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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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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双重扰动使超大城市面临着难以规避的环境风险,碎片化的突发环境事件治理模式已经不能有效应对超大城市环境风险来源多样化、风险因素复杂化和破坏程度规模化带来的挑战。整体性治理在扬弃韦伯式官僚制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过程中,主张重塑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价值和责任,通过对治理层级、功能、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关系以及信息系统的碎片化进行整合,以跨界、协调与合作的方式为公民提供无缝隙且非分离的整体性服务高度契合了超大城市危机治理对政府管理公共性、责任性,协同和整合的需要,是对碎片化危机治理体制的一个有力回应。文章梳理了突发事件治理和整体性治理的国内外文献,试图通过整体性治理理论和"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解剖中国超大城市突发环境事件治理的各种碎片化问题。研究发现,现行超大城市突发环境事件治理的碎片化主要表现为:在治理理念上,预防意识不强,公共利益和公共责任观念淡薄;在治理主体上,市场和社会主体参与不足,政府一元化治理色彩突出;在治理信息上,信息危机放大危机事件的社会风险;在治理机制上,政府部门职责不清,协调沟通不畅。从整体性治理理论和超大城市突发环境事件治理的碎片化的现实出发,文章提出超大城市突发环境事件治理必须进行整体性改革和创新,从培育危机文化,强化危机预防和政府公共责任意识;完善社会资本,加强社会参与;建立统一的治理信息中心及推进组织结构调整与改革等方面构建突发环境事件整体性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2.
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对社会系统稳定影响巨大。本文从系统稳定性的角度研究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问题,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社会系统作为一个复杂巨系统进行研究,基于自组织理论研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社会"(LHPS)系统稳定演变,以此探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首先运用ISM模型对LHPS系统结构进行分析,结果表明LHPS的社会保障子系统直接作用社会分配、移民安置和移民心态等子系统的稳定性,是LHPS系统稳定的关键因素;其次建立LHPS子系统稳定性演变模型,仿真分析了重大水利工程的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作为序参量的社会保障子系统自组织演化过程,结果显示,一个完善、稳定的社会保障子系统能有效降低外部扰动对其稳定性的干扰,以及降低社会矛盾和风险对整个社会系统稳定性的冲击,反之,外部扰动将会增大社会保障子系统的不稳定性,带来社会系统稳定性的紊乱。  相似文献   

3.
区域环境治理既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形态,也是环境保护的难点。在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要赛会和重大战略决策推动下,我国区域环境治理开始摒弃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各地自行其是、条块分割的碎片化治理方式,在特定时段内采取了各方参与的运动协作方式。这一方式具有高规格政治动员、受政策驱动和追求"短、平、快"的目标等特点。尽管能取得暂时性的较好效果,但区域环境治理运动式协作的缺陷也非常明显,主要表现为:监管难以常态化;协而不作,作而不同;治理效果容易反弹。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在于:环境治理利益不一致带来治理动机不足;环境治理能力参差不齐带来治理难以协同;治理方法单一;缺乏协同责任追究机制。我国部分区域内环境协作治理实践的效果表明,协同治理是破解环境污染外溢效应的一剂良方,也是中国区域环境治理的发展方向。为实现区域环境治理从运动式协作发展到常态化协同,减少污染物质的排放,维护良好生态环境,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具体表现为:培养生态共同体意识,增强区域内各地政府、企业与民众参与环境协同治理的动机;提升区域内各地政府环境协同治理能力,特别是环境信息监测、采集和共享能力,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健全环境资源分配、治理成本共担、生态补偿制度,保证环境协同治理成本与利益的公平分配;建立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绩效考核制度,提高政府环境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区域环境协同治理责任追究制度,以责任督促官员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  相似文献   

4.
水资源项目治理中的利益相关方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关系网络,这种网络结构会随着项目生命周期发生变化,目前基于单阶段静态网络的研究难以满足这种动态治理角色网络分析的需要。科学合理的分析项目治理社会网络的动态变化,引导其健康发展对提高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合作水平,进而提高项目成功率意义重大。本文以某大型水资源信息系统项目为例,综合应用社会网络分析与系统动力学方法,分析水资源项目治理社会网络的动态变化过程,构建系统动力学模型,对大型水资源项目系统结构进行仿真模拟,通过敏感性分析,探索控制项目治理风险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5.
海洋环境风险的特性及形成机理:基于扎根理论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人口向沿海区域聚集,以及海洋开发的深入,海洋环境风险徒增。要实现海洋环境风险的有效防治,需要洞悉海洋环境风险不同于一般环境风险的特性,了解其独特的形成机理。目前,海洋环境风险的概念使用更多地是基于经验而非学理。鉴于海洋环境风险概念的认知匮乏,文章采用扎根理论对其进行分析,从而挖掘了海洋环境风险的一些特有属性。研究发现,在海洋环境风险的形成机理中,自然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并呈现依次递进、不断放大的关系;人们对海洋环境风险内涵及特性的认知,是两个方面的综合:"有关海洋环境的风险",以及"因由海洋环境引发的社会风险";对于防治者而言,要有效区分民众对沿海自然项目的风险感知与民众对沿海自然项目管理状况的风险感知;要有特别注意海洋环境风险的"镜像"效应。  相似文献   

6.
关于生态补偿标准和机制   总被引:13,自引:5,他引:8  
生态补偿项目的成本是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的基础.在生态补偿项目评估中,全面、准确地计算损失者的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和发展成本比生态服务价值评估远为重要.生态补偿没有统一标准,最终结果取决于生态补偿项目中受损者和得益者双方的谈判能力.因此,动员各利益相关者参与能更准确地制定生态补偿标准,保护那些实实在在提供生态服务或遭受外部性损失的基层农民的利益;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地方性技术和制度知识,提高项目效益,监督项目管理者,减少寻租行为.生态补偿机制除政府和市场补偿外,还应包括社区内部补偿.在政府补偿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分工是不同的.财政分权理论表明,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生态补偿是有效率的.因为地方政府更接近社会,更了解当地居民的偏好.  相似文献   

7.
随着区域一体化和我国以区域开发为代表的区域性经济的推进,具有区域特性的环境风险加速到来,成为社会整体风险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实力雄厚的区域,却面临着环境质量下降问题,凸显了具有异质性和同质性双重特性。在此背景下,本文首先从经济一体化和利益诉求多样化两个方面阐释了区域环境风险的发生机理;进而揭示了区域环境风险的外化、放大与波及效应;最后,结合社会治理创新理论,尝试提出从管制到治理的区域环境风险治理转向及其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8.
共享发展理念要求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但当某些利于社会整体发展的项目设施建设将可能损害周边小部分群众个人利益时,政府管理部门如何合理协调处理好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能提前做好相关调查应急预防工作,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本文从邻避冲突视角从微观上分析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过程、特点和内在机理,论述了邻避冲突引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机制和政策措施。结果表明,舆情酝酿是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关键,而解决舆情酝酿的关键则是参与人群边界的确定和恰当的信息公开。因此,建立有效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对解决邻避冲突式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围绕邻避类项目的事前评价,提前做好损失预补方案和舆论疏导工作,有助于降低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概率。具体说来主要可以通过建立环境类信息公开机制来了解民众的诉求,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并完善舆情监测与舆论引导机制,避免舆论因缺乏引导而持续发酵,引导舆论走向正面;建立环境类项目损害评估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不偏不倚的客观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方案;建立包括直接经济补偿和社会公益补偿等形式多样的环境类损失补偿机制;最后还要建立环境类事件过程监控机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控,确保政府管理部门始终处于事件主导地位。在信息化不断发展、公民民主意识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努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在面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焦点突出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时,政府应当科学分析其产生发展的原因脉络,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9.
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社会冲突频发并呈现出迅速累积和扩散的趋势。制度模糊性为政府和强势集团对城镇化利益进行策略性分配提供了行为空间,成为城镇化利益分配冲突的制度根源。在城镇化进程中,作为主导力量的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获利机会进行城镇化运动的动机,成为积极谋取城镇化净收益的"第一行动集团"。由于委托代理机制的失灵,中央政府对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定位、利益诉求都会落空。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资本投资者等利益主体有着采取策略性行为的动机和能力。由于他们在城镇化运动中存在着狭隘的共容利益,他们更容易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形成非正式的利益联盟,来谋取城镇化收益而转嫁成本。因此,社会冲突的有效治理需要加速制度变迁以促进制度系统与城镇化的有效调适,明晰制度规则以压缩强势集团策略性分配城镇化利益的行为空间,减少地方政府对城镇化的过度干预以促进城乡社会的自然融合,建立社会安全阀制度实现社会冲突的动态治理。  相似文献   

10.
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困扰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地方政府的治理策略面临着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向经济增长与环境治理并重的转型困境。在这一转型背景下,本文认为,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地方政府自身的环境治理行为、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作治理行为、地方政府与民众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每一种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行为都会受到不同因素的激励或制约。本文通过对官员晋升锦标赛、短任期制与官吏分途的分析,环境治理合作的群集型网络和松散型网络的探讨,以及对邻避抗争与公民参与的分析,提出地方政府自身环境治理行为的选择受到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短任期制与官吏分途的影响;地方政府间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受到彼此权衡合作风险与收益结果的制约;地方政府与民众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受到地方政府与民众环境风险信息沟通情况和协商缓解机制建立与否等因素的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需要在构建与地方官员治理动机相兼容的激励机制、地方政府间高度集群型协作契约的签订与执行,以及民众对地方环保政策的参与机制和邻避冲突的缓解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从而更有效地推进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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