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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从今年开始,江苏省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大力推行“和谐仲裁”新机制,把和谐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最终目标,把全部工作都放在谋和谐、促和谐、保和谐中去考虑、去策划、去拓展。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300件(不含上期未结案数21件),劳动者当事人数3386人,涉及经济标的5109.45万元,已审理结案3224件,结案率达97.1%。  相似文献   

2.
浙江省海宁市劳动仲裁院自2005年7月正式成立以来.加强和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通过健全网络.简化程序、流动仲裁.减收费用、加快审理等有力措施.着力打造劳动争议调处。绿色通道。.在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近两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共立案审理劳动争议304件.涉及职工1267人.为劳动者追索工资报酬、工伤待遇、社会保险等达1204.56万元。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的机制,对于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有积极作用的,也是合乎我国现有实际情况的。据北京市某城区的初步统计,在该区一年的劳动仲裁案件中,大约只有45%的当事人会因不服仲裁裁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约有55%的劳动争议案件实际上经过仲裁程序就终结了。但从解决劳动争议的司法实践看,  相似文献   

4.
上海市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积极稳妥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累计已处理劳动争议超过15万件,涉及劳动者超过20万人,有效化解了劳动争议,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5.
我国对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一裁两审”制,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与法院两个不同机构先后对同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处理。实践中,两个机构在把握是否主动审查仲裁申请期限、劳动者在60日内追索工资及加班工资的准予追索期间、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获得经济补偿金等方面均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在诉讼作为仲裁的后一程序情况下,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并不以仲裁裁决为基础,因此通过判决改变仲裁裁决结果的比例偏高。甚至一些案件中法院对仲裁结果根本置之不理,而另行重新审理,使得仲裁前置的意义荡然无存。  相似文献   

6.
《中国劳动》2005年第9期刊登胡旭东、王立祥的《解除劳动合同起纠纷,历时4年仍未了——这起劳动争议该不该受理》一文。该案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后,劳动者又重新起诉,后又经再审,再审后劳动者又重新申请仲裁。这中间还经过信访。程序之复杂恐怕是无人质疑的。而其中涉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是否有效,劳动者在未工作期间究竟是支付工资还是生活费,经济补偿金是否要支付等实体问题更是复杂。笔者以为,之所以出现这样复杂的问题,无论是仲裁委还是法院,都在劳动关系的处理问题上出现了错误。[编者按]  相似文献   

7.
为了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体现公平、效率,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法》、《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简易程序》《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实施便民劳动仲裁意见》.山东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在案前调解、立案、审理和仲裁文书的制作与送达等全过程中实施19条便民措施,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更多的仲裁便利和知情权,体现劳动仲裁的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数据,到2002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达到18.4万起、涉及人数达61万人,分别是1993年的15.6倍和17.1倍。并且,越来越多的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上海松江区法院为例,1999年至2003年,该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24件。其中2002年166件,2003年226件,增加了36%。这些劳动争议案件中,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恢复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增加,且纠纷的内容日益复杂。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要求越来越严格,现有的工作力量(包括人、财、物)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现有的劳动法律制度(包括实体与程序两方面)不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者经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  相似文献   

10.
案件呈攀升,劳动争议处理面临挑战 自1987年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恢复以来,浙江省全省劳动仲裁机构网络体系逐步完善,建立了省、市、县(区)三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04家。三级仲裁机构合理分工、各司其职,承担着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重任。《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持续攀升,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去年全省立案案件数为21036件,  相似文献   

11.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实行诉讼前的“仲裁前置”程序,现行法律对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衔接中的许多问题规定得不甚明确,导致实务中存在许多模糊区域,进而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因此,研究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衔接中的相关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养老保险就其争议类型来看,可分为二类:一类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而发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另一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依法缴纳了养老保险,但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及其亲属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劳动者及其亲属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争议.就现在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前一类争议既可以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的规定,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3.
劳动仲裁作为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一个主要救济途径,其地位日益突显。但由于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并未对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出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与劳动仲裁部门、社保机构与仲裁机构职能交叉甚至互相扯皮的现象。同样的劳动争议问题,如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可能对劳动者的维权成本、维权结果等各个方面产生不同的影响。在目前缺乏制度界定的前提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承担的行政职能出现了一种仲裁化的倾向,这就引发了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富民强市、快速崛起的目标,认真履行、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以公平和正义为价值取向,以质量和效率为主题,积极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处理了企业改革影响劳动关系的一系列问题,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了一大批劳动争议,树立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法律权威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相似文献   

15.
当前,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存在处理内容的交叉,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劳动者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又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的情形,应当如何处理,让我们先看下面这则案例:  相似文献   

16.
当前,劳动用工形式日趋多样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点。而目前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现状即是一裁两审的格局,之所以在诉讼程序之前设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就是为了使劳动关系朝着和谐的方向发展。但现实中处理体制以及劳动立法的现状又使得劳动争议复杂化趋势明显,一裁两审的处理程序也给劳动法律在仲裁、  相似文献   

17.
近几年来江苏省泰州市劳动争议数量一直呈迅猛上升态势,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专职仲裁员每年人均办案数已超过100件,为缓解办案压力,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案件及时、依法、公正处理,加快劳动仲裁员职业化进程,保证办案经费,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大力推进劳动仲裁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经过两年的努力,全市仲裁机构实体化工作已基本完成。  相似文献   

18.
劳动争议发生后,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究竟应向哪一级、哪一个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各级争议仲裁委员会、同级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如何确定,这就涉及到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劳动争议仲裁中争议问题最大的莫过于申诉时效了。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属消灭时效。消灭时效的性质决定了起算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劳动法律规范的不同规定和实务中人们对此的不同理解进一步引起了歧义,因此在以后的立法中有必要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20.
目前,从浙江省东阳市劳动仲裁院获悉,该市2010年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方法,推出“简易案件案前调节机制”、劳动仲裁工作“五步法”、能办推定工作法,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去年劳动仲裁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51起,其中调解226起,劳动仲裁调解案占处理案件的90.04%,全年通过调解处理群体性争议8起,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效地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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