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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动态CGE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预测和控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从成本效益角度,通过宏观经济手段来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研究将对我国改善大气环境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在先前研究的基础上,将静态CGE动态化,以2007年为基准年,预测了我国挥发性有机物在当前政策下到2020年的排放量.模拟对排放量高的部分工业部门征收环境税,探讨了其对排放量以及经济系统的影响,为我国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对策提出了建议.结果表明,通过征收税收,可以实现减排VOCs的目的,但经济成本也较大.由于部门经济关联关系,虽未对交通运输业征收VOCs环境税,其影响也较大.因此,在采用宏观经济政策控制VOCs时,需要做好相应的补贴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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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VOCs经济手段和工程技术减排对比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已经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成为目前我国重点城市群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工业领域是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排放部门,工程技术减排是重要的控制措施之一."十二五"期间,我国计划投资400亿元建设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年减排量计划为60.5万t·a-1.技术减排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表明了国家对工程技术减排的重视.本研究采用宏观经济学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对工程技术减排与经济手段(环境税)进行政策模拟,进行比对性分析,探讨了两种减排方法的优劣.研究认为,当前经济条件下,相同减排量下,考虑宏观经济损失,环境税减排的成本远高于技术减排.结合目前我国实际情况,为鼓励工程技术减排,建议政府给予企业约为7 500元·t-1的财政补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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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小微企业的视角,以COD为例,选取污染较为严重的第二产业,以湖南省资水流域邵阳段37家小微企业为样本探讨开征环境税对小微企业的影响.通过对小微企业的污染排放与经济效益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所选取的37家小微企业利税占比为1.09%而污染排放占比高达32.65%,呈现经济效益低而污染物排放高的特征,因此应成为环境税征收需要重点关注对象之一.同时对小微企业污水治理成本进行测算,发现被调查的小微企业的污染治理成本存在行业差距,最高为化工行业2.62元/污染当量,最低是食品加工行业的0.64元/污染当量,平均污水治理成本为1.74元/污染当量.最后考虑排放标准趋严、治理成本提高趋势下,通过设置1.40,1.74,3.48,7.50元/污染当量等4挡税率,探究不同环境税率对于小微企业的影响,调研样本显示:基于污染治理成本设置税率小微企业可以承受,并且提高税率可以显著地减少环境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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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其是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是当前改善大气环境的主要手段,国家近年来先后密集出台了诸多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措施。本文针对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监管控制标准、监测仪器、监测方法、监管方式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规范挥发性有机物定义,明确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关键指标,尽快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标准体系,加快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体系研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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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工业环境污染对木材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重大。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木材工业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性,并提出了政府管制、征收环境税、排污权交易及其他经济对策,从而控制木材工业环境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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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PF-300便携式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测试仪对烧结杯实验产生的烟气进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分析,研究了烧结燃料焦煤比对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性的影响,结果表明:挥发性有机物在烧结过程中持续释放,其排放趋势与NOx相一致;TVOCs和MHC的生成与煤粉和焦粉的挥发分有显著的相关性,以煤粉为主要燃料时,适当配加焦粉不仅对TVOCs和MHC具有物理减排效应,还存在煤焦混合协同减排的效应.同时对国内某钢铁烧结机进行TVOCs排放浓度及分样组成检测,表明:该钢铁烧结机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较高,其结果与烧结杯实验所得曲线一致;烧结工序VOCs分样检测主要化合物为乳酸乙酯、丙酮、苯、甲苯、正己烷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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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VOCs)成为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的核心污染物之一,但目前VOCs污染控制仍处于摸索阶段,其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有待总结研究.为了进一步推动VOCs管控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对VOCs的定义、表征方法、排放标准、全过程控制技术及相应制度体系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结果表明:①国家和地方对VOCs的定义尚未统一,导致管控范围不明确,因此建议基于VOCs的物理性质(沸点和蒸气压)确定其管控范围,并与恶臭物质、有毒有害污染物分类协同控制,研究制定豁免清单和优先控制清单.②通过比较VOCs表征和监测方法的差异发现,非甲烷总烃(NMHC)的检测方法在稳定性、可靠性方面尚存在不足,建议建立总碳氢化合物(THC)与NMHC相结合的监测方法.③基于全过程控制技术体系的概念,分析并发现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措施实施中存在投入和产出不平衡、稳定达标困难等问题,建议基于治理措施的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评价,建立最佳治理技术筛选方法.④针对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税制度等尚未有效联动的问题,建议统一总量核算办法、增设专门的VOCs排放税.⑤鉴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存在差异,建议制定区域一体化排放标准以避免某些产业在有限区域内简单转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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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人为源VOCs排放清单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总被引:6,自引:4,他引:2
基于长株潭城市群环境统计数据和排放系数,建立了2014年长株潭城市群人为源VOCs排放清单,并根据空间特征数据进行了3 km×3 km的空间网格分配,同时还估算了各类人为源排放VOCs的臭氧生成潜势与二次有机气溶胶生成潜势.结果表明,长株潭地区人为源VOCs排放总量为113.49 kt,其中工艺过程源、溶剂使用源和移动源为最主要的排放源,排放量分别为35.88、28.72、22.13 kt,工艺过程源中75.34%的VOCs排放量来自建材生产,溶剂使用源中建筑涂料和汽车喷涂为主要排放源;各区县中醴陵市的VOCs排放量最高为16.58 kt;长株潭地区总臭氧生成潜势为375.33 kt,溶剂使用源贡献最大为27.28%,生物质燃烧源的臭氧生成能力最强;二次有机气溶胶生成潜势中,溶剂使用源贡献比例最大为35.35%,其二次有机气溶胶生成能力也强于其它源类;空间分布特征显示城区的网格排放量较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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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调研文献测试数据,对不含含氧有机物(oxygenated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OVOCs)组分的源成分谱进行修订和重构,得到归一化的VOCs源成分谱,根据2015年四川省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建立了基于源成分谱的1 km×1 km VOCs组分排放清单,并估算其臭氧生成潜势以评估对臭氧生成的影响.所建立的VOCs源成分谱库包括45个源成分谱和519种组分,由于针对富含OVOCs的生物质燃烧和汽车排放等源类进行了修订和重构,因此所建立的源成分谱库对于VOCs组分清单构建和源解析具有更好地应用性.VOCs组分清单结果表明,四川省人为源VOCs总排放量为773.8 kt,其中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OVOCs、卤代烃和其它VOCs分别占VOCs总排放量的21.6%、10.0%、1.7%、28.0%、26.2%、4.2%和8.3%,总臭氧生成潜势(ozone formation potential,OFP)为2584.9 kt,上述各类VOCs分别占总OFP的6.9%、26.1%、0.5%、42.3%、23.2%、0.4%和0.5%.四川省各城市VOCs排放组分均以芳香烃、OVOCs和烷烃为主,但亦存在显著差异:成都、雅安、阿坝、甘孜和凉山机动车排放贡献较大,烷烃排放量占VOCs排放总量的比例较高;攀枝花为工艺过程源贡献较大的重工业城市,烷烃排放量占比较高;德阳、眉山、遂宁和资阳溶剂使用源排放较大,OVOCs排放量占比较高.四川省VOCs排放量和OFP较大的组分主要集中分布于人口和工业较为密集和发达的四川盆地区域以及凉山和攀枝花的部分地区,其中间-二甲苯和甲苯主要贡献源为溶剂使用源,导致其在城市建成区的分布更为集中,生物质燃烧对乙烯和甲醛排放有大量贡献,造成其在农业发达的川东和川南的耕地区域有大量分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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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活动水平统计和源成分谱梳理,采用排放因子法,建立了郑州市2016年VOCs组分排放清单,评估了各类源臭氧生成潜势(OFP).结果表明,2016年郑州市人为源VOCs排放总量为96215.3 t,排放量最高的是道路移动源(29.7%),其次是有机溶剂使用源(28.1%);排放量最高的组分是烷烃(29.8%),其次是芳香烃(29.0%).郑州市人为源VOCs的OFP为341291.0 t,贡献最高的排放源是道路移动源(30.5%),其次是溶剂使用源(28.8%),其中轻型汽油车、内墙涂料使用、机动车表面涂层、加油站装卸油和非金属矿物制造是OFP的主要次级排放源,也是郑州市降低臭氧污染时需重点管控的VOCs排放源.对于VOCs种类而言,贡献较高的是芳香烃(42.8%),其次是烯烃(38.9%),未来应加强对间/对-二甲苯、丙烯和乙烯等物种排放来源的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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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挥发性有机物)已成为中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污染物,涂料的生产和使用是VOCs排放的重要固定源.美国、欧盟于20世纪90年代制定了涂料制造工业的VOCs排放标准,而中国自2010年起才开始管控VOCs的排放.通过对美国、欧盟和中国现行的涂料制造工业VOCs排放标准体系进行对比研究发现,中国涂料制造工业VOCs排放标准体系完整且严厉,由源头替代、工艺过程控制、排放限值、监控与管理等构成,但存在表征方法不明确、分析方法不准确、总量控制指标缺乏等问题.因此,基于优化VOCs全过程防控标准体系,提出以下4点建议:①强化源头VOCs排放控制,制定高固分涂料、水性涂料(油墨)各类涂料产品的VOCs含量限值,并配以相关分析方法;②加强VOCs工艺过程控制,在强调密闭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吸风罩捕集效率的统一判断标准;③选用TOC(有机碳)代替NMHC(非甲烷总烃)作为VOCs的表征指标,借鉴欧盟的逸散率制定排放绩效值,构建总量控制指标;④实施溶剂管理计划和PRTR(污染物释放和转移登记记录),以实现VOCs减排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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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研究西安市人为源VOCs(挥发性有机物)对OFP(O3生成潜势)和SOAFP(二次有机气溶胶生成潜势)的影响,基于西安市环境统计数据和相关统计资料,结合排放因子法和已有的源成分谱,建立西安市人为源VOCs排放清单,并利用最大增量反应活性(MIR)和气溶胶生成系数(FAC)估算各类人为源排放VOCs对O3和SOA(二次有机气溶胶)的生成贡献.结果表明:①2016年西安市人为源VOCs排放总量为119.187×103 t,其中,溶剂使用源、移动源和工艺过程源是主要的排放源,排放量分别为50.676×103、29.414×103、24.430×103 t. ②2016年西安市各区县VOCs排放总量较大的依次为长安区、雁塔区、未央区和碑林区,排放量分别为15.28×103、12.34×103、11.81×103和10.14×103 t,莲湖区、新城区和灞桥区VOCs排放量大于5×103 t,而阎良区排放量最小. ③2016年西安市总OFP为222.087×103 t,间/对-二甲苯、甲苯、邻-二甲苯等对总OFP的贡献率为72.40%;溶剂使用源对总OFP的贡献率最大,其次是生物质燃烧源,并且生物质燃烧源单位质量VOCs的OFP最强. ④2016年西安市总SOAFP为318.347 t,间/对-二甲苯、甲苯、邻-二甲苯、乙苯等对总SOAFP的贡献率为88.65%;溶剂使用源对总SOAFP的贡献率最大,其次是生物质燃烧源,而且溶剂使用源单位质量VOCs的SOAFP强于其他排放源.研究显示,与其他地区VOCs单位面积排放清单相比,西安市VOCs单位面积排放强度处于中等水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