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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去年12月的一天,我所在地质勘探队同事李军(具有多年的爆破作业经验)受队领导委派,去参加当地公安和安监部门联合组织的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动,具体任务是销毁被查封的火药,消除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由于在处理火药时发生意外,李军被烧伤。事后,地质勘探队为李军申报了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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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我单位一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后医生明确告知家属无法挽救生命,在救护车运送回家途中该职工死亡,请问该职工能否认定视同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对于"视同工伤"规定,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和突发疾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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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月18日中午,在南充某自助火锅店上班的李某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聚会时醉酒,第二天被发现死在家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充市人社局")对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李某母亲冯女士随后将南充市人社局告上法院。记者获悉,该案日前在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一审宣判: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冯女士拿到判决书后,表示将提起上诉。员工参加聚餐醉酒致死今年2月18日,农历腊月三十。当天中午,李某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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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发生工作伤害后,由于工伤认定程序繁琐,工伤者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仲裁、依法提起或参加诉讼.在工伤认定前,要慎重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在索赔中,要积极申请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女工左眉弓挫裂伤被认定工伤
田珍是江苏省溧阳市别桥镇村民,她和丈夫一起到溧阳市某容器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制造公司")打工.2009年6月1 8日,田珍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导致左眉弓软组织挫裂伤,被送到溧阳市中医院治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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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下班后在家加班,第二天被发现在家中猝死,能否视同为工伤,己经成为近期热炒的话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如何证明病亡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成了案件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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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11月2日,北京市阜外医院麻醉科副主任医师昌克勤去世。一个多月前,10月24日,他在为一名病人做手术时突然晕倒,由于去世时间距发病时间超过48小时,最后未能认定为工伤,这一遭遇引发热议。所谓工伤,顾名思义:因工伤亡。这是人们的朴素认知。"死亡于48小时之外不算工伤",见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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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规定一方面延续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将劳动者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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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卫生间自己摔伤不能认定为工伤”。我看后,始终觉得这句话不合理:第一,现在,职工正常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都被认定为工伤,而工作期间上卫生间发生摔伤却不被认定为工伤,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第二,上卫生问摔伤,不被认定为工伤,不符合事情本身的逻辑。因为工作期间如厕,是自然规律的属性,是不可避免的。以上是读者王先生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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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易安网友:我单位一名职工连续加班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日,每天加班在两小时左右。日前,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午休时感觉身体不适,自行前往医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院,被诊断为颅脑出血,家属认为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是加班劳累所致,向企业提出工伤害的。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申报要求,是否可以申报。谢谢!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易安网友迪克牛仔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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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灿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16(12):46-50
近因原则是商业保险中用于区分保险责任和非保险责任的一个被普遍认可的工作原则,工伤认定是确认是否进行工伤保险金给付的前提。针对目前中国工伤认定相关法律不健全的现状,笔者首次提出在工伤认定有关规定的列举法空白处,使用近因原则的建议。有益于完善工伤认定工作。通过分析我国工伤认定有关规定的历史沿革与现行做法,指出现行工伤认定规定不合理之处,如列举未尽的弹性处理不利于员工、严苛的免责条款不利于雇主、雇员野蛮操作零成本降低社会福利,应用近因原则处理过劳死、未经归类的职业病两个案例,弥补现行工伤认定立法缺陷,实践证明,工伤认定中使用近因原则是可行的、合理的、实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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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08年,刘某在共和煤业有限公司从事采煤期间被诊断为一期尘肺,并被认定为工伤。自2010年2月起,刘某开始在狮子山煤业有限公司从事采煤工作,刘某在入职前体检和工伤保险参保体检时均未查出患尘肺病。2013年刘某被诊断为煤工尘肺三期,经重庆市大足人社局认定,确认刘某所患尘肺三期为工伤。2014年11月25日,大足人社局以"同一受伤部位不能进行重复认定"的原则为由,作出了撤销刘某尘肺三期的工伤认定通知。刘某对此不服,于2014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