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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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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公益诉讼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主要基于案件量有限且分布不均的现实以及满足专业化审判需求与消解地缘因素干扰的双重目的。当前,环境公益诉讼集中管辖制度整体设计不足,提级管辖也并非集中管辖的最佳方式,而最主要的问题是民事公益诉讼与关联的行政公益诉讼、私益诉讼、刑事诉讼在管辖级别上所形成的差异格局或者说是错位配置,无法与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的现实充分对接。因此,要从法律依据、管辖法院确定、检察职能衔接、配套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与丰富。  相似文献   

2.
为深入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并实现对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我国已有超过半数的高级人民法院相继推行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本文在分析现行改革基本做法的基础上,总结提出各地在实践中大多存在着改革依据合法性不足、管辖规则具有其固有局限、审判制度调整尚存困难等共性问题。同时,进一步明确我国应从加强法律依据供给、合理设计管辖规则,以及进一步加强制度衔接等方面着手,力争早日迈过上述"三道坎"。此外,我国有必要及时对各项改革举措进行质效评估,并适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有关规则予以固定和细化,唯此,方可确保我国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朝着有序化、法治化之路迈进。  相似文献   

3.
我国环境诉讼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灿发  冯嘉 《环境保护》2016,(15):11-14
我国环境纠纷投诉数量巨大,但环境诉讼数量偏少,其原因主要是地方保护主义不当干预环境司法、环境诉讼成本过高、环境诉讼中举证难度较大、司法机关对群体性诉讼管辖规定的不合理等。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健全和完善环境诉讼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废除"土政策""土解释";尽快健全和完善环境司法鉴定制度,为诉讼当事人收集环境诉讼证据提供条件;应当降低环境诉讼的成本,实行环境诉讼费的减、缓、免和环境法律援助制度;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降低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门槛,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和范围。  相似文献   

4.
汪劲 《环境保护》2014,(16):14-17
文章通过回顾我国环保法庭建设发展历程,指出我国环保法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根据新时期我国环保法庭建设与发展面临的任务需求,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建议:循序渐进、按需设立环保法庭,率先将环保法庭建设纳入整体性司法体制改革的对象之中,强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民事诉讼案件特别是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和审理,组织研究并制定适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5.
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的特点决定了仅靠人民法院诉讼程序不可能完全承担有效解决环境纠纷的使命,而必须充分发挥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但由于包括磋商在内的非诉讼方式在效力上缺乏刚性,社会认可度低,当事人双方虽达成协议但事后反悔难以落实的情形屡屡发生,使得大量环境纠纷最终还是依赖法院解决。建立司法确认制度,可以实现诉讼与磋商等制度在效力上的对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达成后进行司法确认,能够大大提升损害赔偿工作和磋商协议执行的效率。为此,可以在现行民事诉讼司法确认制度的基础上,对程序启动、管辖和效力等内容进行适当改造,建立中国特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的司法确认规则的制定,应在现有司法确认制度的基础上设置一些特殊的程序规则,以保证其简便、高效之立法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着人们的健康和生活水平,有问题就要有解决方案,行政执法、自力救济与诉讼保护相结合,环保法庭应运而生。但专业性较强的环保法庭如何在全国设立成为讨论的热点和争议点。建立层级完备、制度健全、体系完善的环保法庭,重视量化环境标准,培养专业人才,设置跨区域集中管辖权,调解与审判相结合,将是我国环保法庭创设中考虑的重点与切入点。  相似文献   

7.
张忠民 《环境保护》2014,(16):26-29
当下司法区划与行政区划高度重合,弊端颇多,应当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还是环境资源案件特殊性的内在必然要求。"适当分离",须从方式上的适当和结果上的适当两个层面进行把握;而其具体构建,则须通过近期举措、中级措施和长期策略三个步骤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8.
瑞典土地和环境法庭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瑞典土地和环境法庭制度在其国内的环境纠纷解决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1969年《环境保护法》颁布以后,水法庭得以建立,并逐步演化为环境法庭以及现在的土地和环境法庭。土地和环境法庭、土地和环境上诉法庭共同组成了瑞典的土地和环境法庭体系。对当前我国环境司法专门化组织的建设而言,瑞典的土地和环境法庭制度能够从立法先行、扩大管辖权、提高判决的执行力等方面为我们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9.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规定了环境行政诉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也已于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这两部法律的颁布,对健全环境行政诉讼制度,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本文试从环境行政诉讼的概念、构成条件、原则、受案范围、管辖及实体法律依据方面,进行探讨。一、概念及构成条件我国的法律制度中,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环境行政诉讼属行政诉讼的一种。环境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认为其合  相似文献   

10.
《世界环境》2013,(6):76-79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为了保护社会公共的环境权利和其他相关权利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当前,民诉法关于原告主体资格限制的规定、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环境资源管理部门的部门保护主义倾向严重,以及长期存在的“取证难、鉴定难、定损难”等多重因素导致目前环境受害者起诉难、维权难。“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环保法修订案(草案)》三审稿中对诉讼主体范围的规定引发了民间环保组织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热议。  相似文献   

11.
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以原告的身份将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这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也是浙江省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中,确立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人"的原告地位丰富了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司法的诉讼实践,同时开启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新模式。履行诉前程序是检察机关行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权利的重要前提,证明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事实是检察机关行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权利的实质要件,环境生态污染损害赔偿的认定与赔偿金额的确定是检察机关行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权利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可以从诉讼主体权限、诉讼成本、赔偿金使用与监督以及扩展诉讼请求类型等方面予以考察。  相似文献   

12.
环境公益诉讼专门性问题属于广义的法庭科学范畴,对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专业化的认定是目前司法实践所迫切需要的。当前对环境公益诉讼专门性问题的理论研究仍停留于基础层面,忽视了专门性问题渊源的实务性特征。本文从实证角度对环境公益诉讼专门性问题认定过程进行类型化分析,厘清环境公益诉讼专门性问题不同于其他类型诉讼专门性问题所具有的特殊性:专业性、公益性、法律认定标准不明确和立法、司法背景不完善。有针对性地提出环境公益诉讼中应采用以专家陪审制度为主,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制度为辅的专门性问题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3.
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环境诉讼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将现行的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立案审查制下法院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立案登记制下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后即可立案.立案登记制有助于解决环境案件“立案难”问题,对行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将产生积极影响.改为立案登记制后,环境案件数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对此人民法院和环保部门应当早作部署.立案登记制对环境案件当事人可能带来起诉不足的风险,应避免盲目起诉.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14.
地方改革实施方案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范围作出宽窄不一的规定,实质上是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范围趋同,因此产生如下问题:跨区域损害事实管辖冲突;增加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衔接难度,尤其在赔偿磋商前置要求下,隔绝以刑事附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替代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能;扩张正当性基础欠缺。摒弃致力于科学划分"自然资源""环境公益"和"生态环境"三者界域的传统方法,通过赋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转委托的法定权利,遇有界限不明情形可直接授权环保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化解彼此间应用隔阂。  相似文献   

15.
刘丹 《环境保护》2023,(6):28-31
近年来,为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双碳”目标,我国司法机关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在气候变化治理的司法应对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对涉碳“气候变化应对类案件”的类型进一步细化,为相关审判实践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但是,我国司法机关要应对真正的气候变化诉讼,还存在程序法和实体法方面的障碍。构建我国气候变化诉讼的司法进路,在明确未来气候变化诉讼的公益诉讼发展方向,发挥气候变化诉讼的政策落实功能,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和环保组织公益诉讼并行发展的基础上,应在既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模式下,从统筹公益诉讼调整对象、扩充适格当事人的范围、明确温室气体排放行为的违法性标准、改良诉前检察建议制度等方面做好程序设计和司法准备。  相似文献   

16.
蓝楠 《环境保护》2013,41(15):53-55
环境公益诉讼以保护公民环境权和环境公共利益为目的,成为解决环境侵权纠纷的新型机制。2010年,信宜市政府向信宜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为"9·21"信宜紫金矿业溃坝事故中受灾灾民索赔的案件就属于一起典型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对该案的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于保障公民环境权、实现环境正义发挥  相似文献   

17.
环境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判决环境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环境诉讼的基本原则就是指对上述诉讼活动有着直接指导意义的准则。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环境诉讼活动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活动一样必须遵守的原则有: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两审终审原则;公开原则;合议原则;回避论原则;民族语言文字原则;辩论原则等。环境诉讼除应遵守上述原则外,根据其诉讼特点,还有其特有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实践的关注点已经从原告资格问题转移到了环境公共利益的救济问题,多起生态修复案件的出现进一步推进了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探讨.2014年12月,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广州市白云区鱼塘污染公益诉讼案虽然是一件小案,但该案也集中了环境公益诉讼诸多核心问题.本文通过该案,分析了污染转移过程中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承担,污染事件中公共利益的认定,生态修复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文章认为,生态修复作为新兴的、复杂的法律救济手段,司法实践在运用这一手段时面临许多挑战,有待进一步思考.  相似文献   

19.
杨凯 《环境保护》2014,(16):30-32
本文分析指出构建"三审合一"审判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审判模式的法理价值分析,统一诉讼主体资格、明确案件受理标准、改进案件管辖规定和统一裁判尺度,契合"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建构培养复合型专业化环境司法法律职业共同体,改进和完善"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的程序构架与规则。  相似文献   

20.
<正> 诉讼中的证明是指司法机关或当事人依法运用证据阐明或确定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它是诉讼过程中的中心环节并贯穿于整个诉讼之中.而证明的关键问题就是要查明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环境问题的技术性决定了环境案件事实中的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这种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进而决定了环境诉讼中的证明较之一般诉讼中的证明错综复杂、难度较大.因而要求在环境诉讼中采取一些不同于一般诉讼中所采用的证明原则或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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