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 毫秒
1.
职工胡某原系某县水上乐园聘任的大堂经理。2000年12月25日凌晨2:40分左右,胡为维护水上乐园的利益被刘某、王某当场杀害。胡某爱人和水上乐园负责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01年6月7日发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刘某、王某死刑,并赔偿刘某等经济损失100000元(未兑现)。胡某的家属在律师的指导下,于同年6月20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水上乐园赔偿。仲裁委员会委托县劳动保障局认定是否因工死亡。县劳动保障局于同年7月24日认定胡某为工死亡。水上乐园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市劳动保障局于同年9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了县劳动保障局认定胡某被害属于因工死亡的决定。县劳动争议仲裁委于同年9月17日下达《仲裁裁决书》,裁决水上乐园支付胡某丧葬费1490元(已扣2000元)、工亡补助金27920元,胡之女抚恤金17624元,共计47034元。 相似文献
2.
[案情]汪某系某纺织厂下岗女工。2004年2月,汪某应聘到胡某经营的塑料厂千临时工,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6月24日,汪某在工作时受塑料厂副厂长——胡某弟弟的指派,协助其他工人从机器上向外搬运加工好的塑料制品,左手不慎被机器轧伤,虽经全力救治,仍不幸致残,后经汪某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汪某为工伤。事故发生后,老板胡某积极筹款对汪某进行治疗,共为汪某支付医药费2.23万元。但在工伤待遇问题上,胡某坚持认为,汪某虽然是在塑料厂工作中受伤的,但其只是厂里招聘的临时工,厂里也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不应给予其工伤待遇。汪某在与老板胡某多次协商工伤待遇未果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支持了汪某的请求,胡某对此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汪某不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3.
胡某为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劳务派遣公司在社保部门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2008年,胡某被派遣到某煤矿从事井下掘进,2008年11月2日,胡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劳务派遣公司为其派住两名护理人员,并先期垫付了全部住院费用。2008年11月18日,胡某被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为9个月。201O年5月12日,胡某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后胡某继续在煤矿从事井下工作,2010年4月,因偷盗被某煤矿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胡某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和煤矿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相似文献
4.
案情简介
申诉人:胡某被诉人:某县供水公司胡某1995年8月经劳动局批准被某县自来水公司正式录用,并签有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的劳动合同。1995年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自来水公司和胡某签订了自1995年8月至1998年8月的劳动合同。1996年经单位同意脱产到大学学习,1998年7月胡某大学毕业,多次找单位领导要求上班,单位不同意。2000年12月某县自来水公司改制为县供水公司,原公司的财产转移到新公司(原公司未注销),原公司全部职工因劳动合同未到期,整体转移到新公司工作。 相似文献
5.
6.
案情简介■秦某系某眼镜配件有限公司的操作工,月工资为3500元,该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2012年10月,秦某在工作过程中不幸受伤,此次事故被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评残后,眼镜公司随即为秦某办理了有关工伤理赔事宜,之后,通知秦某从下月起到公司门卫上班,工资与其他门卫相同,月工资调整为1100元。 相似文献
7.
<正>一位老人退休后去某公司上班,上班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要求认定是工伤。日前从该市中院获悉,法院判决驳回老人诉求。胡某2009年退休,2013年8月去一家物业公司上班。次月,双方签订《劳动协议书》,约定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劳动报酬。2013年12月16日6时左右,胡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事后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赔偿,被公司拒绝。 相似文献
8.
9.
10.
11.
案情简介■杨某于1966年10月进入某纺织厂从事铸工工作,至1992年下半年担任门卫,于2000年8月自纺织厂退休。杨某工作期间,纺织厂按当时的规定,为其缴纳了养老和医疗保险。2007年起,杨某因身体不适开始就医,2011年8月16日,杨某被诊断为铸工尘肺一期,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致残程度为六级。杨某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12.
<正>主持人,你好!我单位是油田企业,职工在非洲项目部工作期间感染疟疾要求认定工伤,请问该职工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的通知》(劳社部发电[2003]2号)"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 相似文献
13.
胡某于1997年10月27日进入A公司工作。2008年9月11日,A公司与胡某续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8年10月21日起,其后一直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2008年12月25日,A公司突然通知胡某谈话,随即发给胡某一份关于经济性裁员的通知书,并写明于2008年12月25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胡某在通知书上签字,并指出签字并不表示同意或反对。胡某认为,A公司对所谓的“裁员”事项没有预先通知、公告,裁员程序违反了法律规定,属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现胡某请求:A公司支付胡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8916元。 相似文献
14.
2007年12月20日,某建筑公司门卫于宝与一帮朋友在饭店喝完酒后去单位值夜班,但当晚与他一起值班的职工却证明于宝一晚上都没有去上班。第二天下班时间,其家人发现他没有回家,遂四处寻找,后在去单位路边上的沟内发现了于宝的尸体。经法医鉴定,公安部门排除自杀、他杀的可能,椎定为醉酒冻死。请问,于宝的情况能认定工伤吗? 相似文献
15.
16.
正主持人,你好!我单位中医院工作人员在督导检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服液煎制时不慎摔倒,肋骨骨折,可以认定为工伤吗?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据此,医院工作人员在督导检查治疗新型冠状 相似文献
17.
正案件回顾某单位员工李强"脑死亡"后,妻子孙梅坚持抢救治疗,导致李强的法律认定死亡时间("心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为此,孙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丈夫作出的非工伤认定决定。2016年10月25日晚,李强在单位值班,次日在单位吃早餐时,突然抽搐、意识混乱,被送到医院后,经诊断为脑出血、脑梗塞。 相似文献
18.
正主持人,你好!我单位职工2019年1月15日凌晨,下夜班后正常回家,当天早晨7:30,该职工起床前,在家突发全身抽搐,意识丧失,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诊断:心源性猝死。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据此,工伤认定的基 相似文献
19.
正司法机关认为:职工为了单位的利益,在家加班工作期间,也应当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在职工发病和死亡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缺乏相关证据证明、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伤认定倾向性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职工的肯定性事实推定。但是,这一举证责任分配不同于一般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