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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化动力分厂敢揭伤疤四川化工总厂动力分厂全年担负着川化全厂范围的电、水、汽供给的艰巨任务,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他们在职工安全教育上独辟蹊径,敢于在自己的伤疤上揭痛,以此增加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1984年6月20日,该分厂总变电所因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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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疤虽久,揭起来依然痛,有时甚至带血,丝丝难忍……——题记在洛阳没有人不知道龙门石窟,没人不知道牡丹花,同样也没有人不知道东都商厦。问一个卖报纸的阿姨,东都怎么走。阿姨说乘上5路公共汽车,在青年宫站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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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2日,这个被载入史册的日子;四川汶川,这个全世界为之动容的地方,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8级地震,给美丽的巴蜀大地留下了永久的伤疤。在“5·12”抗震救灾工作中,国家安监总局共调集44支专业救援队伍、1057名救援队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累计从废墟中抢救出遇险人员1113人,搜寻出遇难者567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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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最近几个月,吉林省对安全生产的干预力度空前,雷霆行动不断,断然措施连连,旨在"大打翻身仗,再创新局面"。不管是痛定思痛、痛改前非,还是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种持续的改过自赎、有所作为,都比麻木不仁、听之任之,抑或雷声大雨点小、好了伤疤忘了痛,要好得多、强得多,令人欣慰,值得赞许。八宝煤矿令人发指的"两爆一瞒"之后,吉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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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科技》2013,(3):34-35
寒号鸟有一种小鸟叫寒号鸟。秋天到了,鸟们都各自忙开了,有的结伴飞到南方越冬;有的留下来,整天辛勤忙碌,积聚食物,修理窝巢,做好过冬的准备。只有寒号鸟,既没有飞到南方去的本领,又不愿劳动。冬天终于来了,鸟们都归到自己温暖的窝巢里。到了夜间,寒号鸟只有躲在石缝里,冻得浑身直哆嗦,他不停地叫着:好冷啊,好冷啊,等天亮了我一定造个窝。等到天亮后,太阳出来了,温暖的阳光一照,它又忘记了昨夜的寒冷。最后,他没能度过寒冷的冬天,终于冻死在岩石缝里了。小故事折射出大道理: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安全生产一定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决不能敷衍了事,得过且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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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笑话说:“大眼睛迷人,小眼睛勾魂,不大不小气死人”。我的朋友生兄跟我之所以投缘,我想可能与我们二人都是“勾魂小眼睛”颇有关系。茫茫人海,似我与生兄这样以眼睛小而相知的,大约也不多见,所以难得得很。生兄与我同龄,北方基因造就了他老兄飘逸的身材与堂堂的仪表,最关键的是他还事业有成。同他老人家相比,我除了眼睛更小这一点以外,其他都是望尘莫及惭愧得紧。因此我要与他商榷的问题绝对无关乎工作啊事业啊,我采取的是田忌赛马的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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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在广东佛山做冲床,前段时间,机器发生故障,将我的右手腕割断。经医治后断伤处接好,但现在手不能弯曲。我想问3个问题:1、像我这种情况工伤能鉴定几级伤残,保险公司同公司能支付我多少钱?2、现阶段我没有上班,无生活费来源,我向公司要生活费是合理的吗(公司开始不给我生活费,除非我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和公司打官司)?3、工伤鉴定大约要多长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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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人。2008年11月底才进入公司,到工地工作2天就发生了工伤,公司支付了我的医疗费用。现有一问题想请教,在我目前治疗期间,公司是否应支付我的工资,是按照什么标准?因为我刚来工作未满一月,还没有拿到工资,但在我的劳动合同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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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交警,我曾目睹过交通事故现场的血腥,也曾感受过生死天涯的悲痛,正因如此,每当我行走于车流中,那些风驰电掣的飚车少年着实让我捏了一把汗。看着他们扬尘而去的背影,我总会不禁打一个寒噤:倘若在他们与我照面的那一瞬间,任何一方的不留神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当然,想归想,但以我那向来温吞似水的性格,这些假想往往成了提醒自己注意安全的警钟罢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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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日出。那一年到山东出差,中午到了泰安,我就上了泰山,登上了玉皇顶,许多游人滞留在那里,准备在山上过夜,第二天早晨看日出。可我因为有急事要赶回去,当天又一口气从原路下了山,晚上登上了火车。那是一列从乌鲁木齐开往杭州方向的慢车,因为是过路车,我没有买到座位票,列车上人特别多,走道上和两节车厢之间的空档都挤满了人,我从泰安一直站到南京,又饿又累。直到现在,我都有点懊悔,当时应该在泰山上看完日出再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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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幸参加总公司举办的“关爱生命、自觉守法,杜绝违章”为主题的安全演讲活动,感到万分的荣幸。在此,首先我要感谢总公司领导对安全工作所倾注的心血,其次我更要感谢一条安全带,虽然它很不起眼,但它却在一场事故的灾难中挽救了我的生命。今天,在这个演讲台上,我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我身上的真实故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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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6年前,我与前夫郝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5岁的儿子由郝某抚养,我每月支付抚养费260元。今年春节期间,儿子燃放鞭炮时炸伤了邻居孩子的眼睛。为此邻居花了医药费15260元。领导要求郝某赔偿,可郝某刚刚下岗,一时无法拿出上万元的赔偿费。于是,邻居又找到我,要求我赔偿。可我认为,儿子未同我一起生活,我无法尽到监护职责,孩子致人受伤,是因郝某监护不周所致.与我没有关系。请问,不随我生活的儿子闯祸后,我要赔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