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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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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游成龙 《环境》2001,(2):22-2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文简称《条例》)第二十五条(以下简称本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  相似文献   

2.
游成龙 《环境》2001,(4):22-2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文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以下简称本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义简称《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笔者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适用这一法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文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以下简称本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5.
游成龙 《环境》2001,(3):36-3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文简称《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  相似文献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n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相似文献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  相似文献   

8.
单阳 《环境导报》2003,(2):27-27
一、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法律依据(略)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分类管理: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分级审批:江苏省环保厅审批权限:1、大中型建设项目(须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除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划分按国经贸企犤1992犦176号文关于《大中小型…  相似文献   

9.
法律援助     
编辑同志:我们在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过程中,经常会碰到这样一些事,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却找不到对未批先建、强行生产或营业的处罚条款。如某招待所涉及项目有浴室、饭店、住宿等,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已强行试营业。请问:我们应按照怎样的程序对该招待所进行查处?对照哪些条款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大丰陈洪林)陈洪林同志:1、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适用《建设项目环保条例》第25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  相似文献   

1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11月2日,环发[1999]24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处罚规定的请示》(宁环发[1999]13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对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且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8条处理。据此,你局请示所指石嘴山某厂ADC发泡剂生产项目,应当适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8条。附: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处罚规定的请示(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  相似文献   

11.
游成龙 《环境》2001,(7):26-2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文简称《条例》)是国务院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于1998年11月29日颁布实施的一部极为重要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条例》在总结我国20年来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保护管理的丰富经验、借鉴境外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成熟做法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报批和审批的法定程序。需要配  相似文献   

12.
为了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增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实施群众性的环境监督,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2001年上半年省环保局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名单通告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200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登记表~~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2001年上半年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名单的通告  相似文献   

13.
<正>自国家公布实施新《环评法》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也紧随其后,于近日印发了《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同时厘清省、市两级环评审批具体权限和职责分工。《办法》所称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相较于2012年版本,此次新修订的  相似文献   

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确认,可只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小型基建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改项目(包括乡镇、街道、个体生产经营者的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县级或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为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这  相似文献   

15.
蕙季 《交通环保》2005,26(1):35-35
国家环保总局于2005年1月18日在京宣布停建金沙江溪路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开工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而这次予以曝光停建的建设项目都是在环评报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已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已基本完成,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  相似文献   

1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环评工作的基本情况 不断完善配套法规自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环境保护部又起草了规划环评条例,此条例已上报国务院,正待批准实施.此外,又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等配套部门规章,环评工作配套法规日益完善.  相似文献   

18.
公众参与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最关键、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公开的向公众调查和听取其对建设项目的意见 ,以尽可能反映多方面的观点 ,提出项目的关键事实问题 ,确保活动的建议人和社区均满意的结果。我国 1996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和新制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即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应当有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  相似文献   

19.
重庆市合川市环保局行政审批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 ,进一步解放思想 ,转变工作作风 ,简化办事程序 ,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制定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的实施意见 :一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环保局的规定 ,确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 ;二是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 )的建设项目 ,直接核发建设项目环保批准书 ;三是压缩审批时限 ,在原有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一 ;四是充分授权 ,除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外 ,授权…  相似文献   

20.
绿色信息     
《环境》2002,(9)
今后,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将以其对环境影响程度为重点,综合考虑建设项目投资性质、立项主体、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以及工程特点等因素来划分权限,这是对现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分级审批体制的重要调整。调整后的分级审批权限按照国家、省、市、县四级划分,各负其责;新规定还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下放一级审批,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上收一级审批。对化工、印染、酿造、化学制浆、农药、电镀等重污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由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国家环保总局监督司透露,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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