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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最近,四川省营山县作出决定,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查处,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元至1000元共8个不同等级的奖励,对举报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元至10万元共12个不同等级的奖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隐患举报范围包括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旅游和森林、  相似文献   

2.
组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受理专班,开发“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微信小程序,隐患一经核实就给予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泰州市对原有的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简化举报方式,加大奖励力度,全力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啄木鸟”的良好氛围。  相似文献   

3.
动态     
<正>河南开封县供电公司推出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本刊讯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10月26日,河南省开封县供电公司推出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并出台相关奖励办法,对安全工作中贡献突出的职工,将视具体情况给予500元至1500元的奖励。  相似文献   

4.
最近,杭钢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厂,设立了专项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和事故隐患举报等有功人员,进行一次性奖励200元至1000 元。消息一传出,得到了职工们的拥护。“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企业的管理者应负的安全责任。但是,仪仪  相似文献   

5.
《吉林劳动保护》2012,(5):21-22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相似文献   

6.
<正>2月18日,吉林省安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期出台的《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情况。省安监局副局长张沛霖称,目前全省80%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线索都是通过群众举报获取的。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吉林省制定出台了《办法》,对举报受理范围、受理原则、举报方式、奖励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7.
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查找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增强和鼓励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改善全市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厦门市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等法律、行政规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制定<厦门市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奖励办法>.这项举措在省尚属首创.  相似文献   

8.
《林业劳动安全》2012,25(2):3-4,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在2005年联合发布的《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安监总办字[2005]139号)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举报奖励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劳动保护》2012,(6):I0008-I00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在2005年联合发布的《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安监总办字[2005]139号)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举报奖励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查找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增强和鼓励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改善全市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厦门市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等法律、行政规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制定《厦门市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奖励办法》。这项举措在省尚属首创。  相似文献   

11.
建设工程危险源与事故隐患辨析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危险源与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是4个重要但又不相同的术语.为此,介绍了危险源与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类,分析了它们之间的关系.<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的重大危险源针对的只是危险物质,建设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标准也尚未制定.为此,提出了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和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的思考.  相似文献   

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从1995年开始,北京市着手对全市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重大事故隐患呈逐年递减趋势。总结这几年工作,明悉我市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从而及时、准确、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对策,对管理、控制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3月24日宣布,已有66位举报者获得总额为3.27万元的安全隐患举报奖,其中最高获奖者获3000元奖励。这是我省首次对安全生产故事  相似文献   

14.
本刊讯()为强化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财政厅联合发文,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 这个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举报的主要范围 一是工业企业事故隐患;二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海上交通及铁路、民航事故隐患三是消防及火灾事故隐患;四是商业企业、商贸市场事故隐患;五是住宅及建筑工程事故隐患;六是学校、医院、旅游及公共娱乐场所事故隐患;八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贮运过程中事故隐患;九是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和运输中的事故…  相似文献   

15.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3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第三条 本规...  相似文献   

16.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劳动部1995年8月22日颁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第三...  相似文献   

17.
《劳动保护》2005,(11):I0011-I00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请各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此通知转发至各产煤市(地)、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煤矿企业。  相似文献   

18.
新华网消息.近日出台的《陕西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如发现身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瞒报、谎报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客服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身边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9.
青安 《劳动保护》2004,(1):49-49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群众的监督作用,使事故隐患通过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反映出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青岛市安监局目前与《青岛早报》联合设立了事故隐患群众举报热线电话。在热线设立的3天时间里,就接到群众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76条。其中反映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的较多  相似文献   

20.
<正>2014年1月29日,吉林省政府颁布了《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12350"安全生产举报特服电话24小时受理举报,同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专用信箱、电子邮箱和传真,并在本部门网站设立"安全生产网上举报"专栏。举报电话接听、传真接听、信函拆阅以及电子邮箱和网上举报专栏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专项承办。进一步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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