的碳吸收比例最大;碳排放量21年间增加了8.49万t,增幅为15.23%,化肥为主要碳排放贡献者,年均碳排放比例为57.22%;库区耕地利用21年间均存在碳生态盈余,且碳足迹与单位面积碳足迹逐年递减,碳足迹减幅高达44.72%。(2)从空间上看,库区耕地利用碳排放、碳吸收在空间上均成西南高、东北低的分布格局,而碳足迹呈现出南北高、中部低的分布格局,但三者的空间差异和变化幅度差异都较大。库区耕地利用的碳汇功能总体在增强。  相似文献   

19.
以中国产业部门为研究对象,基于投入产出技术分别构建需求拉动下和供给驱动下的碳排放模型,采用碳平均传播长度(APL)指标测算产业部门之间的碳距离,衡量产业部门的碳波及效应,并区分后向碳APL和前向碳APL识别产业部门的碳波及链。实证分析表明,第二产业是中国能源消费碳排放的大户,碳排放量高达165 136.884万t,所占比例达到整个产业部门碳排放的98.23%,尤其是炼焦化工金属产品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所占比例高达87.52%,其中,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的碳排放强度最大,为2.123t/万元。计算并对比各部门后向碳APL和前向碳APL的平均值和标准差,结果显示前向碳APL数值较大且分散,说明在"需求拉动经济"的政策背景下,需求拉动作用下的产业部门碳波及效应较供给驱动作用下的碳波及效应更为显著。进一步对各部门碳供给产业和碳需求产业进行识别,发现产业系统的碳波及链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网状结构而非单一的线性链条,机械设备制造业和炼焦化工金属产品制造业位于碳波及链的上游,采掘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两大部门位于碳波及链的末端,农林牧渔业、纺织皮革木材造纸制造业、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部门之间相互关联和波及,互相转移和吸收碳排放。因此,产业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必须从产业系统总体的角度进行科学规划,清楚地认识到各个产业部门在产业碳波及链中的功能和作用,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沟通与竞合,推动部门自身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协同减排。  相似文献   

20.
低碳试点是实现中国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探索和推广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低碳建设的做法及经验。客观评估低碳省区试点政策效果,有助于更好积累和推广省级层面的低碳建设经验,进而全面推进绿色化进程与生态文明建设。作者基于2000—2017年中国26个省区的面板数据,采用合成控制法从人均碳排放和碳强度两个方面,对辽宁、广东、陕西、湖北、云南和海南等6个“低碳省区”试点政策的净碳减排效应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通过安慰剂检验和双重差分(DID)估计对政策效应的稳健性进行验证和补充分析。研究发现:低碳省区试点政策下,辽宁和湖北的人均碳排放和碳强度均显著下降,即政策效应双有效;广东和云南的人均碳排放显著下降,而这两个省区的碳强度变动并非源于低碳试点政策;低碳省区试点对陕西和海南的碳减排均无效,相反,这两个省区的碳强度以及陕西的人均碳排放显著上升。分析认为,导致各省区净碳减排效应异质性的因素有以下四点:①工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越低,越有利于人均碳排放控制;省区经济水平越高,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越高,越有利于碳强度控制。②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叠加有效促进碳减排。③政策实施前,省区人均碳排放和碳强度指标越低,其减排空间越小,减排难度越大。④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的惯性作用会长效推进碳减排。有鉴于此,提出以下建议:在省级层面合理布局低碳产业,特别是低能耗、低排放的第三产业,有效降低能源消费;推动人均碳排放和碳强度较高的省区率先减排;加大对经济欠发达省区的节能减排资金与技术支持;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完善,形成长效的低碳发展机制,实现生态绿色和经济增长和谐共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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