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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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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5年2月,刘某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双方多次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1年2月。期满后,机械公司不同意与刘某续签劳动合同,在支付了刘某自2008年1月至2011年2月期间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之后,为其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后刘某以工作期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为由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机械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机械公司为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机械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2万余元。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刘某于2010年8月到某用人单位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7月,刘某因工死亡。2011年11月,刘某之妻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争议焦点刘某的近亲属或继承人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劳动仲裁机构是否应当受理并支持?  相似文献   

3.
刘某于1995年7月20日到石家庄某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09年5月1日,因该公司经常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刘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当日离开了公司。此前12个月,刘某的月平均工资为1120元。刘某要求公司给付其拖欠、克扣的工资16500元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6240元。  相似文献   

4.
案情简介■刘某原系某家电公司员工,双方于2007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刘某从事办事处经理工作,对应的岗位月工资为2000元,奖金、福利等根据公司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中,家电公司发放给刘某的每月工资均在6000元左右。2008年7月7日,刘某以对家电公司年终奖发放不满意为由提出辞职,经家电公司同意后,双方于8月6日解除劳动合同。刘某申请劳动仲裁,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 案例1:刘某主张,其于2012年7月6日入职A公司,任销售总监职务,2013年4月30日离职,在职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收入证明》进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收入证明》均载席『A公司公章,其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中载明:“兹有本单位职工刘某……2012年7月6日入职……于2013年4月30日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收入证明》显示了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刘某的实纪工资情况。A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 刘某于1989年10月进入某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工作,于1990年1月12日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5月5日,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刘某出具了《出庭通知书》一份,告知刘某2008年6月4日上午9时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刘某于6月5日填写请假单,原因为“仲裁委开庭”,请假类别为“公假”。公司认为刘某的情况不符合“公假”条件。因此,按照“事假”标准扣减了刘某的奖金、浮动工资和缺勤共计591.15元。  相似文献   

7.
《现代职业安全》2006,(2):101-101
我们在学习工伤保险知识时,常常遇到这样一个专用词——“工伤保险无责任赔偿原则(也称无责任补偿原则)”。什么是工伤保险无责任赔偿原则?在实践中又怎样理解?在此,希望通过下面的实例分析给读者以启不。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2004年3月6日10:00,某建筑安装公司在承接某厂大型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装工程中,由该公司机装班班长安排焊工孙某焊接平台栏杆,同班工友刘某配合。在孙某焊接时,因为焊渣掉下,引燃下方平台上的易燃杂物,此时刘某为灭火,未系安全带,冒险从15米平台下到14米平台时,因身体失控,坠落至地面(落差14米)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某的家属要求建筑安装公司办理工伤待遇,但建筑安装公司领导认为,施工前单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 刘某,1985年5月出生,为某职业学院2005级数控专业学生。2008年2月,刘某在毕业实习期间到某模具公司应聘,该公司在知悉刘某为学生的情况下与其签订5年期限劳动合同。5月,该公司安排刘桌赴日本进行模具技术培训,并为其支付培训费用4.5万余元。双方在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为5年,如刘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照剩余服务期限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9.
刘某是东风化工公司的职工.从事有害工种作业已近13年。因公司近年来经济效益不太好,刘某打算按照特殊工种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由于担心公司不同意自己提前退休,于是自拟一份退休申请送到县劳动保障局。该局社会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告诉刘某,劳动保障局只受理用人单位报送的《职工退休审批表》,请他先向公司提出退休申请,由公司为他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后,再送县劳动保障局审批。刘某认为,申请退休是劳动者的权利而不是用人单位的权利,没有必要一定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 2008年6月11日,刘某入职某电子公司任专案助理工程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08年6月11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止,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午8:00至12:00,下午13:20至17:20,约定加班加点工资以850元为基数计算。2009年7月28日,刘某以个人发展为由申请辞职。离职后刘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某电子公司欠付其加班费,被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刘某起诉要求某电子公司支付加班费4116.75元。  相似文献   

11.
刘某等22人系某皮革制品公司职工。2006年5月中旬,刘某等22人出现四肢麻木、肌肉酸痛等症状。4月10日至15日公司先后组织他们到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正已烷中毒。8月15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刘某等22人职业性慢性轻度正已烷中毒认定为工伤。9月15日,劳动鉴定康复管理办公室对刘某等22人分别评定伤残等级为八级、九级。  相似文献   

12.
正【案情】2008年,刘某在共和煤业有限公司从事采煤期间被诊断为一期尘肺,并被认定为工伤。自2010年2月起,刘某开始在狮子山煤业有限公司从事采煤工作,刘某在入职前体检和工伤保险参保体检时均未查出患尘肺病。2013年刘某被诊断为煤工尘肺三期,经重庆市大足人社局认定,确认刘某所患尘肺三期为工伤。2014年11月25日,大足人社局以"同一受伤部位不能进行重复认定"的原则为由,作出了撤销刘某尘肺三期的工伤认定通知。刘某对此不服,于2014年  相似文献   

13.
《中国劳动科学》2012,(9):47-50
刘某于2012年4月14日申请仲裁,称1995年8月起在上海杰胜公司工作,2005年9月起在上海杰利公司工作,签订有2007年5月;31日至2012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12年5月10日,刘某向杰利公司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  相似文献   

14.
2006年10月,刘某进入某服装印花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10月,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前的社会保险费未予补缴。刘某于2008年11月得知此事后,要求单位为其补缴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与刘某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单位2009年1月和7月,分两次为其补缴所欠社会保险费。后公司仅于2009年1月为其补缴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的社保费,而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的社会保险费一直未予补缴。后刘某多次与单位协商此事,均未果。2009年10月,双方关系恶化,遂协商解除劳动关系。2009年11月2日,刘某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所欠2007年4月至9月和2009年10月的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 刘某是某一中外合资企业的高级技工,2007年1月公司任命他为生产设备部经理,并续签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生产设备部经理;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刘某在协商条款中提出了:“未经乙方(指刘某)同意,甲方(指公司)在合同期内不得任意调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公司对此协商条款没有异议,双方就在合同上签字生效。  相似文献   

16.
刘某诉称,其于2007年11月20日由某商会的会长以某商会的名义招聘录用,担任办公室秘书一职,代表某商会处理相关内部办公室行政事务及对外联络、协调,协助组织会员活动等。刘某在某商会的固定办公场所办公,按假某商会规定的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9时至17时50分上班,享受有薪法定节假日的福利(包括周休,国假,产假),就其工作职责向会长汇报,服从某商会的管理,按月定时以现金方式从某商会处领取工资1800元。后刘某因生育于2008年11月起休产假,并领取了5000元产假工资。刘某于2008年12月11日在苏州某医院剖宫产生育一名男婴,花费生育医疗费用12940.89元。刘某产假结束后于2009年2月6日返回单位上班,但原岗位已有人接替,某商会安排刘某至其会员单位工作,但刘某不予接受,并于2009年2月7日离职。至刘某离职前,某商会始终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17.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09,(2):56-57
问 职工刘某,于2007年12月份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外出处理私事。在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非因工死亡。因单位没给刘某办理社会保险,故刘某亲属向用人单位要求非因工死亡待遇,单位认为,刘某上班期间擅自外出,违反公司规章,造成非因工死亡,且肇事方作出赔偿,故单位不再承钽责任。请问单位是否应向死者家属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  相似文献   

18.
刘女士1989年4月与某服装厂签订了8年的劳动合同,1997年又续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1999年末刘女士要求辞职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未准。为防止刘女士不辞而别,企业于2000年1月开始扣发了刘某的工资报酬(计3个月2550元),2000年3月合同到期,刘女士不理会厂方是否同意,口头打个招呼后就离开了工厂。刘女士离厂后,企业扣押了刘某的个人档案,考虑个人档案的问题,刘某未对劳动报酬问题进行追究。2001年4月,企业将刘某的档案移交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年7月刘某获知后随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申请,要求该服装厂补发其在企业工作期间的3个月劳动所得2550元。劳动争议仲裁委以刘某“超过申诉期限”为由未予受理。同年10月,刘某又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了此案,责令企业支付刘某的劳动所得2550元,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637.50元,共计3187.50元。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刘某2006年4月1日与某工程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6年4月1日至2013年5月51日。刘某于2009年6月3日持当地某医院病历及乙肝诊断书(建议病休一周)要求休病假,在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后,刘某开始休假。2009年6月10日、6月23日,刘某又分别两次持某医院耳鼻喉科大夫出具的患乙肝的病休条(分别建议病休二周),  相似文献   

20.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1年2月到陈某投资经营的某电器制造公司(该公司未依法登记备案)从事操作工作,月工资2000元。2011年8月,王某在操作中致左手受伤,同年12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判定符合工伤情形,2012年1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王某因工伤待遇等与某电器制造公司协商未果,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某电器制造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仲裁委支持了王某一次性赔偿金的请求,驳回了王某二倍工资的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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