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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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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对气候变化技术清单(简称"气候技术清单")的编制对于促进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具有重要引导作用,对中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提升全球气候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首先对已有气候技术清单进行分类梳理,提出现有技术推广清单、技术需求清单、未来技术清单的划分框架;以此为基础集成不同方法和信息,提出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现有技术推广清单、中国减缓气候变化技术需求清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关键核心技术清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未来技术清单共4份技术清单,并从技术成熟度、减排成本、减排潜力、经济效益、社会影响、不确定性等方面对部分核心技术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中国重点行业和关键部门均已有较为成熟的减缓/适应技术作为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支撑,多部门协作推广气候友好型技术的体系已经建立且在发挥积极作用;气候技术需求集中在传统技术装备升级改造类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管理决策类支撑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集中在3大领域12个亟须突破的技术方向;关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深度减排/零碳排放技术和地球工程类技术(CDR和SRM)在未来全球减排格局中的作用备受关注,对其综合成本效益、技术融合方向、技术成熟度以及道德伦理、生态影响等方面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关乎着国家技术战略方向。同时,针对中长期技术部署、提升技术转化率、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形成技术清单协同更新与发布机制等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创新体系的重要环节,从多个角度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后全球气候治理面临新的挑战,在减排力度、气候资金、技术研发和领导力上均存在缺口。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如果延迟,意味着2030年后减排的任务更为紧迫,代价更高,各方博弈的形势将更为尖锐复杂。因此,中国在国际上积极促进《巴黎协定》全面均衡落实和实施的同时,要利用当前减排压力相对宽松的国际环境和全球能源变革与低碳发展的有利形势,立足国内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加快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打造先进能源和低碳技术的核心竞争力,为应对未来全球减排进程更为紧迫的形势奠定基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研究并制定中长期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战略。外树形象和领导力,内促发展和转型,仍是中国当前从容应对全球气候治理新形势的战略选择。  相似文献   

3.
技术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键。对技术变化的模拟和分析能够识别技术变化的作用.在评估减排成本以及确定减排目标时起到重要作用。但是早期的气候政策模型通常将技术变化视为非经济的外生变量,因而无法对技术变化的起因和效果做深入分析。近年来的气候政策模型则开始逐渐利用内生方法模拟技术变化。在介绍内生技术变化的概念及与传统的外生技术变化的区别的基础上,重点介绍和评述研发投入和技术学习这两种主要的内生技术变化模拟方法的原理、特点以及如何在不同的气候政策模型中得到应用。但是现有建模方法无法表征技术变化过程中的动态性、不确定性等特征,因而传统的建模方法需要扩展到一个更为综合的框架并需要更坚实的实证研究基础上。基于该框架介绍内生技术变化模拟方法的未来可能拓展。  相似文献   

4.
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提出了CO2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双碳"目标的确立提出了艰巨而紧迫的立法任务。由于气候变化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因此,中国未来气候变化立法的监管领域在关注国内监管空间和已有立法的同时,还应注意其国际面向的监管空间和衔接。气候变化法律具有复杂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国际上还没有通过一部气候变化法即可解决全部碳排放问题的成功先例。气候变化法律监管空间宏大,涉及领域和问题复杂多样。所涉及的领域和问题都与应对气候变化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这决定了气候变化立法包含以实现气候政策目标为主要目的的直接立法和对气候目标实现具有支持、阻碍影响的间接立法两种类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应采用双阶体系构造模式,即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模式。直接立法包括气候变化的框架法和专项立法,间接立法包括所有间接影响气候政策目标实现的相关法律。直接立法解决应对气候应对的目标、碳预算、管理体制、实施机制等较为集中的问题。间接立法则因为气候变化监管措施跨领域、跨部门和行业,应拓展至能源法、经济法、农业法、环境法、民商法等领域。直接立法和间接立法的有关法律制度应密切配合,彼此呼应,构成一个完整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体系。以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双阶模式构建中国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是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模式的理性选择,并以此从不同的路径实现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  相似文献   

5.
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提出了CO2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双碳"目标的确立提出了艰巨而紧迫的立法任务。由于气候变化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因此,中国未来气候变化立法的监管领域在关注国内监管空间和已有立法的同时,还应注意其国际面向的监管空间和衔接。气候变化法律具有复杂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国际上还没有通过一部气候变化法即可解决全部碳排放问题的成功先例。气候变化法律监管空间宏大,涉及领域和问题复杂多样。所涉及的领域和问题都与应对气候变化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这决定了气候变化立法包含以实现气候政策目标为主要目的的直接立法和对气候目标实现具有支持、阻碍影响的间接立法两种类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应采用双阶体系构造模式,即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模式。直接立法包括气候变化的框架法和专项立法,间接立法包括所有间接影响气候政策目标实现的相关法律。直接立法解决应对气候应对的目标、碳预算、管理体制、实施机制等较为集中的问题。间接立法则因为气候变化监管措施跨领域、跨部门和行业,应拓展至能源法、经济法、农业法、环境法、民商法等领域。直接立法和间接立法的有关法律制度应密切配合,彼此呼应,构成一个完整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体系。以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双阶模式构建中国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是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模式的理性选择,并以此从不同的路径实现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  相似文献   

6.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历程及主要经济体的态度与政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联合国设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召开了十五次国际气候变化大会,取得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与"巴厘岛路线图"等重要成果,确定了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义务,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确立了基本框架。国际社会已准备就《京都议定书》以后的国际气候制度框架进行谈判,各国官方机构、学术机构与学者围绕减排义务的类型、区别对待与责任分担,提出了多种方案。发达经济体是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主要承担者,同时也是全球气候合作的主要参与者。美国的气候政策出现了重大转变,奥巴马总统将气候变化政策作为重点政策领域之一;欧盟与日本则一直积极推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发展中经济体也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合作,如印度已制订了《气候变化国家行动方案》。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不需承担气体排放减少量化任务,但仍积极参与这一历史进程,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相似文献   

7.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进程面临新转折,当前德班平台谈判将建立2020年后国际新减排制度框架。国际学术界出现"新气候经济学"的研究热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进程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能源体系的根本变革,人类社会文明形态也将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新气候经济学将探索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和相应的经济学理论与分析方法,寻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减排CO2保护全球气候的双赢路径。新气候经济学不仅关注国别之间减排责任和义务的分担,更重视各国在共同目标下创造和扩展合作共赢的空间和机会,探索各国合作共赢的机制和运作方式,分享低碳发展的经验、技术和机会。同时更加关注新国际机制对各国低碳转型的激励和促进作用,使之成为各国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内在动力。实现控制温升不超过2℃目标,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都面临排放空间不足的挑战,碳排放空间成为越来越紧缺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大幅度提升碳生产率,即成为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减排CO2双赢的根本途径。新气候经济学将关注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碳生产率变化的规律以及提升碳生产率的方法和手段,研究新兴发展中国家CO2排放尽早达到峰值,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和途径。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新型能源体系变革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战略选择,并已成为世界趋势,新气候经济学关注碳价对新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激励作用,关注能源体系变革对各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障能源安全与减缓气候变化的协同效应,关注碳价机制对国际技术合作与技术转移中利益扩展和共赢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社会和公众消费方式的转变是实现社会低碳转型的关键,因此,新气候经济学也关注生态文明下的财富观、福利观、消费观和生活方式的理论支撑,关注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中低碳化城市建设的发展理念和实施方式,关注消费方式的转变对社会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物质生产方式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和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8.
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技术框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减缓和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重要方面,适应则更为现实和迫切,而适应技术的正确选择与表述是应对气候变化研究的关键内容。本研究以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农业、林业、水资源、海岸带、生态系统以及人类健康等领域为对象,在分析各领域受气候变化的影响危害及其适应技术响应基础上,初步总结归纳出11项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技术表达方式,主要包括预警、工程研发、动态监测、评估、灾害防控、适应空间、适应长效性、模型分析、重大工程、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社会影响与宣传等类型的技术表达方式;在此基础上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技术选择框架,对各领域适应技术进行初步归类;最后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各类型适应技术选择的基本操作步骤。研究结果可以为未来适应技术清单的统一归类和选择提供理论参考和技术依据。  相似文献   

9.
《第四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第四部分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这一部分全面总结梳理中国“十二五”中后期和“十三五”以来实施的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并对政策的效果进行了深入系统评估。文章主要介绍报告第四部分内容的总体框架和主要特点,解读主要结论,并展望未来政策。总体来看,“十二五”中后期以来中国采取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的建立完善,形成了规划目标引领、行政手段先行、市场机制跟进以及试点示范等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在政策推动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事业取得积极成效,提前完成了对外承诺的2020年减排目标,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着眼于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以及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中国未来需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家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和战略,制定和实施更有力度的气候政策,并付诸行动。  相似文献   

10.
基于广泛系统的文献梳理和总结,凝练了“十二五”以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行动的现状、特点及成效,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主要结论包括:从外部环境看,国际形势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推动作用呈现递减态势,之前“以外促内”的国内气候治理特点逐步转化为“内生动力为主”和“内外协调”;从政策制定和执行模式看,“集思广益”“上书模式”持续,“上下互动”“智库支持”的政策学习特点更加明显;从政策体系上看,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完整体系,推动气候治理能力显著提高;从政策总体特点看,呈现规划主导并引领、行政手段先行市场机制跟进、由点到面有序扩展、环境与气候协同治理、中央和地方互动博弈形成动态平衡、短期内政策成本较高等特点。“十二五”至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效果明显,提前实现了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并在污染治理、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广泛协同效应。“十三五”中期以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组织管理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从中央到地方气候政策和行动进入调整阶段。同时,更加强调气候政策和环境政策的协同。展望未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行动应该尽快走出调整期,充分利用新体制的优势,以碳总量控制目标为抓手,坚定推动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为中心、多措互补的政策体系,注重适应行动以应对不断放大的气候风险,继续提高公众对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认知度、接受度和参与度,并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储备。  相似文献   

11.
气候变化会导致极端天气事件增多、经济损失增加,进而会影响金融稳定,需要相关部门及时评估和应对。因此,构建合理的气候金融分析框架,分析气候变化影响金融变量的传导路径,并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该研究在金融加速器框架下构建了一个包含碳循环、气候变化因素以及多个经济主体的DSGE模型,模拟了气候变化对产出、资产价格、企业违约率以及信贷总量等变量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1)气候变化冲击减少了产出,降低了资本价格和资本收益率,增加了外部融资溢价水平,推高了企业杠杆率和信贷违约率,进而引起信贷紧缩,投资减少。(2)碳强度冲击增加了产出,提高了资本价格和资本收益率,减少了外部融资溢价水平,降低企业杠杆率和企业信贷违约率,进而引起信贷扩张,投资增加。(3)减排强度冲击主要通过成本驱动影响宏观经济。短期内经济受减排冲击的负向影响较大,长期地看,随着产出的快速恢复,投资和信贷需求增加,从而促进了经济增长。据此建议:(1)及时准确地评估气候变化风险在金融体系中的规模,防范非传统的系统性风险对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2)积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快速发展,促进减污降碳与增加产出的双赢成效。(3...  相似文献   

12.
木质林产品的碳储功能可有效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其碳储量核算已被纳入气候变化缔约国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各国基于CBDR原则对木质林产品的碳储计量及贸易流动核算方法学在国家层面的争议及协调,关系到未来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减排责任分配及利益分享。本文首先概括了IPCC历次会议关联木质林产品碳储核算议题及谈判进程,纵向梳理了碳储计量问题的研究进展。其次,对比不同国家和地区关于核算方法的应用及争议,总结不同核算方法在各国间的适用情况及其关联利益。最后,从清单报告和国际贸易角度分析了生产法与储量变化法对林产品碳储计量的不同影响,归纳了不同角度下两种核算方法的适用属性。研究表明:1缔约国附件Ⅰ国家在第二协议期内报告本国木质林产品的碳储量及其变化,在假设本国木质林产品碳储贡献不为零时采用生产法核算碳储量,核算源于本国采伐木的产品碳收支已成为当前缔约国履行气候责任的基本要求;2从清单报告的角度,缔约国基于森林管理参考水平报告碳储量,生产法区别森林管理活动并核算源于可持续森林经营管理的木质林产品碳储量,符合报告的要求;3从国际贸易角度,对于中国等涉及林产品国际贸易的净进口国,储量变化法因考虑到进出口的碳计量,以储量变化法核算碳储量对中国等林产品贸易大国更具优势。  相似文献   

13.
全球气候治理的行动离不开气候变化科学认知的进步。随着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相继宣布其碳中和目标,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正经历着从科学探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到低碳转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系统变革。文章通过追溯全球气候治理的历史演进和碳中和的科学基础,指出气候变化科学进步在量化温室效应、明确当前气候变化归因和估算碳排放空间发挥的重要作用,并促使气候治理由定性描述逐渐转化为定量目标,同时确定了通过碳中和来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路径。文章通过系统分析中国气候变化科学现状,指出尽管中国科研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重大研究成果不足,研究领域分布严重不均衡、影响面窄,不足以有效服务国家气候变化内政外交等。中国碳中和之路任重道远,急需科技支撑助力。文章最后提出应围绕实现碳中和目标,优化完善中国气候变化科学建设,建立气候变化科学的“1+N”发展体系,引导研究与发展需求相结合;建立对应人才体系,在国际气候治理中积极有效地发挥中国智慧,助力中国碳中和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技术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关键技术创新差异的扩大将不利于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发展。以技术产出的专利为数据源,运用大数据挖掘工具、泰尔熵指数及空间计量学的方法和理论,分析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关键技术创新差异的时空格局演变情况。研究结果表明:(1)沿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关键技术创新差异整体上呈现下降态势,并以初期震荡向后期平稳有升过度。(2)按地理位置划分的区域技术创新差异呈现高的空间集聚效应,且强强集聚与弱弱集聚具有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部分地区面临陷入技术贫困陷阱风险。(3)沿线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创新差异存在趋同俱乐部现象,个别国家随时间推移可能经历不同俱乐部过度。针对这种趋同特征及各国技术需求特点可划分为4种类别:技术转出区、技术转入区、技术扩散区和技术承接区。技术转出区多集中在东欧某些经济发达、能源依存度高的国家。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减排政策的同时,需要国际社会制定与其相适应的差异化且有侧重的援助方案。(2)技术创新强国在涉及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事项上应该给予技术需求国让步。同时,技术转移应考虑区域协同及地理邻近的扩散。(3)中国应发挥好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的作用,加强特定区域内共性技术的帮扶力度,建立与适宜国家间关键技术联合研发与示范机制,树立大国形象。(4)中国应加快沿线战略布局,根据不同区域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现状及其技术能力制定差异化的产业和技术转移的政策,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技术合作与贸易往来,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链。  相似文献   

15.
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利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自然资源、三次产业、社会系统及自然灾害等领域的影响包括: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产生深刻影响,如东北多年冻土区植被生产力下降,而青藏高原则升高;气候变化导致华北、东北大部分地区降水减少以及许多北方河流径流量减少;由于气候变化,人们生产生活对能源的需求发生变化;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事件增加(包括频次与强度)、水资源短缺等问题对人体健康、疾病传播、重大工程等具有重要影响;气候变化背景下,热量资源的改善有助于延长农作物生育期,但极端事件增加也会造成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气候变化不仅可通过影响农业和自然资源而间接地对第二、三产业产生影响,而且气候变化减缓措施(如碳税、碳关税、碳交易等)的采用也将对社会经济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进一步,通过分析可发现,气候变化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性,而且总体上利弊共存,但弊大于利。基于此,本文提出要趋利避害,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整体最优、长期受益"的有序适应目标;要强调定量适应,提出可操作性方案和可预期目标,并分析适应措施的不确定性;而且为提高我国未来综合竞争力,今后应采取更加主动的应对策略,如逐渐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减排技术研发,积极应对碳税、碳关税和碳市场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等。  相似文献   

16.
自京都议定书确定市场机制减缓气候变化以来,国际碳市场发展迅速,呈现全球化、金融化的发展趋势。从经济利益角度来分析,国际气候谈判的本质,一是发展空间的争夺,二是经济利益的竞争。由于碳市场具有政策兼容性强、区域行业拓展性强和金融衍生性强三大优点,国际碳市场将是各国经济利益博弈的主要载体,市场机制将成为未来全球气候协议的核心要素。通过深入分析市场机制与全球气候谈判长期目标、资金、监测报告核查以及行业减排等重要议题的密切关系,提出了发达国家气候谈判的核心利益之一就是旨在推动建立全球统一碳市场。一方面通过控制全球碳市场的标准、市场、金融等体系和规则主导话语权,继续保持发达国家在全球低碳发展下的经济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则可巧妙逃避发达国家历史排放责任与气候债务。基于国际碳市场发展的深刻背景与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的情况,对中国发展碳市场的重大问题提出了四方面建议:一是中国碳市场发展目标应服务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政策和目标;二是中国碳市场应以实体经济为主体,并服务其升级转型;三是建立和发展全国统一的碳市场首先必须考虑区域不平衡的原则;四是中国碳市场的国际链接应与中国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进程结合,特别是应与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相结合。  相似文献   

17.
全球气候变化已达“气候紧急状态”,包括中国在内的诸多国家和地区先后宣布碳中和目标和净零排放承诺。在气候变化减缓和传统的适应措施之外,自然科学领域和气候经济学领域探讨负排放技术经济可行性的研究越来越多,但从可持续发展经济学视角对负排放技术综合效应的评估还比较少。该研究基于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生态价值理论,将气候变化综合评估模型与宏观经济学动态随机一般均衡(DSGE)模型相结合,构建包含自然生态系统部门的N-DSGE模型,对负排放技术的气候效应、生态效应、经济效应以及福利效应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表明:(1)当可用技术条件下传统减排措施达到最大减排潜力后,可以依靠负排放技术实现净零排放乃至净负排放。(2)低强度、小规模实施负排放技术具有正向的气候、生态和经济效应,然而随着负排放技术实施强度增大,气候效应增强,经济效应削弱,社会综合福利明显降低。(3)敏感性分析证明了评估结果的稳健性,并进一步表明负排放技术的实施效果会受到传统减排水平和自然碳汇能力的影响。基于评估结果,应谨慎扩大负排放技术实施规模和实施强度,加强科学技术研发,降低技术成本;对不同负排放技术采取差异化发展策略;加强负排放技术实施...  相似文献   

18.
"气候资金"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产生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之下,指为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来自发达国家新增的、稳定的援助资金。但随着世界经济贸易格局变迁和气候谈判进程的发展,气候资金概念与内涵,国际气候资金基础制度,资金实际运行中的效率标准都在悄然发生演化,本文在对最新的气候资金机制的法律文件、信息通报、文献资料、智库报告进行了梳理,分析了气候资金概念的核心要点和演化趋势,并对全球环境基金、气候变化特别基金、适应基金、绿色气候基金等《公约》内基金以及《公约》外基金发展的最新趋势进行了分析比较,对气候资金实际运行中效率准则的内涵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评述。分析指出,目前,公约框架内外资金体系在不断演化,目前多个渠道竞争发达国家有限的公共资金资源,公约内资金机制的规模受到越来愈多的资金机制和渠道的挤压;用款国在资金性质及资金运用上依然缺乏决定权;且多资金渠道使得运营规则多样化,气候资金基础制度被"边缘化"。据此,文章在最后提出我国应当反对"气候资金"与ODA相混同,坚持融资渠道特定性,并应进一步开辟其他多边和双边渠道,以获得更多资金和技术合作渠道;在确定受资计划和项目时,力争以我国自身应对行动规划和方案为主。国内的气候资金机制建设则一是坚持不断完善国内碳价格信号,形成稳定的碳价格的发现机制,二是要建立专门的气候基金,用于对外吸收、提供气候资金的统一渠道。  相似文献   

19.
回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国际气候变化适应政策以及欧盟及其主要成员国、亚太地区主要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气候变化适应政策的发展历程,并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的发展动态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发现进入21世纪以来适应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已经获得了与减缓同等的重要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与气候变化适应相关的谈判议题已经从初期单纯关注资金及技术开发和转让机制发展到实施具体的适应计划和行动,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2006年以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专门的或与气候变化适应相关的政策,包括法律、框架、战略、规划、行动方案等,最不发达国家也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资金机制的支持下相继开展了《国家适应行动方案》和《国家适应规划》的编制工作,因此制定国家或区域层面的宏观政策以规划和指导气候变化适应行动已成为必然趋势。从2007年开始,我国陆续在国家、地区和部门层次上制定了与气候变化适应相关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在表现形式、制定依据、战略定位、内容构成以及实施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包括缺乏专门的战略或规划、相关研究基础相对薄弱、政策的国际视野不足、政策落实的责任不明确、缺乏相应的监控和评估机制等。建议我国进一步加强气候变化预测、影响评估、脆弱性和风险评价技术研发,开展气候变化适应政策制定、影响评估和实施机制的方法学和技术研究,抓紧制定专门的气候变化适应战略或规划,并重视其国际视野和战略定位。  相似文献   

20.
农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措施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是对气候变化反应最为敏感和脆弱的领域之一,任何程度的气候变化都会给农业生产及其相关过程带来潜在的或显著的影响,而提高适应能力是农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对策。气候变化对农业领域的主要影响包括:气候变暖使我国年平均气温上升,农业生产所需的热量资源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延长了气候生长季,气候变化对农业气候资源产生影响;气候变化使我国的种植制度和农业布局发生改变,导致种植区和种植制度分界线北移;气候变化对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产生影响;气候变化还对农业旱涝及病虫害等气候灾害及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贸易产生影响。中国幅员辽阔,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农业领域区域差异特征显著,开展适应措施与对策研究已成为农业领域科学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内容。当前主要适应技术措施包括:调整农业种植制度和布局;选育优良农作物品种;加强农业气候灾害防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了农业领域在适应气候变化中存在适应技术薄弱分散,尚未建立完善的适应技术清单;评估方法中缺少对适应技术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资金和政策障碍等问题。提出将来应对气候变化中农业领域适应技术措施的发展趋势和方向,主要包括通过对气候变化影响的科学系统研究,减少不确定性,提升农业在全球气候谈判中地位;建立适应技术清单和技术集成体系以及建立科学选择和评估适应技术的方法步骤,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增强适应能力来减轻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以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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