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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某市政府为了加强对外来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管理.发布了《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规定,没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在本市就业.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证。对招用外地务工人员但未给其办理就业证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市劳动保障局在日常巡视执法中,发现某装修公司的10名设计师没有就业证,于是依据《通知》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某装修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庭上,某装修公司认为,市劳动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非法,请求撤销。理由是:1.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办理就业证,公司的行为并不违法。2.该行政处罚决定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所依据的政府《通知》违反了《行政处罚法》,不具有法律效力。某市劳动保障局辩称.《通知》是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理应成为劳动保障局的执法依据。劳动保障局依据《通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正确,请求法院维持。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市劳动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判决撤销被诉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2.
2002年.某咨询公司拟开展职业中介业务,遂向某市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该市劳动保障局许可其从事职业介绍活动。3个月过去了,某市劳动保障局一直没有答复。某咨询公司又通过电话方式询问多次,仍没有结果。面对企业送上门的招工业务.公司管理层决定开展职业中介业务。因没有劳动保障部门的批准证书.该咨询公司处处小心经营,严格按照《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10号)和地方制定的相关政策开展活动,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职业中介业务也越做越大。2004年.某市劳动保障局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专项检查.发现该咨询公司存在擅自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违法行为。某市劳动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咨询公司停止职业介绍活动,并罚款3万元。该咨询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某市劳动保障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认为,公司依法向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劳动保障局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被告违法在先.原告违法在后,不应对原告进行行政处罚。被告认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法院予以维持。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某市劳动保障局的诉讼请求。[编者按]  相似文献   

3.
江苏省金湖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是由国有企业金湖某商场改制而来的,原有在职职工148人(包括内退7人)。2001年5月劳动保障局了解到,该单位改制后未能及时理顺劳动关系,未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障的变更登记,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障费数额。金湖县劳动保障局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但该公司仍只与几名股东和几名后勤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对仍以该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并纳税的柜组承包人员及其帮工拒不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县劳动保障局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该单位作出了下列处罚决定:(1)未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2)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变更登记,对法定代表人处以2000元罚款。  相似文献   

4.
案情简介 幸某为浙江温州市某不锈钢材料公司的生产管理人员。2003年3月14日,幸某在工作时其右手前臂被冷拔机上的钳弹击致四级伤残。2003年8月15日,当地人事劳动保障局认定幸某为工伤,温州某不锈钢材料公司不服该认定,提出行政复议被维持。温州市某不锈钢材料公司仍不服,以人事劳动保障局为被告、幸某为第三人,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人事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5.
报载,今年1月12日下午,云南陆良县某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刘某、陈某先后因超载被巡逻交警查获,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二人分别被处以记两分,罚款100元、2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事后,刘某、陈某以所驾车辆不是公路客运车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错误为由.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巡逻大队告上法庭,分别请求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日前曲靖中院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两公交车司机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中国劳动》2005年第12期刊载了史友兴、屠小民所写的《18年后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超过时效》的文章(以下简称《文章》)。《文章》中提到的47岁的杨某,系某集团公司的职工,1986年因工左前臂截肢,公司从未否认杨某的工伤事实。2004年7月杨某向当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区劳动保障局以杨某的工伤事故距今18年,已超过1年的法定申请时效为由,下达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杨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75号,以下简称《条例》)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杨某在7月申请工伤认定,并未超过1年的时效规定。因此判决撤销了区劳动保障局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劳动保障局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最终区劳动保障局对杨某的工伤事故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  相似文献   

7.
《中国劳动》2005年第6期刊登了李晓明《应该依据哪个法律法规认定时效》一文。该文中提到:职工余某被用人单位除名,单位未向余某送达除名书面材料,时达7年多后,余某要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撤销用人单位的除名决定。该委在对案件审理后认为,根据《劳动法》第82条和其他相关法规、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认定申诉人余某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受到侵害,而且申诉人的申诉请求已超过法定申诉时效,故该委裁决驳回了申诉人的申诉请求。该案进入到二审时,被二审法院以原审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之后,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国许多省市都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从而为各地劳动保护监察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执行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集中遇到的问题是,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时,对那些无理拒绝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什么措施,以维护法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目前,全国性的劳动保护法尚未出台,一些同志依据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和实践经验,对此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这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徐维彩同志的《略论劳动安全卫生案件处置的强制执行》一文,就是其中之一,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9.
职工胡某原系某县水上乐园聘任的大堂经理。2000年12月25日凌晨2:40分左右,胡为维护水上乐园的利益被刘某、王某当场杀害。胡某爱人和水上乐园负责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01年6月7日发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刘某、王某死刑,并赔偿刘某等经济损失100000元(未兑现)。胡某的家属在律师的指导下,于同年6月20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水上乐园赔偿。仲裁委员会委托县劳动保障局认定是否因工死亡。县劳动保障局于同年7月24日认定胡某为工死亡。水上乐园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市劳动保障局于同年9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了县劳动保障局认定胡某被害属于因工死亡的决定。县劳动争议仲裁委于同年9月17日下达《仲裁裁决书》,裁决水上乐园支付胡某丧葬费1490元(已扣2000元)、工亡补助金27920元,胡之女抚恤金17624元,共计47034元。  相似文献   

10.
于都县对责任事故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去年,一起因带班长违反煤矿操作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县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案,通过法院依据强制执行程序得以顺利执行。1993年5月15日,祁禄山镇煤矿杨梅坑工程斜井五号工作面放炮后,带班长李传富再次进入工作...  相似文献   

11.
<正>执法实例今年6月,江苏省无锡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对一家木制品加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1名从业人员的岗中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为噪声职业禁忌,但该劳动者仍在从事噪声作业。执法人员随即向该用人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以"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为由立案。今年6月29日,无锡市安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用人单位给予警告,并处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用人  相似文献   

12.
青岛中南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3月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事发后未上报。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安监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对企业罚款200万元,对公司主要负责人邱某处以2万8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3.
案例:朱某某,女,32岁,淮安市金湖县某化工有限公司一名包板配胶工。该职工从2004年1月进入公司从事包板配胶工种,每天工作10小时左右。2005年4月开始,朱某某身体常常出现腹痛、腹涨、便秘等症状,经当地医院医生提议,朱某某于2005年12月到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住院诊治。2006年2月,朱某某经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职业性慢性中度铅中毒。2006年4月,朱某某携带职业病诊断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到金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06年5月,金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朱某某受伤属因工受伤的行政决定。几天后,该公司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称金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仅仅根据朱某某提供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在未到公司作任何调查了解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朱某某受伤属因工受伤.剥夺了企业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提出异议及重新鉴定的权利,属于无效认定。提请当地政府撤销金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经金湖县人民政府裁定,认为朱某某因工受伤,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维持金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对朱某某受伤属因工受伤的行政决定。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 2013年3月18日,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某公司对某区局2013年1月14日作出的三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上述的行政处理决定,理由是这些行政处理决定均存在程序、实体违法,但没有具体事实和理由部分。  相似文献   

15.
问:2010年7月,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安全生产管理局的致函,该局在处理安全事故时发现该市某机械铸造厂的辅助工周某系童工,年仅15岁。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局对该厂实施10000的行政处罚。鉴于该机械铸造厂已涉嫌非法使用童工,该局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人社部门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和第六条相关规定,对该单位非法使用童工行为行政处罚5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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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1起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法院终审判决认为企业“上下班时间不固定”不是职工工伤免责理由,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终审判决驳回丹阳耐可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可公司)要求撤销丹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其公司职工李国兵工伤认定决定的诉讼请求。上下班时间不固定职工发生工伤企业却不认账今年52岁的李国兵是由四川省安县安昌镇宝林村来苏南打工的农民工,他于2004年2月19日进耐可公司工作,工种为拉砖坯进窑。该单位对高温季节上下班时间没有严格规定,没有固…  相似文献   

17.
本刊讯 发生特大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可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这是贵州省日前通过的《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该《条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8.
数字     
正28.8亿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消息,2017年1—11月,全国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现场监督检查426.2万次,同比上升11.8%;实施行政处罚12.1万次,处罚罚款28.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3.3%、66.8%;其中事前监督监察罚款16.3亿元,同比上升111.9%。158家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公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工作,依法实施煤矿安全监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监察罚没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财政部《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罚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财政部《通知》的规定,统一到省级财政部门和  相似文献   

20.
《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14,(4):F0002-F0002
正为加强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天津市政府法制监督规定》的要求,天津市安全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做出5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价值5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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