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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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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政府补偿模式与市场补偿模式的比较协调来分析生态补偿市场化制度的合理逻辑性,结合浙江生态补偿实践经验及存在的诸如法律位阶不高、补偿形式单一、资金来源狭窄等问题,进一步提出了完善立法、以“造血型”生态补偿为主的补偿方式、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等完善生态补偿市场化的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2.
生态补偿制度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调节相关利益者关系的制度安排。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指自然生态系统及其物种所提供的能够满足和维持人类生活需要的条件和过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生态补偿制度关系密切,生态补偿制度的最终目标是恢复、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学习并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从而完善我国的生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3.
本文运用市场价值法、有效成本法、避免成本法,以山东省为例对规模养猪场清洁生产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探讨了清洁生产生态服务价值的补偿模式。结果表明:山东省规模养猪场清洁生产生态服务总价值为140.804亿元,其价值构成为绿色产品供给价值(84.22%)>气体调节价值(10.66%)>资源化利用价值(2.23%)>水质保护价值(1.96%)>土壤保护价值(0.92%)>水源节约价值(0.01%),说明清洁生产带来的尚未被养殖主体、政府和公众重视的生态服务价值巨大,同时也说明清洁生产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为实现清洁生产生态服务价值,构建了政府补偿、市场化补偿和社会补偿协同作用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模式,其中政府补偿模式以资金补偿、政策补偿、技术补偿和智力补偿为主,市场化补偿模式主要表现为排污权交易和生态标记,社会补偿模式以自力补偿为主、相关企业参与为辅。  相似文献   

4.
国务院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尽快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指调整生态补偿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所组成的规则系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按照其运行机制的差异,可以分为生态补偿经济平衡制度、生态补偿市场平衡制度和生态补偿区域平衡制度。  相似文献   

5.
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建立生态补偿政策是实现“三个转变”和制度创新的需要。环境资源价值理论、经济外部性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是生态补偿政策的理论基础;“破坏者付费,保护者受益原则”、“受益者补偿原则”、“公平性原则”、“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原则”和“分步推进”是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目前,我国事实的生态补偿政策主要包括财政补偿、流域内部补偿、征收生态环境补偿税费、市场方式补偿、异地开发补偿和国家间补偿。中国的生态补偿政策存在观念障碍、法律障碍、技术障碍,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善我国的生态补偿政策。  相似文献   

6.
本文基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的理论溯源,对中国式EOD模式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探索进行了系统梳理。EOD模式以国际上“生态导向”的发展理念和市场化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机制相结合作为理论源头,理论基础主要有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理论、亨利乔治定理、公共选择理论。中国式EOD模式具有项目制、企业主体、增肥哺瘦和生态反哺的特征,核心逻辑是形成以生态资源支撑产业开发、以产业收益反哺生态修复的价值链闭环,即生态产品价值的转化与反哺。中国式 EOD模式是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为缓解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压力与金融风险这一现实需求涌现出来的创新性实践探索,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创新。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九大不仅延续了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方针,还大大拓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生态补偿制度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发展路径,然而我国关于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尤其是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其立法理念、法律供给、治理模式等方面尚存在很大不足。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应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建立以《宪法》《环境保护法》为统领,以海洋生态补偿专门立法为主干,以多项服务制度为保障的综合性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8.
生态补偿是生态经济学领域的一个研究热点,研究者、决策者和实践者都将生态补偿视为应对生态系统退化的有效政策工具。围绕生态补偿的定义、补偿客体、生态补偿主体、补偿标准和方式,学术界进行了大量研究,形成了市场交易、生态经济、税收补贴和社会制度等多种生态补偿理论框架。但是,由于这些理论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在实践中难以避免挤出效应、外溢效应、交易费用高等问题,也不利于协调效率、效益和公平之间的关系。构建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生态补偿理论框架,需要研究如何将生态服务纳入经济学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分析模型,提出简便易行的生态服务价值综合评估方法,统一生态服务价值与经济领域价值计量的基础,从生态、经济和社会的综合维度研究针对不同生态服务补偿机制的有效尺度。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不足和水质污染引起的水危机已经成为许多地区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制约因素。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平衡环境、社会和经济多元利益,寻求先进的法律机制来调节平衡、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种共识。开展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是实现流域上下游之间等相关方利益公平的关键所在。但由于我国缺乏生态补偿立法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目前仍面临许多问题: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进展缓慢、法律制度滞后、部分法律法规彼此之间矛盾和相互冲突、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缺位、立法模式不适合当今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等。本文通过对我国有关涉水法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一些有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和完善的对策,以期对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推进和进一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西北地区生态补偿标准的估算应该遵守客观性和权责发生制等原则,兼顾生态服务价值和机会成本,对草地、森林、流域等不同领域进行差异化设计。以甘肃省甘南州为例,将甘南最主要的草地生态系统作为研究对象,分别从生态服务价值和机会成本的角度测算了甘南草地生态系统的生态补偿标准,并对补偿标准确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1.
基于成本分析的西部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和实施西部生态补偿机制,是加强西部生态建设和强化西部生态功能专业化服务的必由之路。生态系统服务补偿理论和自然资本理论为我们分析西部生态补偿提供了新的分析范式,西部生态补偿包括国家补偿、区域和流域补偿、自力补偿三个层次。其内部的成本关系包括生态服务利用成本关系、跨区域资源调配成本关系、生态工程实施成本关系、内部补偿成本关系等,基于成本分析基础上的三层次补偿关系协同发展是完善西部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2.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系统破坏和保护间的矛盾博弈日益突出。传统行政命令式的生态保护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而生态补偿方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的理念创新和全新的制度设计。当前,对生态补偿概念的理解存在"事后补偿"、"惩罚性"、"短效性"、"搭便车"、"激励无效"等误区。着眼生态环境的未来,比对环境问题的事后补偿更重要,市场激励比政策强制更高效,共享生态补偿红利更能彰显正义。通过梳理,对比国际、国内生态补偿研究进展,分析生态补偿研究的进展、特征,结合相关研究主题热词分析,讨论了当前生态补偿研究认识存在的几个误区。  相似文献   

13.
生态系统服务以长期服务流的形式出现,它只有小部分能进入市场被买卖。生态补偿是近年来生态环境管理领域新发展起来的方向和热点,但其实际应用引起了一些环境伦理问题。在介绍生态系统服务的经济学发展历史之后,分析了生态补偿中的环境伦理问题,探讨了环境伦理和生态系统服务之间存在的关系,以及人类从自然资源和生态补偿中受益的权利,对环境伦理和生态系统服务的未来提出了一些看法,得出支撑任何生态系统的支付方案之间的相互作用将有助于解决环境伦理问题,有助于传统经济增长和自然环境保护两者的兼容。  相似文献   

14.
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是湿地保护的长效措施。但我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存在在立法上仅有原则性规定、湿地概念的缺乏、行政管理体制混乱、补偿责任主体过于单一、未考虑受偿意愿等诸多问题。完善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有利于提高湿地资源的法律保护地位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湿地生态补偿立法进程、明确湿地法律概念、理顺湿地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变湿地生态补偿责任主体单一的状况、遵循公众参与原则的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15.
相对于自然生态保护其他方面,江河断流、湖泊湿地萎缩、水源涵养功能退化、水土流失加剧等流域污染问题,水资源保护存在的“上游投入、下游得利”不合理现象,不断加剧水资源质量的衰减和水体环境的恶化。本文以维持流域生态系统平衡及生态服务功能,调整流域相关利益方生态及其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为依据,根据流域面临的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等问题特点,以大伙房水库上游地区为例,构建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和机会成本理论为基础的生态补偿标准估算模型,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进行分配,探索建立不同类型、各有侧重、因地制宜的生态补偿标准,在试点和实践中调整完善,为国家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提供模式和经验。  相似文献   

16.
亓颖  闫夏秋 《四川环境》2024,(1):135-139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暖的市场化工具,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手段。然而,当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法律规制中存在立法效力等级低、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法律规范激励性不强等问题。以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现状和需求为视角,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指出激励性法律规制是解决上述问题,激发碳市场活力,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有效路径。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激励性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通过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的协同监管模式、完善碳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激励性配套措施、实行差异化风险补偿机制等,激发市场主体和监管主体参与碳市场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减排行为与政府低碳目标的激励相容。  相似文献   

17.
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是构建循环型社会的首要环节。针对政府中心运作模式与市场运作模式存在的弊端,认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可采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垃圾分类减量促进服务模式。基于制度经济学理论与垃圾管理实践,重点探讨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主体、购买形式与运作过程,明晰社会组织与政府的职责以及确立其运作机制;最后通过广州荔湾区西村街道实践,验证其运作效果。研究表明,该模式是治理城市生活垃圾一种行之有效的模式,对破解"垃圾围城"、开发城市矿山以及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正>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是国家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张家界市为代表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提供生态产品的当地居民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进行补偿为主、流域内横向补偿为辅、结合生态农产品认证等市场化补偿,扩大补偿范围,加快该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促进贫困地区扶贫攻坚,为同类地区生态补偿提供样本。  相似文献   

19.
在分析北京市生态涵养区在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困境的基础上,本文将国内外区域生态系统价值评估模型相结合,运用修正的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模型,对北京市生态涵养区2016年的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估算,并分析了2009-2016年生态服务价值的变动及其影响因素,从科学评估生态服务价值、完善生态补偿标准方法的制定、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将绿色GDP纳入生态涵养区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几个方面探讨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一方面更加直观地揭示了生态涵养区生态服务的重要经济价值,另一方面为建立更加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  相似文献   

20.
空气污染的"跨域性"要求地方政府协作治理,在空气污染和治理的"外部性"没有"内部化"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治污积极性不足,有必要建立一种府际空气生态补偿机制来协调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和保护地方政府治理空气污染的积极性。从背景、思路和政策框架等维度分析了山东省府际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发现山东省府际空气生态补偿机制是将府际空气生态补偿基金扣缴和补偿制度、创新的空气监测管理制度、改良的政绩考核制度、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等组成的有机整体运行体系。剖析了山东省府际空气生态补偿取得成功的原因,认为有必要在全国推广这种府际空气生态补偿模式,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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