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正>6月1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山东省临沂市召开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根据会议现场播放的事故警示教育片,我们了解到事故直接原因是:万向装车臂连接管与罐车液相出口连接处喷出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急剧气化,迅速向周边大量扩散,在泄漏开始2分10秒后发生爆炸着火。和"6·5"爆炸事故原因类似的事故有很多,包括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液氨等各类易燃 相似文献
2.
某单位最近发生了一起闪蒸釜内闪燃事故,造成罐内作业人员烧伤。尽管事故中没有人员死亡,但这只是侥幸和偶然的结果。事故过程某生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的单位因工艺需要,在今年1月9日将闪蒸釜装置停车。1月10日14点,车 相似文献
3.
一起事故的遗患,特别是人身伤害事故,不仅给受害者及亲属带来莫大的痛苦与不幸,还会使单位职工的思想、心理与行为相继产生一系列不稳定的连锁反应,不但影响一个时期的正常生产,甚至事故的“冲击波”还会使安全工作产生恶性循环。因此,探讨一下事故发生的“亡羊补牢”工作,对于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再发生显得十分 相似文献
4.
本文对我厂发生的三起事故进行分析,得出--违章就会导致事故.
1 事故概况
(1)2003年12月28日,食堂一女工在操作馒头机时,未停机就伸手拣馒头机内的面,被转动的馒头机绞伤大拇指和手掌.…… 相似文献
5.
“发生事故我最难受。”这是浙江省开化县池淮镇安监站安监员徐金奎常说的一句话。“不论人家多么讨厌你,该讲的话一定要讲,你不讲出了事故,最难受的就是自己,因为你讲了就有可能救人一命。”每当提起自己的工作,徐金奎总是这样说。 相似文献
6.
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是紧抓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形成事故隐患的动态过程管理,包括生产装置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生产装置、设备、检维修过程的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装置、设备设计过程的安全管理。只有这个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了,才能减少事故发生。 相似文献
7.
8.
9.
国庆节前夕,为消除商贸流通系统安全隐患,力保公共场所安全,南京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指出:隐患一旦被查出,视同发生事故,追究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把隐患视为事故,是将安全防范关口前移的一个标志,提高了隐患整改的等级,是安全T作思路转变的一个体现。江泽民同志曾指出:“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这对我们认识隐患的危害性,避免事故的 相似文献
10.
<正>关于生产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国际上有两大理论模型。一是海因里希法则,由美国工程师海因里希在1941年提出。这个法则指出,在机械事故中,每一件伤亡性事故背后,都有29起轻微伤害事故,300起未遂事件或隐患。因此也被称之为"1∶29∶300法则"。另一个是墨菲定律。由美国工程师墨菲提出,它的极端表述是:如果坏事有可能发生,不管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的伤害。这两大理论模型一经提出,就引起广泛重视,并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南。海因里希法则告诫人们要重视隐患的排查治理,重视对轻微伤害事故的原因分析、举一反三;而墨菲定律则告诫人们,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要坚持警钟长鸣,注意排除各种致祸因素,而 相似文献
11.
《现代职业安全》2006,(6)
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先后发生了几次重特大的煤矿矿难,笔者在与一些煤炭企业基层管理人员和职工聊天时,发现有不少的生产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着一些错误认识。他们地认为,从事煤炭生产,发生事故是难免的。在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中存在着“事故难免论”、“听天由命论”、“运气论”等等。笔者认为,这是十分危险的,应坚决刹住这种风气。须知,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交叉导致的,事故的控制预防关键在人,事故通过努力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然而,“事故难免论”则是不做主观努力,只讲客观原因,认为事故不是可控、在控,而是难控、未控。有的管理者甚至片面地认为,单位员工多、工作环境条件差、设备多、点多面广,作为领导又精力有限,所以出事在所难免。而一些煤矿工人也认为,我所干的工作技术含量低、危险系数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再小心也会出问题,干煤炭工作,发生伤害算不了什么。这种看法,并没有揭示事故的本质,恰恰是对事故本质 相似文献
12.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首钢集团杜绝了各类工伤事故,实现了事故为零的目标。这在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不啻于天方夜谭。的确,对于当年平均每月4起重伤以上事故、170起轻伤事故的安全生产状况,零事故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如今,美好的愿望成为了现实。首钢安全生产的变化,正是冶金行业改革开放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巨大变化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13.
<正>2010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讲到今后几年,道路依然不平坦,甚至充满荆棘,但是我们应该记住这样一条古训:行百里者半九十。不可有任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编辑同志:我局于2007年9月12日,对市属的光明造纸厂王大宁受伤是否为工伤案件进行了处理。该事故是2007年4月50日发生的,受害方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厂方以王大宁“酗酒”为由,不承认其为工伤。在认定中我们对照调查取征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绘图,调查人员进行了反复推敲和分析,大家认为,受伤人王大宁在上班时间、工作地点,干了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受的伤,喝酒没有达到醉酒程度,我们作出王大宁为工伤的认定。 相似文献
18.
1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