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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 毫秒
1.
正主持人,你好:我是当地林业局职工,2012年上班途中骑电瓶车被出租车撞伤,诊断为尾椎骨断裂并错位2/3,今后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公司安全员让我写了事情经过报告,说是给报工伤,但事后公司领导互相推诿,最终没有给申报,因而错过了认定期限。当时是跟肇事司机私了的没有报警,所以也没有进行责任认定。事后去医院要诊  相似文献   

2.
《中国劳动科学》2007,(12):50-52
案情简介 2005年5月14日,付某在某橡胶厂工作时被炼胶机挤伤左手,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由某橡胶厂承钽了所有治疗费用。2004年1月7日,付某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告知某橡胶厂未经工商登记,其系非法用工,不能认定工伤。5月10日,付某的伤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六级,无护理依赖。6月22日,付某持上述结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橡胶厂按非法用工标准一次性支付其相应待遇。  相似文献   

3.
施倚 《劳动保护》2003,(5):78-78
编辑同志,你好:最近,我单位一职工就他本人于1987年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受伤一事向我处提出补办工伤。经调查,1987年,该同志在上班干活时因不慎被地上弹起的木料击伤左眼。当时治疗后没什么大问题;车间也怕影响评先进和罚款,未上报安技部门。次年该同志因旧伤复发而被摘除左眼球,但因各种原因仍未上报工伤。一直到2002年11月,该同志听说工伤可提前退休,才向我处提出补办工伤,进行伤残鉴定,其原因并非本人当时不知道要报工伤,而是因单位已申请破产和本人想提前退休才向我处提出。我们认为,该同志工伤认定已过时效,但拿不出明确的…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 :我厂一位干部于1987年因公差到湖北省襄樊市 ,上厕所时跌倒 ,经当地医院诊断为脑蛛网膜下腔出血 ,抢救治疗后又转昆明治疗痊愈。当时已按工伤处理。去年9月27日上午上班后又在办公室晕倒 ,送医院诊断因为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外伤综合症 ,治疗痊愈后于10月26日出院。这种情况还能定为工伤吗?请给予解答。云南机器三厂技安环保处云南机器三厂技安环保处 :贵厂1987年对因公出差中跌倒患脑蛛网膜下腔出血的职工作工伤处理 ,当时 ,虽然治愈恢复工作 ,但并不能保证今后不会旧病复发。该同志在2000年9月1日在没有外…  相似文献   

5.
在送院抢救35h后,39岁的工程师刘海停止了呼吸。妻子邓云(化名)不愿放弃,恳求医院为丈夫装上呼吸机。因为邓云的坚持,丈夫“多活了”42h.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就是这42h,导致丈夫最终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6.
浙江衢州市的小伙子王春,在为原衡星沈飞汽配有限公司(下称沈飞公司)送汽车水泵时,不慎跌入汽车修理地沟致左肾受伤被摘除。汪春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则以非工伤为由不予承担。汪春求援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下称社保局),社保局作出“汪春与沈飞公司系劳动关系,汪春之伤属于工伤”的行政批复,沈飞公司不服,将社保局推上了衢江区法院行政审判庭。2002年9月12日,法院对这起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那么,汪春的左肾被摘除到底属不属于工伤?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 :我是陕西省勉县中国九冶金结容器公司职工。1970年参加工作。我于1972年7月25日在运设备时不慎将腰部扭伤。工休约一个月 ,队里、班里均影响评定先进 ,报的是轻伤。当时处于“文革”期间 ,我单位是流动单位 ,因医疗条件所限(只有卫生所 ,没有医院病历资料) ,只有大夫写的假条交于队里。我并填写了工伤事故表报于队里 ,现在在安全科存档。多年来 ,我一直腰疼腿痛。并多次到几家医院治疗。近年来 ,我伤情严重 ,现在行走受限 ,一走路就疼痛难忍。多年来 ,单位因工伤多次调整过我的工作 ,而且多次报销过我的工伤、医疗费…  相似文献   

8.
被工伤待遇问题一直困扰了20年的广州退休女工廖群英,2002年6月10日与南华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及该公司的上级单位——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簿公堂。廖群英20年前因工受伤而失去右臂,因当时没有确认工伤,也无工伤保险条例,在原来的单位被兼并.接管歇业后,她就一直未能享受工伤待遇。于是,她诉诸法律,而法院以受伤时无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而一次次依法驳回了她要求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请求。廖群英最终能否享受到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9.
2007年10月13日13时30分,郑治在东方防爆公司操作剪板机裁切铁皮时,不慎切断右手食指、中指。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右食、中指离断伤”。郑治出院后与公司因工伤补偿协商不成,投诉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0.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09,(10):57-58
问:李某在某敬老院从事清洁工作。2008年2月25日14时10分,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由敬老院将其送至当地医院急诊室抢救,14时40分经医院初次诊断为急性心脏病发作,经多方抢救无效,于27日14时50分死亡。死亡后,李某家属找到敬老院要求认定为工伤,而敬老院领导却说:“从发病开始计算,已经超过了48小时,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标准。”请问,李某突发心脏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1.
编辑同志:  现有一职工工伤问题来信咨询,请予以解答。  今年3月中旬,一纺织厂车间女工自带饭到工作场地就餐。装饭的容器是小型保温桶。该职工直接用汤勺在保温桶内吃饭。当饭快吃完时,发生保温桶爆炸,玻璃碎片将右眼刺伤,该职工当时没有去看医生,继续工作,事过两天后眼睛发炎,才去医院治疗。  根据国务院1991年3月1日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原劳动部1991年7月25日的劳安字[91]第23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工伤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和职工…  相似文献   

12.
在送院抢救35个小时后,39岁的工程师刘海停止了呼吸。妻子邓云(化名)不愿放弃,恳求医院为丈夫装上呼吸机。因为邓云的坚持,丈夫“多活了”42个小时,而她没想到的是,就是这42小时,导致丈夫最终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失去了索赔的希望。  相似文献   

13.
《劳动保护》2007,(8):116-116
我单位一职工张某于7月5日骑电动车下班回家。途中不慎摔倒,他打120电话叫来急救车,去医院检查,医院诊断为小腿骨折并给予相应治疗。现张某向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  相似文献   

14.
《现代职业安全》2007,(10):88-89
编辑同志: 今年5月j6日,我公司职工陈林骑自行车下班,途中被一同向驶来的摩托车撞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我公司为所有职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陈林的家属得到了5.8万元的赔偿金。最近,陈林之妻听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可定为工伤,可得到工伤保险赔偿。于是,陈妻又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陈林之死被认定为工伤。据此,按照《工伤保险条便》及相关法规,陈妻应得到工伤赔偿。由于我公司没参加工伤保险,  相似文献   

15.
张利全同妻子钟德书于1993年11月在重庆市壁山福胜机械厂建厂时被招进厂里做工,1994年6月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1995年4月5日凌晨2时,钟德书在车间运送产品路过80吨机床时,被机械加工后剩余的铁块砸伤右脚跟,当即被送往马坊医院治疗。20多天后伤口基本治愈,I“方报销了钟德韦住马坊医院的全部医药费,随后安排钟德书看守大门,几天后又上冲床工作01995年6月9日,钟德书旧伤复发,张礼全送钟德书到劈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该医院在出院证上建议‘然息“天,3个月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住院匕大,共用去医疗费83.70元。钟德书回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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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一职工于1993年分配到我厂 ,在1996年2月的工厂救火中摔成昏迷 ,后苏醒。该职工因自己年轻体壮 ,当时以为有些头昏头痛吃些药就没大问题。后长期头昏头痛 ,失眠 ,行迹出现异常。厂医院诊断为脑震荡 ,于1996年4月送他到当地人民医院治疗。但住院后 ,出现了精神错乱 ,被工厂送进当地精神病医院 ,以后在老家多次住进精神病医院。而工厂并未完全按工伤待遇对待。该职工病情稳定后 ,又于1999年9月主动要求恢复了工作 ,但仍需少量服药。请问 ,该职工在复岗以前3年的治疗期间能否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复岗以后 ,能否继…  相似文献   

17.
<正>主持人,你好:我是技校的学生,中介到学校招工,我报名后,带我们去工厂上班,当时还差3个月才满18岁,但上班3个月后就发生了工伤。医院诊断,右手中指基底骨折,环指挫伤,带神经损伤。当时医院的治疗费用由  相似文献   

18.
<正>江苏省无锡市一企业工人在下班后去单位浴室洗澡摔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企业不服提出上诉,那么职工下班后在单位浴室洗澡摔伤是否应该被认定工伤呢?工人加班后洗澡摔伤张思军系江苏省无锡市某厨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厨卫公司")带砂区的操作工人。2013年6月22日,张思军下班后即去单位浴室洗澡,被同事李海涛不小心推了一下,摔倒在地受伤。第二天,张思军到江阴市青阳医院治疗,诊断为右侧  相似文献   

19.
施倚 《劳动保护》2008,(4):112-112
编辑同志: 我们是一家劳务公司,春节前我公司加班较多。1月25日,我公司职工金某加班到晚7点,感到有点儿累,就躺在单位候工室长椅上休息。几分钟后,他想站起来上厕所,感觉四肢发麻。滑倒在地,被工友扶起后用救护车送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脑出血。现金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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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伤复发应享受哪些待遇?编辑同志: 我单位一职工1993年在施工中打錾子时,碎渣飞入右眼,构成工伤。经医院检查发现眼内有异物,取出异物后,右眼视力为0.8,左眼视力为1.5。根据当时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1960年5月23日[60]中劳护人字第56号)规定:“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为重伤。该职工当时右眼0.8,其本人和医院并未预见到有失明的可能,因此单位按轻伤处理。但该职工右眼一直未痊愈,一直在治疗,2004年5月感觉右眼胀痛,入住省级医院检查后摘除右眼,植入义眼,已构成重伤,其起因系1993年工伤造成。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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