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97 毫秒
1.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私营毛衫厂的职工。去年,该厂(连同设备和职工)被老板承包给其他人经营。在承包经营期间,一职工在编织羊毛衫时,被电动缝纫机扎伤手指,请问,该职工能否认定为工伤?应认定为谁负责?  相似文献   

2.
警句谚语新编储英才甲:您会说话吗?乙:(不理解、不明白甲的意思,很生气的样子)诸位,您看有这样人吗?一上台先问别人会说话吗。咱别理他,今儿您就听我一个人说,我给大家表演一段单口相声。……甲:俗话说:“一头病驴能带坏一群好马”、“一颗老鼠屎能坏了一锅粥...  相似文献   

3.
1999年1月17日,某冶炼厂钛渣电炉工段四班上早班,由于在一楼的一名炉前操作工请年休假,副班长王某(男,40岁)代替该职工与另一名一楼炉前操作工刘某(男,24岁)进行炉前作业。13时45分左右开始将空渣包车转入炉前,王某负责挂、取渣包车的钢丝绳,刘...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 我和单位签订的是长期合同,可是单位没有工作岗位,要我去搞推销,这工作我没有干过,领导说:“推销你干不了,就下岗吧。”请问,这是不是单位违约?单位这样做对吗? 北京杨国华杨国华同志: 你好。 从您的来信中看不出您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单位工作,我只能根据国有企业的有关规定来回答您的问题。当前,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把以往积存的富余人员分离出去,以达到减人增效的目的。因此,在一段时期内出现下岗职工是很正常的。当然,产生职工下岗现象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比如有些国有企业由于管…  相似文献   

5.
施倚 《劳动保护》2006,(8):11-11
编辑同志: 因工作性质关系,我单位职工的生活区在甲地,工作地点在远离甲地的乙地,实行大倒班制度(两班轮换,每班在乙地工作一周后,返回甲地休息一周)。某职工在乙地上班期间,因前日夜间出去巡查时间较长,第二天白天下午获准休息。该职工欲借此机会到丙地(距乙地20余km)办私事,遂按单位规定(离开单位必须书面请假)递交了书面请假申请,获批准后离开单位去了丙地。当天下午该职工自丙地返回途中遇车祸身亡,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报工伤吗?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 我姨妈是一家服装加工厂的职工。今年6月份,她通宵加班,第二天起来在宿舍洗衣服时不慎摔伤,姨妈想申请工伤认定。请您帮助我分析一下,像我姨妈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谢谢。  相似文献   

7.
《安全》1996,(4)
请您参加──为出版第100期纪念活动而写张凯利《安全》杂志自1980年由北京市委批准创刊以来已经走进了第17个年头,在此期间先后有近20位同志在编辑部的各个岗位上默默无闻,然而执着地付出了自己辛勤的劳动,他们是胡隆昌、膝成德、除坚(女)、黄京敏(女)...  相似文献   

8.
7月10号晚上,右江矿务局矿山艺术团到下属单位长岭矿进行安全宣传文艺演出,演出以小品、歌舞、安全知识问答等形式潜移默化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给广大矿工送上了一分丰盛的安全文化套餐。这是该局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文化素质的一项优秀传统。[第一段]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我们工厂正在贯彻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但对有些条款的理解上还吃不准。此项工作工厂拟定文件必须细化,而且对基层单位带有共性,我向编辑部咨询,请予回复。一、文件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四)酗酒不应认定工伤。工厂安全守则第六条规定,员工上班前不准饮酒,那么,饮酒和酗酒之间如何界定?是否均不作为工伤处理?二、工厂已多次发文并教育严禁违章作业,并加大违章处罚力度,如:旋转机床切削时不准戴手套操作,各车间安全值日经常安全喊话,制止违章,但个别职工我行我素,明知故犯。可否认定为故意违章?故意违…  相似文献   

10.
“安全500天”李国庆时间:盛夏、爽秋、严冬、初春皆可。视季节更换人物服装。人物:张启民───某厅保卫处处长王抚来───某厂厂长徐忘守───某厂消防安全员地点:某厂厂长办公室幕启(王厂长在办公室看报,张处长提一公文包来到厂长办公室)张:(敲门)王厂长...  相似文献   

11.
编辑同志: 我是某化工厂的一名职工,今年52岁。因单位效益差,我和几名职工很想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请问:什么样的人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会不会减发养老金呢? 读者:袁文林 袁文林同志: 关于什么样的人可以提前退休,国家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作了明确规定。大体来说,三类人员可以提前退休:第一类情况是国家从职工的身体健康出发特意规定的。如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者均可办理退休手续。具体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作时间满10年,其中从事高…  相似文献   

12.
施倚 《劳动保护》2003,(5):78-78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劳动保护工作者,现有一问题请教:最近,我单位有一职工在进行废品烧毁(烧硫磺)后出现乏力、微烧、鼻塞、昏睡、胸闷的感觉,后到医院检查(照片、CT),诊断为肺炎(支原体感染),但治疗了20多天仍无明显好转。因而该职工要求进行职业中毒鉴定并享受有关医疗待遇。为此,我们委托市防疫站劳动卫生科进行鉴定并提供确切的依据,劳动卫生科认为,这一症状与中毒可能有关,但这种急性中毒无法提供有关中毒依据。此外,据该职工反映并经我们调查落实,该职工在一次临时压制硫磺柱时也曾出现过上述情况。因此,特来函请…  相似文献   

13.
依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及《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福建省日前已组织并全面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登记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一、登记机构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以下简称登记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隐患监控中心,承担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登记注册办公室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技术上受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指导。登记办公室主要工作内容:(一)组织全省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二)受理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提出的登记申请,发放《登记表》…  相似文献   

14.
尊敬的编辑 :本人的父亲于1998年11月在上班时骑自行车送报表途中撞在墙上不幸身亡。对此 ,单位认定为比照工伤 ,按单位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付给丧葬补助费 ,按我父亲工资的50 %付给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3人) ,安排一人顶职。请问这样的做法对否?我现在还能不能要求企业补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上补助标准是否准确?和治国和治国同志 :来信收悉我们基本上了解了您介绍的情况。现在我们把关于职工因工死亡的相关待遇介绍给您 ,请自行对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 ,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  相似文献   

15.
施倚 《劳动保护》2006,(4):96-96
我单位一职工最近在上班工作时间,为接工作电话,从房间的一侧走到电话机旁的途中,因地面(地砖)拖过后未干而导致滑倒,造成踝骨骨折,请问,该职工是否算工伤?  相似文献   

16.
您戴眼镜吗?那么您是否了解使您感觉舒适的镜框的重要性?眼镜框架不能破裂或变形,否则会引起有害的过敏反应(如通过镍释放)。为了保证世界各地制造的眼镜使用的安全性,目前,ISO发布了ISO12870:2012《眼科光学-眼镜框架-要求与测试方法》标准,对眼镜框架规定了基本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热线咨询     
工伤费用该如何计算?编辑同志:我院职工祝蕤,男, 34岁,现在岗。因本院实行体制改革,该同志在1999年4月14日被分流到院下属企业单位遵义地质工程勘查院工作。2001年2月14日,该同志在操作钻机时因手套湿滑致其重心失衡,被钻机回转器挂住袖套,绞伤右手臂造成右肱骨粉碎性骨折,后经遵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为伤残三等乙级(相当于企业职工工伤伤残等级九级)。职工的医疗情况:1. 2001年2月14日住院,在3月26日出院,本人称伤未痊愈,在家疗养,工资全额照发。2. 2001年5月23日,本院为减轻下属企业单位的负担,又将该同志调…  相似文献   

18.
施倚 《劳动保护》2011,(12):108-108
编辑同志: 我公司最近发生了一起非生产性交通事故。事故经过是这样的:公司一名职工早上从家里骑电动车出发,行车大约15min左右,被一辆轿车碰挂,导致该职工受伤住院治疗。事后这一职工要求办理《工伤证》。而我公司上下班作息时间规定:上午上班8点钟到办公室,12点下班;下午上班14点50分到办公室,17点50分下班。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 我在部队服役时因公致残,复员时部队确定的伤残等级是二等乙级。现在我是国营企业的正式职工。目前企业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对职工就医做了不同的规定,我们单位对医疗费的报销是根据工龄长短确定不同的比例。请问,象我这样的伤残军人,国家在医疗费的报销方面有何规定? 银川市:张瑞兴张瑞兴同志: 1988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26条规定:“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这一条是针对在农村的革命伤 残军人而言的。对 于在职的革命伤残 军人,《军人抚恤优…  相似文献   

20.
一起因借调职工引发的医药费争议案□冯清荣1995年11月12日,湖南省桑植县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制工人陈某因有一手较好的烹调技术,经该县纪贺办(纪念贺龙诞辰100周年办公室)筹备组工作人员庹某(原任纪念馆副馆长)同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协商,将陈某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