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浅论国家环境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全球环境的日益恶化和公民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环境权理论迅速发展。国家环境权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权。在环境法理论逐步变革和权利内涵不断演进的趋势下,已成为法学界研究探讨的重要课题。通过分析国家环境权的国内、国际法律基础。论证了国家环境权的确立。利用类比的方法。阐述了国家环境权与其他宪法权利的不同之处。从权利义务的对等统一和国内国际两个层面。重新归纳了国家环境权的内容。初步构建了国家环境权的基本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2.
环境权作为一项崭新的基本人权已得到理论和立法的确认,有权利就必然产生权利的侵害并进而衍生出权利的保护问题,主要是权利受侵害以后的救济问题。如果环境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则人类的命运将难以预料,丰富和发展环境权的私力救济,使之富于可操作性、具体化,应是完善环境权理论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3.
环境权理念: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视角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权是于20世纪中后期基于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理论、新的理念,已经成为环境法的理论基础和支撑。一般认为,环境权维护的是人对环境的权利及利益,是传统人权理论的延伸与扩展。但环境权在其从提出、发展及被人们所逐渐接受的过程中就充斥着各种争论,其中代表性的观点有“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和“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等各种主张。突破传统法学的樊篱,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视角对环境权理念予以审视,从而以环境权为中心理顺人与自然的关系并积极推动环境权入宪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重视环境权的现实意义,将环境权的具体权利框架在法律体系中建构起来,推进环境权从应有权利向实有权利转化,有益于促进环境权的进一步发展及环境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4.
环境权的概念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进入我国环境法学论域,获得了相当程度的进展,但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权理论研究徘徊不前.因此,有必要以现有资源为起点,拓清环境权的理论依托,厘定环境权的基本性质,澄清环境权的适用范围.环境权是公共利益的权利表达方式,面对的是一个特殊的多元利益领域,传统的公私二元化的权利体系不能解决这一特殊问题.环境权的发展,一直伴随着公法权利、公权力、私法权利、公共利益的多元角逐.因此,如何对公共利益进行有效的权利保护,以之对抗强有力的私权利与公权力,是论点纷呈的环境权理论研究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  相似文献   

5.
个人环境权在宪政语境下应为一项基本人权,虽然它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但这是毋庸置疑的.紧急状态为宪政的非正常状态,非常态下的基本人权理论应不同于常态,个人环境权应有所限制.但是,由紧急权力的自身属性所造就的环境权危机而导致的对个人环境的侵害,也应当得到救济.在紧急状态下,对于个人环境权的限制应当遵循行政应急性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公正补偿原则、监督与救济原则.在紧急状态下,个人环境权救济亦不应等同于一般情形下的权利救济方式,这里至少包含了三种形式:正常秩序所排斥的私力救济方式:正常状态所喜好的ADR救济方式;包括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三大板块的公力救济方式.通过对国家紧急权的约束以及三大救济方式的协调,以期获得紧急状态下个人环境权与国家紧急权力的张力平衡.  相似文献   

6.
环境权的宪政思考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环境问题已成为世人关注的全球性问题 ,如可运用法律的手段确认公民环境权 ,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从宪政建设的角度论述了公民环境权的产生与发展 ,并结合国际上及各有关国家的立法实践 ,提出了在我国宪法中写入公民环境权的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7.
从社会排斥的视角分析中国公众环境权益的缺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排斥是近年来社会学研究中的重要概念。本文在对社会排斥内涵进行简要述评的基础上.探讨将这一独特视角用于公众环境权益诠释的可能性,并具体分析中国公众在环境权益实现过程中所面临的社会文化排斥、社会体制排斥、自我认同排斥等社会排斥现象及其三者之间的关系。公众在环境权益实现中所遇到的社会排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消极排斥到积极排斥再到消极排斥的作用与反作用过程;二是自为排斥与自在排斥相互交错融合的过程。消除各种社会排斥的可行对策是: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制度.促进环境NGO发展,强化环保执法能力.推动环保机制从政府主导型向社会制衡型转变。  相似文献   

8.
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不可能成为权利的对象,环境权论和公共信托理论都无法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理论支撑.多人利益意义上的环境公益诉讼以公民财产权、人身权等为根据,无须再虚构其他的理论根据.私人检察总长理论、私人实施法律理论是国家论、权力论,这种理论和我国法律中的公民检举权都以"积极公民"的存在为前提."积极公民"存在于个体与利益共同体关系中.国家、民族、自然环境决定的特定区域中的人的集合等都构成一个共同体.共同体成员对共同体的责任是公民担当"私人总检察长"、公益起诉人的理由.集体利益环境诉讼的理论基础是作为环境共同体成员的公民对共同的环境利益的责任.多人利益环境诉讼实际上是私益诉讼,只有集体公益的环境诉讼才是需要我们努力建设的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9.
中国环境管理制度变革之道:从部门管理向公共管理转变   总被引:12,自引:1,他引:12  
从中国社会经济制度转型对环境管理提出的需求出发.论述了环境管理制度从部门管理向公共管理转变的必要性.分析了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的内在矛盾.进而依据环境资源本身所具有的稀缺性和竞争性特征.提出环境管理制度向公共管理转型具有内在驱动力和必然性.认为产权缺失是环境资源配置低效率的根本原因、有效环境权益结构的构建是实现环境资源公共管理的基础。  相似文献   

10.
英国环境管理的公众参与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是当今国际社会重要的政策导向之一。本文从法律赋予公民环境权、环保团体在环境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环境影响评价中强调公众参与三方面来介绍英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一些做法,探讨其对中国环境管理中公众参与的启示。  相似文献   

11.
美国水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各州 ,是一种公有的资源。法律上的水权 ,是水的使用权 ,主要包括私人所有的先占权水权、岸边权水权。在美国西部各州的水权系统中 ,有一种水权现在可以在私法框架中协调环境保护目标、各种取水权人的取水需求 ,这两者之间的冲突。这就是现在美国学术界广泛关注的内径流水权。内径流水权可以在私法领域保护水流的天然禀赋 ,并且排除政府以环境法为理由介入水事争端。随着环境主义在美国的破产[1] ,美国西部开始了大规模的水权裁决活动 ,通过水法院或者行政机构确认私有水权的优先权日 ,从而确立水权的优先权序列。这样水权就会真正成为属于分散的个体的、排他性的财产权。优先权日在先的水权将在枯水季节排除他人的取水权或者其他种类的用水权。因此 ,确立内径流水权在这个优先权序列中的地位 ,是环境保护目标在私法体系中 ,而不是在效率低下的各种环境保护法中 ,长久地得到维护的关键。内径流水权优先权日有 (1)判例法认定的日期 ;(2 )法律规定的日期 ;(3)转化生成的日期。在先占原则框架中扩张这种财产权可以更大程度地排除环境法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2.
由于环境污染所导致的纠纷呈现出上升和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环境侵权问题日益严重并逐渐被人们所重视。本文从环境侵权救济的无奈与矛盾入手,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诉制度确立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出环境侵权公诉制度的初步设计,希望从检察机关公诉权的角度对我国的环境侵救济寻找一条合适的出路。  相似文献   

13.
Abstract

The rare deposition of water resources conflicts with its limitless demand. This determined the existence of the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system requires clarifying the definition of water resource right above all distinctly. At present, it is a kind of common right system arrangement which need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dispose of water resources. Though a series of management systems guaranteed the government’s supply of water resource, it hinder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ater market seriously and caused the utiliz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to stay in the inefficient or low efficient state for a long time. Thus, we should change the government’s leading role in the resource distribution and really rely on the market to carry on the water rights trade and transaction. In this way, the water rights could become a kind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 relatively, and circulate freely in the market. As a result of this, we should overcome the defects of common right, make its external performance internalized maximally and achieve the optimized water resource disposition and use it more effectively.  相似文献   

14.
Defect and Innovation of Water Rights System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The rare deposition of water resources conflicts with its limitless demand. This determined the existence of the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system requires clarifying the definition of water resource right above all distinctly. At present, it is a kind of common right system arrangement which need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dispose of water resources. Though a series of management systems guaranteed the government's supply of water resource, it hinder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ater market seriously and caused the utiliz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to stay in the inefficient or low efficient state for a long time. Thus, we should change the government's leading role in the resource distribution and really rely on the market to carry on the water rights trade and transaction. In this way, the water rights could become a kind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 relatively, and circulate freely in the market. As a result of this, we should overcome the defects of common right, make its external performance internalized maximally and achieve the optimized water resource disposition and use it more effectively.  相似文献   

15.
水权是一项基本人权。目前,许多国际公约、地区性人权公约已开始确认水权。许多国家将水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提升到宪法中加以确认。在欧洲国家中,如比利时、西班牙、法国、卢森堡、挪威、罗马尼亚、瑞士等,欧洲以外的国家包括南非、摩洛哥、尼日尔、新西兰、乌拉圭等。国际法、人权法和各国宪法承认水权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然而,水权隐含着对公共权力的限制,一些国家并不希望支持这项权利。我国宪法并不承认水权是一项基本人权,而财产法意义上的水使用权显然与国际公约、地方性条约与各国宪法中所普遍承认的作为人权的水权概念是完全不同的。2008年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主要是命令式的管理制度安排,对有关公民权利的内容仍然是倾向于义务性的.  相似文献   

16.
凤凰城旅游景区转让后的效应评价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转让景区经营权、实行企业化运作成为一些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改革过程中的一种制度创新模式。地处西部大开发战略图中的湘西凤凰县由于在旅游开发中受到了资金缺口和管理瓶颈的双重制约,于2001年底将其辖域内的八大景区(点)的50年经营权转让给了湖南黄龙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景区经营权转让是一个十分复杂而敏感的话题。本文避开关于景区经营权转让的各种是非争论,基于对旅游地社区各利益主体以及旅游者的实地调查和访谈记录分析,对凤凰景区企业化运作三年来的绩效与影响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估,并就如何完善景区企业化运作模式、规避经营管理风险和负面影响等提出了相关理论思考和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公平合理利用原则是国际水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内涵体现为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即各国有在其领土内利用跨界水资源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不剥夺其他国家在其领土内利用跨界水资源的义务和不对跨界水资源进行损害和浪费的义务。从理论上看,对保护跨界水资源及协调跨界水资源利用冲突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公平合理利用原则目前尚存在评价标准不明确、保障制度不完备等内在缺陷,以致其在实践中经常陷于难以适用的困境。要摆脱公平合理利用原则的适用困境,应以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理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公平合理利用”的评价标准,厘清必要的用水优先权顺序,使公平合理利用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应建立起受益补偿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损害预警制度等有利于公平合理利用原则实现的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8.
本文首先从环境容量利用权产生的社会背景和自然科学基础出发,指出环境容量利用权是一种新型无形财产权,是对环境生态功能的商品化,兼具公权与私权属性.然后,本文深入探讨了环境容量利用权的权利构造,指出环境容量利用权的主体不限于排污者,而是一般主体,但要成为具体的环境容量利用权主体还需受到一定的公法管制;环境容量利用权的客体就是环境容量,通过环境容量所依附的物质载体的空间范围、利用环境容量的期限、所利用的环境容量的数量、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等参数可使环境容量具有确定性;环境容量利用权的核心权能是排污和收益,环境容量利用权的功能定位是"利用"而非支配或控制环境容量,一般不具有占有和排他权能,通过排污保证正常的生产活动是间接收益,而通过交易获取经济利益则是直接收益.最后,本文简要分析了环境容量利用权在中国的实现机制.  相似文献   

19.
水资源所有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问题严重,最根本的原因是水资源产权制度尤其是水资源所有权制度不合理。从水资源配置的效率与公平角度,依据产权经济学理论,对水资源所有权及其分配问题进行了探讨:对水资源所有者产权与他物权,江河湖泊等水体所有权和水体所蕴含水资源所有权进行了区分;以水资源是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物质基础、水资源的竞用性和水资源自然供给的区域性为依据,探讨了江河、湖泊等水体水资源所有权的权属界定,水资源所有权在社会成员间的合理分配,国家与水资源所有权的关系和国家拥有的水资源所有权的性质;最后提出了既能保障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权利,又能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与公平的以社会成员所有为主的水资源所有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