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2 毫秒
1.
2.
《安全与健康》1995,(3)
第一条 为保证《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对违反《劳动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人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五条 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相似文献
3.
在特定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案例简介杨海燕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外合资企业某蓄电池厂生产二车间任技术员。双方在平等自愿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执行国家对工时和休息休假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提供... 相似文献
4.
为配合《劳动法》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1994年12月6日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浙江省2002年以省政府令(第148号)的形式颁布了《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但实际上不少单位劳动者的工资不能及时发放,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刘某于2010年8月到某用人单位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7月,刘某因工死亡。2011年11月,刘某之妻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争议焦点刘某的近亲属或继承人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劳动仲裁机构是否应当受理并支持? 相似文献
6.
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是劳动者权利义务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是基于对产品质量和销售业绩的预期,因此,享有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权利,可就劳动者未履行服务期义务进行培训费用的追偿。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法定的和约定的义务,追究对方的法定和约定责任必须以己方无过错为前提,如果己方过错而造成对方被迫或违约将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同时,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其工资,工资底线不能少于最低工资标准。专项技术培训费用的范围应包括产生支付凭证的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参观考察费、考试考证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相似文献
7.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福建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强化劳动合同管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力度,取得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8.
10.
问:何某于2012年1月到某皮革公司做门卫,春节法定假日期间公司安排何某加班3天,节后公司又安排何某补休3天,没有给其发加班工资。2012年3月,何某就春节加班未支付加班费事项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请问,何某要求公司支付三倍加班工资的请求能否得到仲裁委支持?答:《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相似文献
11.
本刊2011年第6期刊登了孟高飞的文章(以下简称孟文),该文认为续签劳动合同不应再给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对这一问题我有不同看法.
对于续签劳动合同该不该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首先要讲清楚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要不要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如要支付,有没有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2.
13.
14.
在我国,工资是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生活的主要来源,也是影响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它关系到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创造,涉及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劳动者工资收入的法律保障,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协调劳动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主要通过以下方面予以法律保障。 一、最低工资的支付及法律保障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
■2006年12月,杨某进入某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某社区)从事道口安全员工作,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8月,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即2009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至2011年8月。争议焦点■如何确认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16.
社会保险争议的内容是比较丰富的,按笔者的初步理解,可分为三类,一是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二是劳动者出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如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领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伤待遇后,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而发生的争议;三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及其亲属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劳动者及其亲属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争议。 相似文献
17.
我们在第六讲已介绍了改革后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现在进一步介绍处理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政策,包括计发待遇的工资基数、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的关系,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的关系。出国工作的工伤待遇和出国定居、失踪等情况下工伤待遇的处理政策。一、关于计发工伤待遇的工资基数问题1-以“工资比例制”筹集保险基金并支付保险待遇是社会保险主要管理方式。工资是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称为保险费率;社会保险待遇以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称为工资代替率,反映了保险… 相似文献
18.
2013年第3期《中国劳动》刊发了题为《劳务派遣退回解除确认违法后仲裁期间工资标准如何确定》(下称原文)的署名文章。原文分析了一起劳务派遣退回机制下的工资补偿纠纷案件,该案最终裁定以上海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为标准认定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补偿标准。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劳动者吴某仲裁期间的工资应以何标准支付7仲裁机构和原文认为,之所以没有以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仲裁期间工资是为了惩戒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以3万元标准支付仲裁期间工资是为了不有违常人的公平观念且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市平工资作为仲裁期间工资标准体现了公平原则。笔者不认同仲裁院的裁决结果和原文作者的观点。笔者认为.工资补偿应以最低工资额为支付标准。本文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理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