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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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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实践进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15年9月,九洲江流域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跨地区生态补偿三个试点之一。文章重点对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由来、内容,试点工作的主要举措、创新之处进行了总结分析。2016年,广西、广东跨省界监测考核断面(石角)水质年均值达地表水Ⅲ类标准,有11个月达标,达标月份比2015年增加2个月。然而,九洲江上游污染治理压力仍然很大,已落实资金还不能满足实际治理需要,发展与保护的矛盾突出,水质改善和保持的压力仍然比较大。文章建议,试点工作应从流域实际出发,在加大污染治理措施落实的基础上;探索更为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2.
《环境保护》2007,(7B):54-54
国际上通常将流域保护服务分为水质与水量保持和洪水控制三个方面,这三种服务相互关联,通常拥有不同的受益人。对这三种流域服务的公共补偿,以及对水质与水量的私人补偿,都有利于上游保护者,特别是当地的一些穷人。  相似文献   

3.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环境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课题组,旨在就建立生态补偿的国家战略和重要领域的补偿政策等问题向中国政府提出具体建议,本文所介绍的流域生态补偿就是课题组的研究专题之一。[编者按]  相似文献   

4.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多年来,为保障各流域的生态安全、保证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大多数河流上游地区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相似文献   

5.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常杪  邬亮 《环境保护》2005,(12):66-68
由于流域生态服务的公共物品属性,政府需要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提供足够的流域生态报务。本研究提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模式是公共支付体系,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自发组织的私人协议和自由贸易体系。模式的决定要素是流域尺度和产投明晰程度,其组成要素是补偿标准,实际补偿量,组织实施和竞争机制的使用.  相似文献   

6.
随着国内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大力推进,针对流域生态补偿理论的研究也成了理论界的热点,本文系统的梳理国内流域生态补偿理论.结合我们理论界与实践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从概念、理论基础、主要内容三方面进行论述,探析流域生态补偿理论,通过完善理论体系指导试点工作的胜利进行,构建稳定、高效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7.
中国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进展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流域生态补偿关系到区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补偿标准核算方法的确定是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对中国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的研究进展进行系统整理,总结了目前较为常用的五种核算方法,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法、生态保护总成本法、水质水量保护目标核算法、水资源价值法和支付意愿法,对比分析各自的优点与不足,并对近来出现的水足迹等新方法进行阐述。未来研究中,应实现核算方法结合、补偿标准的动态评估及提高核算体系的可操作性等。  相似文献   

8.
贵州省清水江流域实施的生态补偿政策是基于政府调控、协商参与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其补偿程序、补偿标准以及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在我国的流域生态补偿实践中富创新性,具体表现为测量主题的多元化,补偿标准的责任化以及资金管理的科学化。但补偿政策依然存在不足,应完善配套机制,加强立法,创建流域管理的综合框架,引入公民参与和社会力量,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9.
福建省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丛澜  徐威 《环境保护》2006,(19):29-33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陆地面积12.1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全省陆域水系密度大,且大多在省内自西向东单独入海,其中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闽江、九龙江和晋江等12条.主要流域上游地区大多为经济欠发达的山区或革命老区,同时也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下游有福州、厦门、泉州等经济较发达的城市,从而形成了地域上密切关联、经济上山海互补、环境上相互依存的流域经济带.  相似文献   

10.
流域生态补偿支付方式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通过对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支付方式的系统研究,指出作为公共支付的重要补充,市场贸易支付在国外已经比较完善,但在中国,其所占份额少,尤其是开放式贸易支付方式尚未起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交易标准、法律和规章平台,充分发挥市场贸易支付的作用,对于改善流域生态补偿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文还对流域生态补偿支付方式的选择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流域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流域生态补偿是指实现流域内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公正性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我国这项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上中下游跨区域调水的生态补偿、上中下游生态环境效益补偿以及下游滞洪区退田还湖的生态补偿等三项主要内容。在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中,上述三项生态补偿内容暴露出较多的问题;这些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阻滞着流域内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进一步加强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是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有效实施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设计   总被引:28,自引:2,他引:28  
多年来,为了保障流域的生态安全、保证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大多数河流上游地区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然而,我国大多数河流的上游地区往往是经济相对贫困、生态相对脆弱的区域,这些区域很难独自承担建设和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重任,同时这些地区摆脱贫困的需求又十分强烈,导致流域上游区域发展经济与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而如何协调好这种关系,就需要下游受益区和中央政府来帮助流域上游地区分担生态建设的重任.因此,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中央及下游受益区对流域上游地区的补偿机制,可以理顺流域上下游间的生态关系和利益关系,加快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并有效保护流域上游的生态环境,从而促进全流域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3.
结合综合污染指数法和主成分分析法对市界断面水质进行了评价,以各类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为权重计算了2019年南昌市综合水价,最终构建了以水资源价值量为基数、水质评价指数差额为权重、补偿标准系数为调节因子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型.结果 表明:赣江流经宜春至南昌水质得到改善,南昌市应为利用更优质的水源对宜春市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4.
法律体系、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体系笔者认为,为使流域生态补偿有法可依,在实施中具有可操作性,就必须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法律体系,这种法律体系应当是法律与法规相结合,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相配套,程序立法和实体立法相协调的体系.具体来说该法律制度体系包括以下几个层次:其一,在<环境保护法>中对生态补偿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包括规定生态补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种类等内容,以此来指导生态补偿实施.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政策规范和试点实践,均侧重于实现环境负外部性内部化的目标。本文分析了现有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存在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的法律边界相混淆、环境正外部性内部化与环境负外部性内部化的逻辑关系混乱、流域生态补偿的正向激励功能被抑制的问题,提出明确流域生态补偿的适用前提,认准流域生态补偿的功能定位,发挥流域生态补偿的正向激励功能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袁巍 《环境保护》2011,(18):27-29
黄河,被誉为中国的母亲河,蜿蜒流长几千千米,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然而,现今的黄河正面临着严峻的生态危机。由于人类乱砍滥伐,导致黄河源头地区水土流失严重。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黄河源头将被掩埋在风沙之中。生态补偿作为应对这一危机的措施之一,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黄河流域的生态补偿主要关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既涉及对黄河流域森林、草  相似文献   

17.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促进流域共同发展,体现生态保护的经济价值和市场价值的一种有力工具,在国际上流域生态补偿工作已有比较成功的事例。中国目前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实践正处于起步阶段,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调查和研究,分析了中国流域生态补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建立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关键是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有助于实现功能区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牺牲经济发展的机会成本和额外环境保护成本的补偿。其中,机会成本的补偿主要由中央一般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偿,而额外成本的补偿主要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偿,市场机制的补偿仅是辅助性的补偿。  相似文献   

19.
由于现有的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缺乏明确的概念界定及理论体系,使得中国流域环境与生态机制的研究范围、内容、方法等都显得含混不清。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研究中国流域存在的环境与生态问题,说明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的必要和重要性,分析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机制的内容,探索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流域环境与生态补偿具体措施的动力与机制问题,以推进流域环境与生态建设工作。  相似文献   

20.
《环境》2017,(11)
<正>有关流域生态补偿的各种法律规定往往分散在不同的环境保护类法律中,这使得我国现行环境生态补偿立法零散,缺乏系统性、体系化,难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在流域和水源地保护方面,目前我国已有20多个省以保障水资源安全为重点确定了生态补偿地域范围,对相关受补偿地区实施了生态转移支付、生态建设和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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